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

作者:崔姊妹     来源:原创讲章 时间:2025-06-24 1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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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士13:25;15:14     

  参孙是《士师记》中记载的最后一位士师,也是一位最特殊的士师,他既无任何的兵器,手下也无一兵一卒,却是无敌将军,但他争战的动机也只是为了自己,他事工成功,生活却失败。他在母腹中就被神分别为圣,拣选他归神作拿细耳人,他却不看重自已的身份,也不愿意受任何约束,一直带罪服侍。我们从四个方面来看《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

  一、耶和华的灵感动参孙

  1.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四十年:(士师记13:1)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将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

  这是《士师记》中第七次记载“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3:7,12;4:1;6:1;8:33;10:6),可见人的劣根性不会因着时间的推移而有丝毫的改变,耶和华对他们六次的管教与拯救似乎对他们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以致“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这次神将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而且时间长达四十年,他们都没有呼求神,可见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被辖制的生活。

  2.参孙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士师记13:2-5)那时,有一个琐拉人,是属但族的,名叫玛挪亚。他的妻不怀孕,不生育。耶和华的使者向那妇人显现,对她说:“向来你不怀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所以你当谨慎,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 神作拿细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

  虽然以色列人没有呼求神,但神还是要赐给他们一位拯救者。神拣选了但族中的一个不生育的妇人——玛挪亚的妻,她是个不怀孕,不生育,没有盼望的妇人,然而,她不仅没有抱怨神,反而依然过着敬虔的生活。一天,天使向她显现,预言她要怀孕生一个儿子,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

  3.耶和华的灵才感动他:(士师记13:24-25)后来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参孙。孩子长大,耶和华赐福与他。在玛哈尼·但,就是琐拉和以实陶中间,耶和华的灵才感动他。

  后来,妇人果然生了一个儿子,就给他起名叫参孙,意思是“像太阳一样”,神赐福给这个孩子。“玛哈尼·但”的意思是“但之营”,指但支派扎营的地方。“以实陶”位于“琐拉”东面大约2.5公里。“耶和华的灵才感动他”,指圣灵从“玛哈尼·但”开始赐给参孙巨大的力量。“感动”的原文是“猛推、驱使”,表明是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推动参孙。

  二、耶和华的灵第一次大大感动参孙

  1.参孙要娶非利士人的女儿为妻:(士师记14:1-2)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

  参孙的家乡琐拉和非利士地“亭拿”都是梭烈谷附近的城邑,相距大约8.5公里。参孙不呆在自已的地界,却下到亭拿,他在那里看见一个非利士人的女儿长得美貌,就随着肉体的情欲,喜悦她。参孙告诉父母她爱上了亭拿一个非利士人的女儿,要父母给他娶来为妻。父母不愿狮子娶非利士人的女儿为妻,就拦阻他,参孙却以“我喜悦她”为由,执意要娶她为妻。参孙不受神律法的约束,不听从父母的忠告,注定了这桩婚姻的失败。

  2.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士师记14:5-6)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园,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

  当参孙跟着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园,看见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可见那地那时经常有狮子出没。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使他力大无比,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徒手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然而,参孙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

  3.参孙吃了死狮内的蜂蜜:(士师记14:7-9)参孙下去与女子说话,就喜悦她;过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转向道旁要看死狮,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里,给他父母,他们也吃了;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

  参孙与女子说话,就喜悦她。过了些日子,他们再下去要娶那女子为妻,参孙转向道旁要看他前一段打死的狮子,却看见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就不顾拿细耳人“不可接触死尸”的条例,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里,给他父母,他父母不知道这蜂蜜是从那里取来的,也没有询问参孙,他们就吃了;参孙没有告诉父母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使父母也吃了不洁净的食物,与他的罪行有份。

  三、耶和华的灵第二次大大感动参孙

  1.参孙的谜语:(士师记14:10-14)他父亲下去见女子。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众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参孙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他们说:“请将谜语说给我们听。”参孙对他们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

  参孙在那里为众人设摆筵宴,众人请了三十个客人陪伴他。在酒席筵前,参孙突然想到给众人出谜语的事,赌注是“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在当时这赌注很高。众人想轻易得到参孙的“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就请参孙把谜语告诉他们。参孙就根据自已的经历,给他们出了一个谜语:“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因为这谜语除了参孙以外,无人知道,也无人能够猜出。

  2.参孙将谜底告诉妻子:(士师记14:15-17)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参孙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说:“你是恨我,不是爱我,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参孙回答说:“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着他,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

  当时的婚筵为期七天(17节),七天过了才正式完成嫁娶。这个婚筵不是在新郎家举行,而是在新娘家中举行,表明参孙的婚姻可能是妻子婚后仍住在娘家,丈夫带礼物去探访,所生的孩子算为妻子家族的成员(9:2)。这是迦南人流行的婚姻习俗,不是以色列人的风俗。

  这些自作聪明的亭拿人在七天的时间都猜不出参孙谜语的意思,他们就要参孙的妻子哐哄丈夫参孙,探出谜底来告诉他们,他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参孙的“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不然的话,他们就要用火烧她和她的父家。参孙的妻知道他本族人的残忍,就在丈夫面前啼哭,就参孙不是爱她,是恨她,因为她给本国亭拿人出谜语,却不将谜底告诉她。参孙开始不愿意告诉她,推辞说他连父母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她呢?但他的妻子却不死心,七日筵宴之内,天天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着参孙,参孙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为了救自已和父家人的性命,就去告诉本国的人,出卖了参孙。这谜底就成了公开的秘密。

  3.参孙责备亭拿人:(士师记14:18)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

  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就是参孙与亭拿人所定的最后期限,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参孙知道是他的妻告诉他们,因此对他们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这里的“母牛犊”是指参孙的妻子。“母牛犊”指没有生育过的小母牛,通常不会用来耕田。参孙指责非利士人利用他的妻子套取谜底,如同用不应该耕田的“母牛犊耕地”,很不公平。

  4.耶和华的灵再次大大感动参孙:(士师记14:19-20)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

  耶和华的灵再次大大感动参孙,使他力大无比,他就下到非利士地的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亚实基伦”距离亭拿约36公里,来回要走两天。参孙“夺了他们的衣裳”,再次违反了拿细耳人不可挨近死尸的条例(民6:6)。

  亭拿人的阴谋得逞了,满心欢喜快乐。而参孙觉得自已被他们戏弄了,因此大大发怒,上父家去了。参孙的岳父以为参孙是极其恨他的妻子,以致放弃了她,这对新娘是一个奇耻大辱,所以立刻把女儿嫁给了“参孙的陪伴”(15:2),使参孙空欢喜一场。

  四、耶和华的灵第三次大大感动参孙

  1.参孙得知爱妻归了他人:(士师记15:1-2)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时候,参孙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说:“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进去,说:“我估定你是极其恨她,因此我将她给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还美丽吗?你可以娶来代替她吧!”

  过了些日子,就是收割麦子的时候,大约是阳历五、六月间,参孙的怒气渐消,想去看望他的妻子,到了岳父的家,要进内室见他的妻子。参孙的岳父却拦阻了他,告诉他已将他的妻子给了他的陪伴。参孙的岳父已经收过了参孙的聘礼,所以自知理亏,提议要参孙娶妻的妹子来代替她。

  2.参孙与非利士人怨怨相报:(士师记15:3-8)参孙说:“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于是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 ,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点着火把,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并橄榄园尽都烧了。非利士人说:“这事是谁做的呢?”有人说:“是亭拿人的女婿参孙,因为他岳父将他的妻给了他的陪伴。”于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烧了妇人和她的父亲。参孙对非利士人说:“你们既然这样行,我必向你们报仇才肯罢休。”参孙就大大击杀他们,连腿带腰都砍断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内。

  参孙的岳父亏欠他,参孙却以为自已找到了加害于非利士人的理由,就去捉了三百只狐狸,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点着火把后,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并橄榄园尽都烧了,非利士人的庄稼与果树损失惨重。当非利士人知道这事是因参孙的岳父把他的妻给了他人,就迁怒于“妇人和她的父亲”,残忍地用火烧了妇人和她的父亲。在婚筵上,他们就曾威胁参孙的妻子若不探出谜底告诉他们,他们就要用火烧她和她的父家(14:15),虽然参孙的妻探出了谜底,终也没有免被烧死的悲惨命运。参孙知道岳父与妻子的惨死,就对非利士人说:“你们既然这样行,我必向你们报仇才肯罢休。”因此,参孙就大大击杀他们,连腿带腰都砍断了,就是杀人成堆。之后,参孙知道非利士人必会报复,所以没有回家,躲到犹大境内“以坦磐的穴内”里避风头。

  3.犹大人把参孙交在非利士人手里:(士师记15:9-17)非利士人上去安营在犹大,布散在利希。犹大人说:“你们为何上来攻击我们呢?”他们说:“我们上来是要捆绑参孙;他向我们怎样行,我们也要向他怎样行。”于是有三千犹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内,对参孙说:“非利士人辖制我们,你不知道吗?你向我们行的是什么事呢?”他回答说:“他们向我怎样行,我也要向他们怎样行。”犹大人对他说:“我们下来是要捆绑你,将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参孙说:“你们要向我起誓,应承你们自己不害死我。”他们说:“我们断不杀你,只要将你捆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于是用两条新绳捆绑参孙,将他从以坦磐带上去。

  非利士人上去要捉拿参孙,犹大人问非利士人为何上来攻打他们。非利士人告诉他们上来是要捆绑参孙,照着参孙向他们所做的报应参孙。犹大人不敢招惹非利士人,就去责备参孙向他们行的是什么事呢?参孙回答犹大人的话与非利士人所说中的一样。犹大人告诉参孙,他们下来是要捆绑参孙,把他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参孙要犹大人起誓,应承他们不杀参孙。犹大人向参孙保证不杀他,只是把他捆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为了拯救犹大人,参孙就由他们捆绑,将他从以坦磐带上去。犹大人不但不敢抵挡一千非利士人,反而兴师动众地动员三千人去捉拿参孙,把神帮助他们争取自由的器皿当作麻烦。

  4.耶和华的灵第三次大大感动参孙:(士师记15:14-17)参孙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的绑绳都从他手上脱落下来。他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人。参孙说:“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说完这话,就把那腮骨从手里抛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

  犹大人带参孙到了利希,“利希”的意思是“腮骨”。非利士人看见了就大声喧嚷,以为他们定能杀了参孙报仇。耶和华的灵第三次大大感动参孙,参孙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从他手上脱落下来。参孙看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非利士人。“未干的驴腮骨”比较重,有韧性,是很好的武器。但参孙接触了“未干的驴腮骨”,再次(第三次)违反了拿细耳人不可挨近死尸的条例(民6:6),可见他根本不愿意受到条例的约束。这些来捉拿参孙的人反而丧命在参孙的刀下。

  战争胜利后,参孙高唱夸胜的凯歌:“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却没有将荣耀归给加给他力量的神。参孙说完这话,就把那腮骨从手里抛出去了。那地因此便叫拉末·利希,原文的意思是“腮骨的高处、腮骨冈”,这个地名代表了参孙的骄傲。

  其他的士师最多只有一次提到“耶和华的灵降在”他们身上(3:10;6:34;11:29),唯有参孙四次被“耶和华的灵”(6、19节;13:25;15:14)感动。但作为拿细耳人的参孙,蒙了神这么大、这么特别的恩典,生活却没有分别为圣的实际,完全活在自己里面,这正是当时神百姓的失败写照。

  总结:耶和华的灵第一次大大感动参孙时,使他能够徒手杀死少壮狮子;耶和华的灵第二次大大感动参孙时,使他一人杀死三十个非利士人;耶和华的灵第三次大大感动参孙时,使他用一块未干的驴腮骨杀死一千非利士人。不是参孙有什么特别之处,而是他所信的神是全能的,要藉着参孙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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