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姐妹们平安,这周我们一起来看一段经文:
属约瑟的儿子玛拿西的各族,有玛拿西的玄孙,玛吉的曾孙,基列的孙子,希弗的儿子西罗非哈的女儿,名叫玛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她们前来,站在会幕门口,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亚撒,并众首领与全会众面前,说:「我们的父亲死在旷野。他不与可拉同党聚集攻击耶和华,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没有儿子。为什么因我们的父亲没有儿子就把他的名从他族中除掉呢?求你们在我们父亲的弟兄中分给我们产业。」于是,摩西将她们的案件呈到耶和华面前。耶和华晓谕摩西说:「西罗非哈的女儿说得有理。你定要在她们父亲的弟兄中,把地分给她们为业;要将她们父亲的产业归给她们。你也要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他若没有女儿,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的弟兄。他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父亲的弟兄。他父亲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族中最近的亲属,他便要得为业。』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华吩咐摩西的。」(民数记 27:1-11)
前言
这段经文我们平时读的不多,听到的也不多,或许有很多弟兄姐妹读完以后第一反应就是 “不关我事”。真的是这样吗?
西罗非哈的5个女儿:玛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恐怕没有几个人能记住这些人的名字,我们知道摩西的母亲,大卫的女儿的名字,谁会在意罗非哈的5个女儿名字呢?其实,整本圣经重复这5个人名一共有5次,单单民数记就有三次,而且每次都是全部记载她们的名字。
经常看我文章的弟兄姐妹应该想到了,圣经总共就9万多字,用一个字就少一个字,与其在此处浪费篇幅,不如多记载一篇摩西的训诲、耶稣的讲道或是门徒的见证不更好吗?所以,圣经刻意在这五个女儿这里花费篇幅,一定有圣经自己的目的。一定不会是 “不关我事”,而是圣经要亲自和我们说话,启示我们属上帝的真理。
当委屈和不幸发生的时候
我们读这段经文的时候,西罗非哈生了5个女儿,大家会联想到这个父亲为了生儿子努力了很久了吗?一连生了5个都没生出儿子,结果等不到生第6个,自己先死了。传宗接代就不用说了,甚至连家产都无法继承下去。
另一方面,他5个女儿在这个 “重男轻女” 的家庭中长大,滋味一定不好受,父亲死了以后,她们更是面临着家产即将被没收。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们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亚撒,并众首领与全会众面前提起诉讼:我们的父亲死在旷野。他不与可拉同党聚集攻击耶和华,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没有儿子。 为什么因我们的父亲没有儿子就把他的名从他族中除掉呢?求你们在我们父亲的弟兄中分给我们产业。
律例典章不是非黑即白,也有灰色地带
我不知道读到这里弟兄姐妹们有没有一种感觉。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按照现有律法,父亲死了,没有儿子只有5个女儿的情况下,父亲的名字就会被族中除掉,产业也被没收。这5个女儿有冤情,唯一的做法就是来找摩西,希望可以在律法之外,网开一面。摩西熟知上帝颁布的律法,摩西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此事,面对律法的不合情理,摩西选择将这事呈到耶和华面前。上帝的回应也很清楚: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西罗非哈的女儿说得有理。你定要在她们父亲的弟兄中,把地分给她们为业;要将她们父亲的产业归给她们。
紧接着上帝更新了律例典章,你也要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 他若没有女儿,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的弟兄。 他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父亲的弟兄。 他父亲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族中最近的亲属,他便要得为业。』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华吩咐摩西的。」
如果大家查一下律例典章的希伯来文原文,典章——Mishpat正义。原来 “律例典章” 就是 “公平公义” 。
不得了了,我们以为公平公义、律例典章是非黑即白,非常严肃的事情;但是在这里圣经告诉我们上帝的律例典章是有灰色地带的。当罗非哈的5个女儿有冤情的时候,当现有律法让这5个女儿受到委屈和不公的时候,上帝纪念她们,上帝说:西罗非哈的女儿说得有理。于是上帝颁布新的律例典章,来照顾到在特殊情况下产生的冤情。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是“法大于情”;上帝的价值观 “法中有情”。
我这么说其实是冒着被骂的风险,说基督徒不能非黑即白而是要允许灰色地带?这不是神学院里面主流的教导。我身边有这么一个神学生(已毕业),之前由于和老公吵架,一怒之下把老公赶出家门,之后意识到自己错误,分享了自己的见证。前几天,一个单亲妈妈向她诉苦,给20多岁的儿子买了午餐,结果儿子挑食没有全吃完。妈妈很生气就和儿子吵了起来。儿子也很委屈,说:本来吃饭是一件开心的事情,自己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又不是原则错误,为啥要强迫自己吃自己不喜欢的,还让自己原本的好心情都变糟了。这位神学生听了之后很是为这个妈妈打抱不平,认为她应该把儿子赶出去,让他自力更生。暂且不说这个神学生的 “老我” 再次现身,单单这种非黑即白的性格就很难处理好家庭关系,很难活出美好的见证。
公平、公义的主耶稣基督,当他面对行淫时被捉的妇人的时候,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 8:11b)今天我们有很多人看上去比主耶稣更加公平公义,这样真的好吗?
圣经真理很多时候都是重复性出现的,为的就是让我们可以验证确认。 “律例典章” 、 “公平公义”不能非黑即白,不单单是民数记这段经文告诉我们的真理,主耶稣基督在世的三年多时间也在用行动来向我们“证道”,无论是 这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还是 “有5个丈夫的撒马利亚妇人”等等,主耶稣基督的公平正义里面满满的都是恩典和怜悯。如此这般,作为被主赦免了罪的我们又如何天天去定别人的罪呢?
一言以蔽之,按照圣经真理,基督徒当允许灰色地带。
深度理解圣经真理
既然说到圣经真理,那就不应该是仁者见仁或者人云亦云。而是需要我们谦卑自己,来到上帝的面前,打开圣经,细心、用心的去学习圣经自己想要告诉我们的。透过这段经文,圣经究竟想要启示我们怎样的真理呢?这段看似 “不关我事”的经文,为何圣经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呢?
想要彻底理解这段经文,我们不得不给整本民数记分段。段落分对了,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圣经本来的意思,而非我们自己的理解。
民数记英文是Numbers,数字。所以很多人认为民数记就是上帝清点百姓。但是民数记的希伯来文是B’midbar,旷野。哪个翻译更加贴切呢?
民数记记载了两次人口普查,分别在第1章和第26章。
这样,凡以色列人中被数的,照着宗族,从二十岁以外,能出去打仗、被数的,共有六十万零三千五百五十名。(民数记 1:45-46)
以色列人中被数的,共有六十万零一千七百三十名。(民数记 26:51)
咦?细心的弟兄姐妹发现了,百姓在旷野漂泊40年,人数不增反减。但转念想想,百姓屡屡试探耶和华上帝,竟然没有全部倒毙旷野已经是上帝的恩典了。百姓的人口只减少了一个零头,已经是多亏上帝的怜悯了。
但实际上民数记不单单只是两次人口普查这么简单。
民数记这个标题,在整本书第一句出现过,在最后一句也出现过。(所以我更加愿意将这两句当成标题句)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第二年二月初一日,耶和华在西奈的旷野、会幕中晓谕摩西说:(民数记 1:1)
这是耶和华在摩押平原—约旦河边、耶利哥对面—借着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民数记 36:13)
很明显的收尾呼应,当我们认真通读民数记的时候,这不就是上帝带领百姓走旷野的故事嘛。所以民数记的希伯来文标题《旷野》更符合圣经本意。
民数记可分为三个大的段落:
第一大段:1-10章。上帝数点百姓(第一次人口普查),上帝吩咐教导百姓。
第一小段:1-4章。数点百姓。此处分为11个部分。
第二小段:5-10章。上帝吩咐教导。此处也是11个部分。
我们作为中国人可能不理解11的含义,11+11=22。希伯来文一共有22个字母。这两个小段落分别是11+11,22代表完全、代表一个整体。上帝带领百姓离开埃及,上帝数点百姓,上帝吩咐教导百姓。百姓不再是奴隶、不再是一盘散沙,而是被上帝数点被上帝教导、属于上帝的子民。
其他人的分段方法我就不赘述了,11+11就是一把钥匙,用来分段的钥匙。钥匙不对是打不开圣经真理的大门的。
第二大段:11-26章。百姓10次试探上帝。14章26节上帝说了一句话:你们十次试探我。我们来读这个段落的经文,我们发现百姓试探上帝的同时,上帝因材施教,在每次的试探中,百姓犯了什么错,上帝就从那里教导他们。
11-14章四次的试探,带来的是15章上帝四段的教导。
16章两次可拉党的叛变,带来的是17-19章的训诲。
20章两次的试探,接着记载百姓在旷野学到的功课。
21章第9次试探,铜蛇,这次我们有点印象了。每次试探过后,百姓学习顺服上帝,反败为胜,有胜利的欢呼,有祝福。
22-25章,最后来到第十次,拜巴力。这是第一次记载百姓拜别神。这是一次很严重的试探上帝,以色列人死了二万四千人。(26章,第二次人口普查。)
第三大段:27章-36章结尾。
今天我们读的这段关于西罗非哈的5个女儿的经文刚刚好就是第三大段的开头。与之对应的也正好是第三大段的结尾。(最后一句标题句不计算在内)
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就怎样行。西罗非哈的女儿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们伯叔的儿子。她们嫁入约瑟儿子、玛拿西子孙的族中;她们的产业仍留在同宗支派中。(民数记 36:10-12)
圣经如此刻意的把分段的记号用“特写”的方式告诉我们,生怕我们看不见,生怕我们还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解释这段经文。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再紧紧抓住自己先前的理解不放。求上帝帮助我们谦卑的来到他的面前,打开圣经,仔细聆听上帝要借着自己的话语启示我们怎样的真理。
就让我们再次引用出这两段经文:
开头:
属约瑟的儿子玛拿西的各族,有玛拿西的玄孙,玛吉的曾孙,基列的孙子,希弗的儿子西罗非哈的女儿,名叫玛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她们前来,站在会幕门口,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亚撒,并众首领与全会众面前,说:「我们的父亲死在旷野。他不与可拉同党聚集攻击耶和华,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没有儿子。为什么因我们的父亲没有儿子就把他的名从他族中除掉呢?求你们在我们父亲的弟兄中分给我们产业。」于是,摩西将她们的案件呈到耶和华面前。耶和华晓谕摩西说:「西罗非哈的女儿说得有理。你定要在她们父亲的弟兄中,把地分给她们为业;要将她们父亲的产业归给她们。你也要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他若没有女儿,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的弟兄。他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父亲的弟兄。他父亲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族中最近的亲属,他便要得为业。』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华吩咐摩西的。」(民数记 27:1-11)
结尾:
约瑟的后裔,玛拿西的孙子,玛吉的儿子基列,他子孙中的诸族长来到摩西和作首领的以色列人族长面前,说:「耶和华曾吩咐我主拈阄分地给以色列人为业,我主也受了耶和华的吩咐将我们兄弟西罗非哈的产业分给他的众女儿。她们若嫁以色列别支派的人,就必将我们祖宗所遗留的产业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中。这样,我们拈阄所得的产业就要减少了。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这女儿的产业就必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上。这样,我们祖宗支派的产业就减少了。」摩西照耶和华的话吩咐以色列人说:「约瑟支派的人说得有理。论到西罗非哈的众女儿,耶和华这样吩咐说:她们可以随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产业。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产业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产业。这样,他们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产业。」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就怎样行。西罗非哈的女儿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们伯叔的儿子。她们嫁入约瑟儿子、玛拿西子孙的族中;她们的产业仍留在同宗支派中。(民数记 36:1-12)
之前我们讲过,律例典章和公平公义其实是同一个词Mishpat,律例典章也好、公平公义也好不是非黑即白的,按照圣经的教导,这些是带着爱的温度的。或者我们换句话说:真正的公平公义并不是法大于情,而是合情合理合法。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哪怕她们被如此对待是依法依规,但是上帝纪念她们的冤屈,体恤她们的苦情。上帝更新律例,以至于这五个女儿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另一方面,在结尾的部分,约瑟的后裔,玛拿西支派的族长来到摩西面前诉讼,为了保全自己支派的产业不减少,族长要求这五个女儿不可嫁给别的支派的人。这五个女儿自身权利得到保障的同时也要做出牺牲,就是牺牲部分婚姻自由的权利。没有律法禁止她们嫁给其他的支派的男人,但是之前她们享受网开一面的权利的同时,她们也要尽一部分义务,牺牲一部分婚姻自由的权利。
圣经五次重复这5个女人的名字其中民数记中就有三次,用了很多的篇幅在这五个看似不那么有名气的女人身上,我们觉得她们的事情 “不关我事”,但是圣经借着她们告诉我们什么是灰色地带,什么是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圣经告诉我们虽然没有律例禁止她们自由婚嫁,但是她们必须在享受了权利的同时也要做出一些妥协和牺牲。
总结
民数记第三个大段落,用这五个女人开头,用这五个女人结尾。中间则是上帝颁布的其他的律例典章。圣经用这种结构和框架告诉我们圣经自己的意思,这五个女人给中间所有的律例典章做出了样板。这意思不是某个人的理解和感动,而是圣经亲自和我们说话:圣经用这种结构和框架告诉我们律例典章也好,公平公义也罢并不是非黑即白、冷冷冰冰的,律例典章和公平公义是合情合理合法、充满着怜恤和爱。同时我们不能 “既要、又要、还要” ,享受的权利的同时也要懂得履行义务;得到利益和好处的同时也要懂得妥协和牺牲,哪怕这种妥协和牺牲并不是律法所要求的。
愿上帝祝福喜爱他话语的人。
(有人解释这段经文:“在基督里我们有权利承受神圣的事物。我们需要为我们合理的产业请求,神会准许这请求。然而,我们必须履行一个条件:我们不可嫁到别的“支派”去。今天我们的支派乃是基督和召会。” 其实看到这种解释我心里蛮不是滋味的,难道其余11支派不是属上帝的子民吗?你要是其余11支派的人,听到这种解释会不会感觉心里不舒服?凭什么把我们排出在基督之外?其实我们按照自己的心意解释圣经,除了无法造就弟兄姐妹之外,容易得罪人让人产生对基督徒的反感也是不容小觑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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