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爱》之亲情篇

作者:CS路易斯     来源:文章摘录 时间:2025-03-14 08: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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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情最具动物性

  我从最卑微、涉及面最广的爱谈起。对于这种爱,人的体验与动物的体验差别似乎最小。但我要随即补充一句:我并不因此贬低这种爱的价值。人的某种属性不会因为与动物相同,因而会变得更好或更糟。当我们骂一个人「简直就是禽兽」时,我们并不是说他表现了动物的特征,因为人人都有动物的特征;而是说他在应当表现出人的特征时,却表现了、而且只表现了动物的特征。当我们称某人为「野兽」时,我们通常是指,他的野蛮行为连大多数真正的野兽都不可能做得出来,因为它们不够聪明。

  希腊人称这种爱为「storge /?st??rɡi/」),我在此简单地称之为亲情(Affection)。我的希腊文词典对storge的解释是:「亲情,尤其是父母对子女」,但同时也指子女对父母。毫无疑问,这就是这个词的核心意思,也是这种爱的最初形式。这种爱在我们的脑海中通常呈现出这样一幅画面:母亲为婴儿哺乳;狗妈妈或猫妈妈身边围着一窝幼崽,这些小狗、小猫挤在一起,吱吱乱叫,呜呜低鸣,舔毛、呢喃、吮奶,温暖又舒适,散发着新生命的气息。

  这幅画面的重要性在于,它一开始就向我们呈现了某种悖论。婴儿的需求和需求之爱是显而易见的,母亲的给予之爱也是如此,她分娩、哺乳、为婴儿提供保护。但是,从另一方面说,她必须分娩,否则就会死去;她必须哺乳,否则就会疼痛。从这个角度看,母爱也是一种需求之爱。这就是悖论所在:母爱是需求之爱,但她所需求的是给予;母爱是给予之爱,但她需要被需求。这点,我们将会在后面再次谈到。

  亲情最没有等级之分、最忽略欣赏之乐

  即使在动物的生命中,亲情也远远超出了母子的范围,人类更是如此。这种温馨的舒适和相聚的满足,包括了各种各样的对象,确实是一种最没有等级之分的爱。我们可以预测,这个世界上有些女人很少会有人追求,也有些男人可能不会有多少朋友,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以提供给人的。然而,几乎人人都可以成为亲情的对象,无论是丑陋的、愚蠢的,甚至惹人动怒的,在亲情连接的二者之间,不需要有任何明显的般配。

  我见过一个低能儿不仅为父母所爱,也为兄弟所爱。亲情忽略了年龄、性别、阶级、教育的障碍,可以存在于一个年轻聪明的大学生和一个年老的护士之间,尽管他们的思想完全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亲情甚至忽略了物种的障碍。我们不但在人与狗之间看到它,更令人惊讶的是,也在猫和狗之间看到它。吉尔伯特·怀特(Gilbert White,英国博物学家)声称,它还存在于一匹马和一只母鸡之间。

  有些小说家充分利用了这点。在《项狄传》(英国劳伦斯·斯特恩的小说)中,「我的父亲」和托比叔叔就彼此的兴趣和观点而言,绝不可能走到一起,因为两者是如此地不同,说话不到十分钟就会相互误解。但是,从小说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之间浓厚的亲情。在堂吉诃德与桑丘(塞万提斯小说《堂吉诃德》的主人公与他的侍从)、匹克威克与山姆·韦勒(狄更斯小说《匹克威克外传》中的人物)、狄克·斯威夫勒与候爵夫人(狄更斯小说《老古玩店》中的人物)之间,我们也感受到这种亲情。同样,在《杨柳风》(肯尼斯·格雷厄姆的英国儿童文学)中,尽管作者可能并非有意要表达这点,鼹鼠、老鼠、獾和蟾蜍这四个搭档让人看到,被亲情连结的各方之间,本质上可能存在着惊人的差异。

  但亲情也有自己的标准。它的对象必须是自己所熟悉的。有时候我们能够具体指出在哪一天、哪个时刻,自己坠入了情网,或开始了一段新的友谊。但是,我怀疑我们能否具体指出亲情自何时开始。意识到它,也就是意识到它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用「老」字来形容亲情,可谓意味深长。狗对从未伤害过它的陌生人吠叫,却冲着老熟人摇尾,即便他从未给过它任何好处。孩子会爱几乎从不注意他的粗鲁的老园丁,对竭力想赢得他好感的来客却退避三舍。但是,那个园丁一定得是「总是」在那里的老园丁,那个「总是」其实时间并不长,但在孩子的心目中却是无法追忆的久远。

  如前所说,亲情是最卑微的爱,从不张扬。人们可能为恋爱、友谊而骄傲,亲情却很谦虚,甚至躲躲闪闪、满面羞涩。有一次,我谈到我们常常在猫和狗之间发现亲情,我的朋友说:「没错,但是我敢说,没有哪一只狗愿意在自己的同类面前承认这点。」对很多人际之间的亲情,这至少可以算得上是一幅很好的漫画。弥尔顿诗歌里的酒神说:「让相貌家常的脸呆在家里吧。」(引自约翰·弥尔顿的《酒神之假面舞会》)亲情的相貌非常朴素,许多感受到它的人也是如此。我们爱他们,并不能证明我们独具慧眼、高雅脱俗,他们对我们的爱也是如此。

  我前面谈到的欣赏之爱,并不是亲情的基本要素。对于那些只凭亲情与我们维系的人,我们通常要在他们离开或去世后,才会称赞他们。我们认为他们是理所当然的:这种理所当然是对爱情的侮辱,但在亲情中,某种程度上是恰当和适宜的,它符合这种感觉舒适、恬静的本性。

  亲情若被频繁、大肆地张扬出来,就不再是亲情。公开张扬亲情,犹如搬家时搬出家具,那些家具摆在屋子里很好,在阳光之下却显得破旧、俗气或怪异。亲情几乎是悄悄地渗透或渗入到我们的生活里。与亲情相连的,是朴素的睡衣,私密的事物,柔软的拖鞋,破旧的衣服,从前的笑话,厨房地板上一只昏昏欲睡的狗的尾巴砰砰声,缝纫机的声音,草坪上的一个木偶。

  亲情可以渗入别的爱

  但我必须马上纠正自己。我现在谈论的亲情,独立于其他的爱。亲情常常独立存在,也常常与其他的爱并存,正如杜松子酒本身是一种酒,但也是多种混调酒的主要成分一样。亲情除了独立作为一种爱之外,还可以渗入其他的爱,将它们全部染上自己的色彩,成为它们日复一日发挥作用的媒介。没有它,其他的爱也许持续不了多久。结交朋友,不等于产生亲情,但是,朋友一旦成为老朋友,他身上先前与友谊无关的一切就会变得熟悉,并且因熟悉而亲切起来。

  至于爱情,如果不能尽快披上亲情这件朴素的外衣,我想象不出有什么比这更令人不快的体验了。那将是一个最令人不安的情况,要么太天使,要么太动物,或者二者轮流出现;这对于人来说,永远都是既不够大、也不够小。无论是友谊还是爱情,当欣赏之爱躺下蜷身睡着的时候,唯有亲情的自在和平凡环绕着我们,像独处一般自由,但却不会孤独,这些时刻的确是一种独特的魅力。不需要说话,不需要做爱,也许除了拨拨炉火,根本没有任何其他需要。

  过去,在大多数场合,亲情、友情和爱情都同样通过亲吻来表达,由此,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出它们之间的混合交织。在今天的英格兰,人们不再用亲吻表达友情,但仍然用它表达亲情和爱情。它完全属于这两者,以致我们现在已经无法分辨究竟是谁借用了谁,或者根本不存在借用的问题。

  当然,你可以说亲情之吻不同于爱情之吻。没错,但恋人之间的接吻并非都是爱情之吻。此外,这两种爱往往都使用「小语言 little language」或「儿语 baby talk」,这令许多现代人尴尬。使用儿语并非人类独有的现象,洛伦茨教授(Konrad Lorenz,奥地利动物学家,现代行为学的奠基人)告诉我们,寒鸦求偶时,叫声「主要由幼年期使用的音素组成。成年寒鸦保留这些音素,专为求偶之用。」(《所罗门王的戒指》,158页)我们和鸟儿的理由相同。不同的柔情都是柔情,我们重拾所知道的最早的柔情语言,用它来表达新的柔情。

  亲情可以萌生欣赏

  亲情有一个最不同寻常的副产品,这点我尚未提及。我说过,亲情最主要的不是欣赏之爱,亲情没有等级之分,它可以与最没有前途的人「相处」。但奇怪的是,这个事实意味着它最终可能萌生欣赏,倘若没有亲情,欣赏便不可能产生。我们可能会说,自己选择这些朋友、爱上这个女人,是因为他们具备了种种优点——漂亮、坦诚、善良、机智、智慧等等。这样说并不太错。但那一定是我们喜欢的那种机智、漂亮、善良,这里面有我们个人的喜好。正因为如此,朋友、情侣们才觉得自己是「为彼此而造」。

  亲情所特有的荣耀在于,它能将那些极不般配、甚至相形见绌的人连结到一起。这些人,倘若命运没有将他们安置在同一个家庭或社区,决不会彼此发生联系。亲情若因此产生——当然也常常不产生——他们的眼睛便开始张开。刚开始,「老某某」可能只是碰巧在那里,渐渐地我开始喜欢上他,不久,就开始发现「这个人有点名堂」。当一个人首次真心地说,虽然他不是「我那种人」,但却「以他自己的方式」是个非常好的人,这是一种解放。我们可能感觉不到对自己的解放,而是觉得只是对别人的宽容和纵容;但实际上,我们已经跨越了一个边界。当我们说「以他自己的方式」时候,意味着我们正在超越自己的喜好,正在学习欣赏良善或智慧本身,而不仅仅是欣赏为了满足自己的口味而调配的良善或智慧。

  有人说:「应该让猫和狗一直在一起长大,这样会使它们心胸开阔。」亲情也使我们心胸开阔。在一切自然之爱中,它是最宽容、最不苛求、最广博的。从这个角度看,不管你在外面的世界为自己结交的朋友是如何之多,命运让你在家庭、学校、餐厅、船上、教堂里与之共处的人,都是一个更大的圈子。朋友众多,并不能证明我对人类的优点有广泛的欣赏。如果这样,你还不如说,喜欢自己书房里的所有书籍,证明了我的文学品味广泛。这两种情况的答案都是一样的:「你选择了那些书。你选择了那些朋友。他们当然适合你。」

  真正广泛的阅读品味在于,它能让一个人在任何一家二手书店外的六便士托盘上找到他需要的书籍。对人类真正广泛的品味也在于,它能在自己每天必须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身上发现可欣赏之处。根据我的经验,是亲情创造了这种品味,教我们首先注意,然后忍受,然后微笑,然后享受,最后欣赏那些「碰巧在那里的人」。他们是为我们而造的吗?感谢神,不是的。他们就是他们自己,比你想象的更加独特,也远比我们想象的更有价值。

  亲情是双面刃

  现在,我们差不多快要谈到亲情的危险之处了。我说过,亲情从不张扬;圣保罗说,爱(charity)不自夸,不张狂(哥林多前书13:4)。亲情能够爱那些没有魅力的对象;神和祂的圣徒爱不可爱之人。亲情「没有过多的期望」,对过错视而不见,争吵后很快和好如初;同样,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凡事包容(哥林多前书13:4, 7)。亲情开阔了我们的眼界,让我们看到在其他情况下不为我们注意或欣赏的良善;谦卑的圣洁也是如此。

  如果我们只停留在这些相似之处,可能会被引导相信,这种亲情不仅仅是一种自然之爱,而是在我们心中运行、成全律法的大爱本身。如此看来,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到底还是对的吗?拥有这种爱真的就已经足够了吗?这种「家庭亲情」发展到最好、最充分的状态,与基督徒的生命就是同一回事吗?我认为,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我的意思不仅仅是指,那些小说家的作品有时候让人感到,仿佛他们没有听到过圣经中关于人要「恨」自己的妻子、母亲和自己的生命那段经文(马太福音10:34-39)。那当然都是真的,一切自然之爱都与对神的爱竞争,这是基督徒应该切记的。神是人类的嫉妒最大的竞争对手,终极的对象;神的美,就像戈耳戈(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Gorgon,人看见她就会变成石头)的美那样可怕,在人看来,似乎随时从我这里偷走我的妻子、丈夫或女儿的心。一些不信者对神的仇恨,虽然被伪装为反教权主义(anti-clericalism)或痛恨迷信,实际上是由于这个原因。但是,我现在考虑的不是这种竞争,我们会在后面的章节中讨论这个问题。眼下我们涉及更多的是地上的事。

  这些「幸福之家」,到底有多少真正存在呢?更糟糕的是,所有不幸家庭的不幸,都是因为缺乏亲情吗?我相信不是。不幸的家庭中不但可能存在亲情,而且可能是亲情导致了不幸。这种爱的一切特征,几乎都是双面刃,既可以促进幸福,也可以招致不幸。如果任其本身随心所欲地发展,它就会使人生变得黑暗、堕落。对此,「拆穿家」和反感伤主义者虽然没有道出全部的真相,但他们所说的都是真的。

  流行艺术用过分甜蜜的歌曲、故作多情的诗歌来表达亲情,几乎都会令人厌恶,这让我们对以上事实可见一斑。它们之所以令人作呕,是因为它们的虚假。它们把机会说成获得幸福、甚至良善的现成配方,从不提示我们必须做些什么,而是暗示,只要让亲情像温暖的淋浴倾泻到我们身上,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亲情的需求会带来误解

  我们已经看到,亲情包括需求之爱和给予之爱。我先谈它的需求,即对获得他人亲情的渴望。

  在一切对爱的渴望中,这种渴望最容易变得不合理,其中一个理由是显而易见的。我说过,几乎人人都可能成为亲情的对象。没错。不但如此,几乎人人都期望自己成为亲情的对象。在《众生之路》(英国小说家Samuel Butler的自传体讽刺小说)中,脾气暴躁的庞蒂费克斯先生发现儿子不爱自己时,勃然大怒,因为儿子不爱自己的父亲是「有悖天性」。他从未想到要问问自己,自儿子记事之日起,他是否做过一件事、说过一句话,能够激发儿子的爱。

  同样,在《李尔王》(莎士比亚的悲剧)的开始,主人公被描绘成一个非常不可爱的老人,心中充满了对亲情贪婪的渴望。我不得不引用文学作品的例子,是因为读者你和我生活在不同的社区。你我若是街坊,我们就可以信手从现实生活中取例;不幸的是,这种现象随处可见,其中的究竟不难明白。人人都知道,对于爱情或友情,我们需要付出行动,如果不是为了值得,至少是为了吸引。但是,亲情通常被认为发自天性,与生俱来的,是内置的功能、铺好的地砖、房子里自带的炉灶。我们有权期望获得它,别人若不给予,就是「有悖天性」。

  这种假设无疑是对真理的歪曲。有很多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因为我们是哺乳动物,本能为我们提供了至少一定程度、往往是相当高程度的母爱。因为我们是社会性的动物,熟悉的交往提供了一种环境,如果一切顺利,亲情就会在其中萌发并且加强,而不需要它的对象有任何非常闪亮的品质。若有人给予我们亲情,那未必是因为我们有什么优点,我们可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它。

  很多人被亲情所爱,远远超出了他们应得的,从对这个真理的模糊认识中,庞蒂费克斯先生得出了荒谬的结论:「因此,虽然我是不应得的,但我有权得到它。」这就如同我们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争辩说:因为没有人靠功德而获得神的恩典,我没有功德,所以我也有权获得神的恩典。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不存在权利或问题。

  如果我们和他们基本上都是正常人,我们所拥有的不是「期望的权利」,而是「合理地期望」自己能够被他们所爱。但我们可能不是正常人,可能令人无法忍受。如果这样,「天性」就会与我们作对,因为,同样的亲密条件既可以使亲情成为可能,也可以同样自然地使一种特别难以根除的厌恶成为可能。与相应的亲情一样,这种恨恶也是无法追忆的久远,始终存在,不引人注目,有时几乎无法察觉。

  歌剧中的齐格菲(瓦格纳的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人物)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讨厌起他的矮个子养父,他的举手投足、小声咕哝、烦躁不安无不令他厌恶。和亲情一样,我们也从不知道这种恨意何时滋生,它早就已经存在那里。注意,那个「老」字既可以用来表示亲密,也可以用来表示厌倦的厌恶:「玩他的老把戏」,「用他的老一套」,「同样的老套」等等。

  说李尔王缺乏亲情,是没有道理的。就亲情是需求之爱而言,他几乎为之疯狂,他若不以他自己的方式去爱女儿,就绝不会如此迫切地渴望得到她们的爱。最不可爱的父母或孩子,心中也可能充斥着这种贪婪的爱,但它最终只会给本人和其他家庭成员带来痛苦,情况会变得令人窒息。如果有些人已经不讨人喜欢,但却仍然理所当然地要求自己被爱——通过他们明显的伤害感,通过他们大声的或暗含在每个怨愤自怜的眼神和动作中的责备——有意识地使我们产生一种内疚感,为我们过去无法避免、将来也无法停止再犯的错误感到内疚。他们堵塞了自己渴求的泉源。

  如果我们一时动了恻隐之心,心中泛起一丝亲情的涟漪,他们就会得寸进尺,再次把我们吓得不知所措。当然,这样的人总是渴望得到同一种证据,证明我们爱他们:我们应该加入他们的阵营,倾听并且赞同他们对他人的不满。如果我的儿子真的爱我,他就应该看到他的父亲是多么自私……如果我的哥哥爱我,他就应该和我联手反对我的妹妹……如果你爱我,你就不应该让我受到这样的对待……

  自始至终,他们都没有意识到真正的道路。奥维德(Publius Ovidius Naso,罗马诗人)说:「如果你想被爱,自己就要可爱。」虽然这位快乐的老浪子只是说:「如果你想吸引女孩,你就必须有吸引力」,但他的格言却可以有更广泛的应用。在他那个时代,这位不可知论者比庞蒂费克斯先生和李尔王要聪明。

  不可爱者贪得无厌的要求有时候会落空,这不足为奇。真正令人奇怪的是,这些要求常常得到满足。有时候,我们会看到一个女人,她的少女时代、青年时代、漫长的成年时代、直至接近老年,都花在照料、服从、安抚、也许还要供养一个吸血鬼似的母亲身上;对这位母亲而言,她的服从、安抚永远都不足够。这种牺牲——对此有两种看法——可能是美丽的,但要求这种牺牲的老妇人却非如此。

  亲情的这种「与生俱来 built-in」,或者说「不用客气 unmerited」的特征,就这样引起了可怕的误解。它的随意性和非正式性也是如此。

  亲情不等于唯我独尊

  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年轻一代粗鲁无礼的抱怨。我已经上了年纪,大家也许期望我站在老人一边。但实际上,父母对孩子的不礼貌,比孩子对父母的不礼貌,给我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大家都曾遇到过这样尴尬的时刻:去参加一个家宴,席间,男女主人粗鲁地对待自己的成年孩子。这种粗鲁换在任何其他的年轻人身上,只会导致断绝来往。父母们常常问,「为什么他们总呆在外面?」「为什么他们更喜欢别人的家?」答案其实明摆着:他们教条式地论断孩子们理解、而自己不理解的事;粗暴地打断、直截了当地反驳、嘲笑孩子看重的事情——有时候是他们的宗教信仰——侮辱性地谈论他们的朋友。谁不喜欢文明而不是粗鲁?

  如果你问这些令人难以忍受的人中的任何一个——他们当然不都是父母——为什么他们在家里表现得那样,他们会回答说:「哦,别这样,回家就是为了放松,人不能总是彬彬有礼吧?如果一个人在自己家里都不能做他自己,在哪里还能呢?在家里当然没必要表现得和在公司一样。我们是个幸福的家庭,大家畅所欲言,彼此理解,谁都不会介意的。」

  在此我们再次看到,一件事如此地接近真理,但却是如此致命地错误。亲情是像旧衣服,随意自在,无须设防;如果与陌生人相处,也表现得这样随意,就显得你没有教养。但是,穿旧衣服是一回事,穿一件衬衫直到发臭是另一回事。参加宴会需要合适的服装,但家居的服装也必须得体,只是得体的方式不同而已。同样,公共礼节和家庭礼节也有区别,但两者的根本原则相同,即「任何人不得唯我独尊。」对这个原则的遵守,越是公共场合,就越固定,或者说,越正式化,有一套礼节的规则。而越是亲密的场合,就越非正式化,但并非因此不需要礼貌。相反,亲情在最佳状态下表现出来的礼貌,比公共场合更微妙、更敏感、更深刻。在公共场合,有礼节就行了,在家里却需要有礼节所代表的实际,否则,极度自我中心的人就会高奏起自私的凯歌。

  在家里,你必须真正做到不唯我独尊,在招待会上,掩饰一下即可。所以,我们才有这样一句古老的谚语:「与我同住,你就会认识我」。一个人在家的举止,最先揭示了他的「公司」或「宴会」举止——这是一个极其讨厌的术语——的真实程度,那些从舞会、酒会上回来便将礼节抛诸脑后的人,在舞会和酒会上也不可能有真正的礼节。他们的礼节只是一种模仿。

  「大家可以畅所欲言」,这句话背后的真相是:最好的亲情可以随意说出最好的亲情希望说的话,不必顾忌公共礼节的规则。因为,最好的亲情不会希望伤害、羞辱或霸道。当心爱的妻子无意间把自己的还有你的鸡尾酒一同喝掉时,你可以称她为「小猪」;当父亲又在重复老掉牙的故事时,你可以大声吼叫着打断他,嘲笑他,戏弄他,对他说,「闭嘴。我想看书。」你可以在恰当的时机以恰当的语气说任何话,只要那种语气和时机无意伤人、也不会伤人。

  亲情越好,就越能准确地把握这种时机和语调,每种爱都有自己的爱的艺术。但是,如果一个人在家里一向粗鲁无礼,他要求「畅所欲言」时,意思却大不相同。在他自己的亲情很不健全,甚至在没有任何亲情的那一刻,他攫取了只有健全的亲情才有权、或者知道如何运用的那些美好的自由。然后,他恶意地利用这些自由来服务自己的怨恨,或者无情地服务他的利己主义;最好的情况也是愚蠢的,缺乏艺术的。自始至终,他都可能问心无愧。他知道亲情允许自由,而他正是在利用自由,所以他得出结论:自己是在表现亲情。因为怨恨一切,他会说是你那方的亲情出了问题,他受到了伤害、遭到了误解。

  于是,他有时候就会变得像个骑士,格外「彬彬有礼」,以此施行报复。其中的含义当然是:「噢,这么说,咱们之间不该是一种亲密的关系,只该像熟人那样啦?我原希望——不过没关系,您请便吧。」这个例子清楚地说明了亲密的礼貌与正式的礼貌的不同。适合其中一种的,可能恰恰违背了另一种。当你被介绍给一个地位显赫的陌生人时,随随便便是不礼貌的。在家里运用正式和仪式性的礼节,或者说是「私人场合的公共面孔 public faces in private places」(引自威斯坦·休·奥登的诗句),总是被认为是不礼貌的。

  《项狄传 Tristram Shandy》中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它让我们看到了何谓真正的居家礼节。在一个极不恰当的时刻,托比叔叔滔滔不绝地讲起了他最喜欢的话题——构筑防御工事。唯有这一次,「我父亲」被逼得忍无可忍,粗暴地打断了他的话。随即他注意到弟弟的面孔,从那张面孔上,他看不出丝毫反击的神情,只有深深的被伤害——不是因为对他个人的轻视,他绝不会这样想,而是因为对构筑防御工事这门高贵艺术的轻视。「我父亲」立即感到后悔,随后道歉,两人和好如初。托比叔叔为了表明他的宽恕是多么彻底,表明他不介意自己的尊严,又继续大谈起防御工事。

  亲情会带来嫉妒

  到目前为止,我们尚未涉及嫉妒。我想,现在没有人会认为嫉妒只限于爱情。倘若有人这样认为,看看孩子、雇员、家畜的行为,他就会立刻醒悟过来。在每种爱,在几乎每种关系中,都可能存在嫉妒。亲情中的嫉妒与它对老的、熟悉的东西的依赖紧密联系在一起,也与亲情完全或相对不看重欣赏之爱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希望那张「熟悉的老面孔」变得更有精神或更美丽,不希望老办法有所改变、哪怕是变得更好,不希望老笑话、老兴趣被令人兴奋的新奇事物取代。变化是对亲情的一种威胁。

  兄妹俩或兄弟俩——性别不重要——长到一定的年龄,一切都是分享的——读过同样的漫画,爬过同样的树,一起扮演海盗或太空人,同时开始和放弃集邮。然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其中一位突然跑到了前面:发现了诗歌、科学或古典音乐的魅力,或者皈依了宗教,他的生活被这种新的兴趣充满。但另外一个孩子由于无法分享,被甩在后面。我想,即使是妻子或丈夫的不忠,有时恐怕也不会激起比这更令人痛苦的被遗弃感或更强烈的嫉妒。

  此时,嫉妒的对象还不是那位逃兵很快就要结交的新朋友,这种嫉妒会到来的。但一开始遭到嫉妒的,是那个东西本身——那门科学、那种音乐、此时总被称为「宗教」或「那一套宗教」的神。这种嫉妒可能用嘲笑来表达:这种新兴趣「十足地愚蠢荒谬」,幼稚得可笑,或者老成得可笑;逃兵根本不是对它真感兴趣,只是想借此炫耀,出出风头;这整个是装模作样,等等。不久,那些书籍会被藏起来,科学标本被毁坏,收音机被强行从古典音乐节目中调开。因为亲情是最本能的,在这个意义上说,也是最具动物性的爱;它的嫉妒也同样强烈。它像一条食物被抢走的狗一样咆哮,并且露出牙齿。它怎么能不愤怒呢?我提到的那个孩子,某个人或某个东西抢走了他终身的食粮,他的第二自我,他的世界坍塌了。

  然而,作出这种反应的不只是孩子。在文明国家和平时期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不信的家庭中出现了一位基督徒,或是一个没文化的家庭中有人表现出成为知识分子的迹象,整个家庭都会与之为敌,其仇恨之深几乎接近恶魔。这不仅仅像我一度认为的,是黑暗对光明的那种固有的、客观的仇恨。一个上教会的家庭中若有人成为无神论者,情况未必比这乐观。这种仇恨是对遭遗弃、甚至遭抢劫的反应。某个人或某个东西偷走了「我们的」儿子或女儿,他原来是我们当中的一员,现在成了他们一伙的了。谁有什么权利这样做呢?他是我们的。变化既然发生,谁知道结局会如何?而且我们以前都那么快乐和舒适,谁也没有伤害谁!

  有时候,痛苦的那方会感到一种奇怪的双重嫉妒,确切地说,有两种相互矛盾的嫉妒在他脑海中相互追逐。一方面,他在想:「这一切都是胡说八道,纯粹是自命清高的无稽之谈,完全是狡猾的骗子。」另一方面,又在想:「万一——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但是,万一——其中有点道理呢?」万一文学或基督教中真的有点什么呢?如果逃兵真的进入了一个我们其他人从未怀疑过的新世界,那该怎么办呢?但是,如果是这样,那是多么的不公平!为什么非得是他呢?这个新世界为什么从未向我们开放呢?「一个黄毛丫头,一个目中无人的臭小子,这些奥秘难道会向他们揭示,而对长辈们隐藏?」显然,这种想法令人难以置信、无法容忍的。于是,嫉妒又回到了「都是胡说八道」的假设。

  遇到这种情况,父母的处境要比兄弟姐妹好得多。因为子女不了解他们的过去,所以,不管这位逃兵的新世界是什么,他们总可以宣称,自己也曾有过同样的经历,后来彻底醒悟,从中走了出来。他们会说:「这是一个阶段,很快就会过去的。」没有什么比这种说法更令人满意的了。因为这句话说的是未来,所以眼下不可能遭到驳斥。话虽刺耳,但因为用的是如此娇惯的口吻,所以也很难让人怨恨。更妙的是,长辈们可能真的这样认为。最妙的是,这句话也许最终成为现实,即便没有成为现实,那也不是长辈们的错。

  「孩子,孩子,你这些放荡的行径会令妈妈心碎。」这种典型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恳求,在过去也许多半是正确的。以前,当一名家庭成员没有达到整个家庭的伦理标准,去做坏事——赌博、酗酒、包养歌剧院女郎时,亲情会受到深深的伤害。不幸的是,今天若是超出了家庭的伦理标准,几乎同样可能令妈妈心碎。亲情这种保守的固执是双向的。它可以与那种全国性的自杀式教育相提并论,这种教育不允许好学生不民zh u地跳级,以致伤害懒惰、愚笨的学生的自尊心。

  亲情的给予会产生扭曲

  亲情的这些扭曲,主要与它作为需求之爱有关。然而,作为给予之爱,亲情同样可能产生扭曲。

  我想到几个月前去世的菲吉特太太(Mrs. Fidget,直译是烦躁太太,是一个比喻的人物)。看到她的家人在她去世后精神大振,真是令人吃惊。她丈夫脸上的憔悴神情消失了,开始能笑了。我原来一直以为她的小儿子是个脾气暴躁、满腹怨恨的小家伙,现在发现他竟然很有人情味。她的大儿子以前除了睡觉,几乎从不回家,现在差不多总呆在家里,而且开始重新布置花园。她的女儿一向被视为「体弱多病」,虽然我从来没弄清楚她的病由何在,现在却开始学习骑马,这在以前是绝不可能的,而且通宵跳舞、尽情地打网球。就连那只狗,以前没有人领着从来不许出门,现在也成了他们那条马路灯柱俱乐部的知名成员。

  菲吉特太太常常说自己为家人而活。这话不假,街坊人人都知道,都称赞说:「她一切都是为了家庭,真是一位贤妻良母!」她洗了家里所有的衣服。说实话,洗得并不干净。其实,他们有钱把衣服送到洗衣店,也常常哀求她不要自己洗,但她坚持这样做。每天,在家的人都能吃到热气腾腾的午饭,即便是仲夏时节,夜里也总有热饭热菜等着他们。他们哀求她不要为他们准备,几乎是含着泪水真心抗议,说自己喜欢冷食,但是毫无用处。她一辈子都为家人而活。

  如果你深夜未归,她就一直坐在那里,「欢迎」你回来。哪怕凌晨两、三点钟,也照等不误。你总能看到那张虚弱、苍白、疲乏的面孔在那里等你,像是在无声地指责。这当然意味着你没脸经常外出。她还不停地做手工,自认为是一名出色的业余裁缝和编织手,对此我没有资格论断。当然,除非你没有良心,否则就不能不穿这些衣服。

  教区的牧师告诉我,自从她去世以后,仅他们一家拿到「针线活拍卖会」上的东西,就超出了教区所有其他家庭的总和。还有,她关心家人的健康!她独自扛下了女儿「体弱多病」的重担,从不允许医生与病人谈论病情。医生是他们的老朋友,女儿的看病不需要医疗保险。在医生对她做过最简短的检查之后,菲吉特太太就将他领到另外一个房间。女儿不应该有任何的焦虑,不应该为自己的健康负责,只应该享受体贴的照顾、爱抚、特殊的饮食,喝苦味的滋补药酒,在床上用早餐。

  因为菲吉特太太,正如她常常所说的,愿意为家人「鞠躬尽瘁」。家人无法阻止她,他们都是爱脸面的人,看着她如此辛劳,也不能袖手旁观,只得帮忙。其实,他们总是不得不帮忙,也就是说,他们为她做的事情,是为了帮助她为他们做他们不想要的事情。至于那只亲爱的狗,她说过,她就「把它当作家里的一个孩子」。实际上,她已经竭尽全力让它和孩子一样,只是因为狗没有什么良心上的不安,所以活得要比他们好得多。尽管它也接受兽医检查、规定饮食、看管得让它差点儿丧命,但有时还是能设法溜到垃圾箱旁,或去亲近一下邻家的狗。

  牧师说,菲吉特太太现在已经安息了。但愿如此。不过有一点可以确信,那就是,她的家人现在安宁了。

  显然,母爱的本能,可以说天生就有产生这种局面的倾向。我们看到,这是一种给予之爱,但这种给予之爱需要给予,所以需要被人需要。但给予的正确目的,在于让接受者处于不再需要我们的礼物的状态。我们喂养孩子,是为了让他们很快就能自己吃饭;教导他们,是为了让他们很快就不需要我们的教导。因此,给予之爱肩负着重任,它必须努力实现自己的退位,我们必须致力于使自己变得多余。当我们可以说「他们不再需要我了」的那一刻,便是对我们的奖赏。但是,仅凭母爱的本能自身,并没有力量去实现这个法则。

  本能的爱渴望对方获得好处,但却不是简单的好处,而是只有它自己才能给予的好处。在母爱的本能引退之前,必须有一种更高层次的爱介入,帮助或驯服这种本能。那种爱渴望对方获得好处,无论好处来源于何处。当然,母爱的本能往往会引退。但是,一旦拒绝引退,那种需要被人需要的贪婪心理,就会要么让其对象始终处于需要的境地,要么为其发明想象的需要来自我满足。因为母爱自认为是一种给予之爱,因而在某种意义上确实是「无私的」,所以在这样做时,它会更加无情。

  需要被人需要的陷阱

  犯这种错误的不只是母亲。一切其他的亲情,无论是出于父母的本能,还是类似父母的本能,只要是需要被人需求,都可能掉进同一个坑。保护人对被保护者的亲情就是其中之一。在简·奥斯汀(Jane Austin,英国女作家)的小说中,爱玛希望哈里特·史密斯过上幸福的生活,但那种幸福的生活必须是爱玛为她安排好了的。从这个角度说,我从事的大学教师的职业是一份危险的职业。老师若是好老师,就应该不懈地努力,以便有朝一日将学生培养成自己的批评者和对手。当那一刻到来时,我们应该感到高兴,就像击剑教练在学员能够刺中他、将他手中的剑击落时,感到高兴一样。很多老师都为此高兴。

  然而,并非所有的老师都如此。我仍然记得库兹博士,他的情况很可悲。在所有的大学里,找不出比他更敬业、教学更出色的老师。他把全部的心血都花在学生身上,差不多给每位学生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他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很自然地,在他不再担任他们的指导教师后,学生仍然乐意去拜访他,晚间绕道去他家坐坐,与他展开精彩的讨论。奇怪的是,这种状况从来没有持续下去,致命的那个夜晚迟早会到来——可能不出几个月,甚至不出几个星期。终有一天,他们敲门时,会被告知博士另外有约。

  自那以后,他就总是有约,他们被永远拒之门外。这是因为,在最后一次见面时,学生反叛了,宣告了自己的独立——与老师的意见相左,并且用论据支持了自己的论点,可能还很成功。作为老师,库兹博士曾努力去培养这种独立,只要能力允许,也有义务培养这种独立。然而,真正面对这种独立时,他却无法忍受。沃顿(瓦格纳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天上诸神的领袖)曾经煞费苦心地培养自由的齐格菲,当自由的齐格菲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却怒不可遏。库兹博士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人。

  这种可怕的、需要被人需要的心理,往往在溺爱动物时找到出口。知道一个人「喜欢动物」,不能说明什么问题,除非我们知道他以何种方式喜欢。因为喜欢的方式有两种。一方面,驯养的高等动物是连接我们与自然界中其他事物的「桥梁」。我们每个人偶尔都会为人类与非人类世界的隔绝感到痛苦:我们的理智导致了本能的退化,我们的自我意识过强,我们的情境错综复杂,我们无法活在当下,等等。要是能摆脱这一切该多好!我们决不可以——顺便说一句——也不可能变成动物。

  但是,我们可以和动物共处。动物具有一定的人性,人类可以名副其实地与之「共处」。尽管如此,动物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无意识的,受生物本能控制,三条腿插足自然界,一条腿插足人类。动物是一条纽带、一名使者。正如鲍桑葵(Bernard Bosanquet,英国新黑格尔主义的代表)所说的:谁不希望在「牧羊神的宫廷里有一位自己的代表」?有狗的人填补了宇宙的空白。当然,动物也常常被滥用。如果你需要被人需要,而家人又非常恰当地拒绝需要你,那么宠物显然是替代品。你可以让它一辈子都需要你。你可以让它永远处于幼稚状态,让它变成永远的残废,剥夺它一切属于动物的真正幸福,然后作为补偿,培养它无数小小的嗜好,为它创造需要,而这些需要只有你才能予以满足。

  这样,这只不幸的动物就成了其他家庭成员的救星。它像化粪池或排水沟,你因为忙于毁掉一条狗的生活,而无暇毁掉他们的生活。从这个用途来说,狗比猫好。我听说猴子是最好的,而且猴子与人更相像。可以肯定的是,这只动物的运气真的很差。但它可能无法充分意识到你对它的伤害;更令人宽慰的是,你永远不会知道它是否确实如此。最受践踏的人类被逼到绝境,有一天可能还会掉转身来,脱口说出一个可怕的真相,动物却不会说话。

  有人说:「我把人看得越透,就越喜欢狗」——他们在人类身上无法得到满足的需要,在动物身上找到了解脱,我建议他们仔细检查一下自己喜欢动物的真正原因。

  只靠亲情生活,亲情就会变质

  我希望我没有被误解。缺乏「自然的亲情」绝对是一种极端的堕落,若有人读了本章后对此产生怀疑,我的写作就是一种失败。我也从不怀疑,在我们自然的生活中,大凡持久稳定的幸福百分之九十都来自亲情。因此,对读了以上几页、作如下评论的人,我部分地赞同。他们说:「当然,当然,这些情况确实存在。自私的人、神经质的人什么都可能扭曲,包括扭曲爱,把它变成一种痛苦或剥削。但这毕竟是少数,为什么要强调这些?稍具常识,彼此稍微忍让一下,在有修养的人当中就可以杜绝这种现象。」但是我认为,这种评论本身也需要加以评论。

  首先,关于神经质。我认为,将这一切有害的亲情状态都归结为病态,并不能加深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毫无疑问,对某些特定的人来说,由于病态,要抵制诱惑、禁止亲情向这些状态发展,确实异常困难,甚至不可能。一定要设法把他们送到医生那里。但是我相信,任何一个诚实的人扪心自问,都会承认自己曾经受到过这些诱惑。出现这些诱惑不是疾病,或者说,若是疾病,它的名字就是「堕落的人」。对普通人而言,向这些诱惑屈服,不是病、而是罪,谁能免于偶尔屈服呢?对此,灵性的指导比医学的治疗更为有效。医学的目的是恢复身体「自然的」结构或「正常的」功能。但是,贪婪、自私、自欺、自怜,并不像散光、浮肾那样不自然或不正常。我敢指着天堂发誓,谁会把完全没有这些缺陷的人描述为自然或正常的人呢。你若愿意称之为「自然」,那是完全另外一种意义上的自然,是最高的自然,即未曾堕落。我们只见过一个这样的人,就是耶稣,祂一点也不符合心理学家描绘的那种性格整全、不偏不激、适应环境、婚姻幸福、事业有成、左右逢源的公民形象。如果世界说你「被污鬼附着」,最后把你赤身裸体地钉死在木桩上,你就不可能真正地「适应」你的世界。

  但其次,这个评论本身就认可了我一直极力想要表达的内容。当且仅当具备常识、彼此忍让、以及「修养」的条件下,换句话说,只有在一种远远高于亲情、不同于亲情的事物介入的情况下,亲情才会带来幸福。单有亲情是不够的。你需要「常识」,也就是理性。你需要「彼此忍让」,也就是正义,以便在纯粹的亲情淡漠时不断地激发它,在它忘记或无视爱的艺术时约束它。你需要「修养」,毫无疑问,这意味着良善,也就是耐心、舍己、谦卑,以及一种远远高于亲情的爱的持续干预。这就是重点。如果我们试图只靠亲情生活,亲情就会「在我们身上变质」。

  我相信,很少有人意识到亲情会变质到何种地步。菲吉特太太真的对她给家人带来的无数的烦恼和痛苦全然不知?这令人难以置信。她当然清楚,当你知道回家后会发现她毫无意义地「坐在那里守侯」、无声地谴责时,你整晚都不会开心。她一如既往地这样做,因为若非如此,她就会面对那个她决心不想看到的事实,会知道自己不再被需要。这是第一个动机。然后,她的辛劳本身也打消了她暗地对自己爱的性质的怀疑。脚越起泡,背越酸痛,她就越高兴,因为这种疼痛会在她耳旁低语:「如果我做了这一切,可见我多么爱他们!」这是第二个动机。

  但是,我认为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动机。家人的毫不领情,哀求她把衣服送到洗衣店时的那些难听、伤心的话语——什么都会令一位菲吉特太太「伤心」——都使她有权觉得自己受到了虐待,因而可以常常心怀不满,享受怨恨带来的种种快乐。人人都体验过怨恨的快乐,若有谁说自己不知道,那他不是骗子、就是圣人。诚然,这些快乐只是对心怀仇恨的人而言,菲吉特太太那样的爱包含了很多仇恨的成分。罗马诗人在谈到爱情时说,「我是爱恨交织」,但其他的爱也具有同样的混合,爱里面带着恨的种子。人生若以亲情为人生的绝对主宰,这些种子就会发芽生长。爱一旦变成一个神明,也就沦为一个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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