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友情在现代不受重视?
在谈论亲情或爱情时,我们总是不会缺少现成的听众,两者的美和重要性一直被人们反复强调,几乎到了夸大的地步。即使「拆穿家」在有意识地反对这种颂扬的传统时,在这个意义上也是受到了这一传统的影响。但是,很少现代人认为,友情是一种可以与亲情和爱情比拟的爱,甚至可以算得上是一种爱。我不记得在《回忆录 Memoriam》(英国十九世纪诗人丁尼生Lord Alfred Tennyson的长诗)之后有什么诗歌或小说歌颂过友情。现代文学中,类似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瓦格纳的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中的男女主角)、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前者为罗马统帅,后者为埃及女王)、罗密欧与朱莉叶的爱情有无数的翻版,但是,像大卫与约拿单、皮拉德斯与俄瑞斯忒斯(荷马史诗中的人物)、罗兰与奥利佛(两人均为查理曼大帝的将军)、艾米斯与艾迈尔(英国十三世纪传奇故事中的人物)这样的友情却没有。
在古人看来,友情是最令人愉悦、最具人性的爱,是生命的冠冕、培养美德的学校。相比之下,现代社会对它却不够重视。当然,我们承认,男人除了妻子和家庭之外,还需要几位「朋友」。但是,那种承认的语调本身,以及被承认者称为「友谊」的那种交情,都清楚地表明,我们所谈论的,与亚里士多德用希腊文「Philia」表达的美德「友情」,以及西塞罗用拉丁文「Amicitia」撰书论述的「友情」,几乎毫不相干。今天,「友谊」只是一个边缘化的东西,并非人生宴席中的一道主菜,乃是一种消遣,用来填补时间的空隙。这种情况是如何出现的呢?
第一个答案、也是最显而易见的答案是:因为很少有人体验过它,所以也很少有人看重它。人们之所以一生都可能没有体验过它,根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友情与其他的爱如此鲜明地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友情是最不自然的爱,因为它最不本能、最不与生俱来、最不生物、最不合群、最不必要;我这样说并无贬义。它最不容易引起神经的兴奋,不会使语调变化,不会加快脉搏,也不会让面容改色。
它本质上是个人之间的事,两个人一旦成为朋友,就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群体。没有爱情,我们谁也不会出生;没有亲情,我们谁也不能长大;但我们可以在没有友情的情况下生存和繁衍。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人类不需要友情。一个集体、群体或社区甚至可能不喜欢、不信任它,掌权者们经常如此。无论是校长还是宗教团体的领袖、上校还是船长,当他们看到自己的下属三三两两地产生亲密牢固的友谊时,都会感到不安。
友情这种所谓「不自然」的特点,足以解释为什么它在古代和中世纪受到推崇,到了当代却逐渐遭到轻视。那些时代最根深蒂固的思想是苦行和出世,对于天性、情感和肉体,人们或者心存畏惧,认为它们是对灵魂的威胁;或者予以鄙视,认为它们代表人类地位的堕落。因此,这种看起来最独立于、甚至最轻视纯粹天性的爱,便不可避免地最受珍视。亲情和爱情太明显地与我们的神经连在一起,太明显地与动物共享。你可以感觉到它们牵动你的五脏六腑,让你心神不宁。但在友情之中,在那个由自由选择的关系构成的光明、宁静、理性的世界里,你摆脱了这一切。在所有的爱中,唯有这种爱似乎将你提升到神明或天使的层次。
但是,中世纪之后,浪漫主义兴起,「感伤喜剧 tearful comedy」(法国18世纪感伤主义戏剧,将催人泪下的背景与大团圆的结局融合在一起)风靡一时,「回归自然」及崇尚情感之风盛行。随之而来的是感情的滥觞,这种倾向虽然经常遭到批驳,但却从那时一直延续至今。最后是对本能——血液中的「黑暗神灵」——的崇尚,其崇拜者可能无法建立男性之间的友谊。在这个新的时代,曾经使友情备受推崇的种种优点,现在都成为它的缺陷。它没有足够的悲喜交加、信物呢喃去取悦感伤主义者,也没有足够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来吸引原始主义者。它看起来苍白瘦削,是一种素食的爱,而不是更为有机的爱。
还有一些其他原因导致了友情的不受重视。现在,许多人认为,人的生命仅仅是一种高级复杂的动物生命,所有不能提供动物起源和生存价值证书的行为都是值得怀疑的。在这方面,友情的证书不是很理想。此外,认为集体高于个人的观点必然会贬低友情,因为友情是人在个体性最强时建立的关系。
友情就像孤独一样,确实会把人从集体的「团结」中抽离出来。更危险的是,它让人三三两两地离开。因为友情具有选择性,只是少数人的事情,某些形式的民zh u情感自然会对它怀有敌意。说「这些人是我的朋友」,意味着「那些人不是」。由于所有这些原因,一个人若像我一样,认为古人对友情的评价是正确的,在论述友情时,他就必然会将笔墨放在重建友情的地位上。
反驳「友情实际上都是同性恋」
有破才有立,我首先必须去从事一点非常讨厌的「拆除」的工作。在我们这个时代,实在有必要反驳「每一份坚定而认真的友情实际上都是同性恋」的理论。
在此,「实际上」这个危险的字眼很关键。如果说每一份友情都是有意识的、明确的同性恋,显然是错误的。因此,那些聪明人就藏在一个不那么明显的指控里,说它「实际上」是不知不觉的、暗地里的、在某些匹克威克(狄更斯《匹克威克外传》的主人公,天真善良、不谙世事)意义上的同性恋。这一点虽然无法证明,当然也永远无法反驳。
那些聪明人一点也不会因为在两个朋友的行为上找不到同性恋的正面证据而尴尬,反而一本正经地说:「这正在我们的意料之中。」于是,缺乏证据本身就被视为证据,正如没有烟雾证明火被精心地隐藏起来一样。如果确实有火,这样说没错,但我们首先必须证明火的存在。否则,我们的论证就如同一个人说:「如果那把椅子上躺着一只隐形猫,椅子看上去就是空的;现在,椅子看上去确实是空的,所以椅子上躺着一只隐形猫。」
隐形猫的信念,从逻辑上也许无法反驳,但它却向我们透露了很多有关相信者的信息。那些认为友情不是一种独立的爱,只是变相的爱情或爱情花絮的人,暴露了他们从来都没有朋友的事实。我们其他的人都知道,虽然我们可以对一个人同时产生爱情和友情,但在某些方面,没有什么比爱情更不像友情了。恋人们总是谈论他们的爱情,朋友们几乎从不谈论他们的友情;恋人们通常面对面,沉浸在彼此之中;朋友们则肩并肩,专注于某些共同的兴趣。最重要的是,爱情只要持续,就必须只存在于两者之间;但友情却远远不限于两者,只有两个人的友情甚至不是最好的,这里面的原因很重要。
兰姆(Charles Lamb,英国散文家)曾经说过,假定三个朋友甲、乙、丙当中,甲去世了,那么,乙不仅失去了甲,还失去了「丙身上甲的成分」;同样,丙也不仅失去了甲,还失去了「乙身上甲的成分」。在我的每位朋友身上都有一些东西,只有另外一位朋友才能将其充分地引发出来;仅凭我自己,并不足以让他展示全貌,还需要有其他的灯光来呈现他的各个方面。既然查尔斯(Charles Williams,英国作家,路易斯的挚友)已经去世,我就再也看不到罗纳德(J.R.R.Tolkien,《指环王》作者,路易斯的挚友)对查尔斯所独有的笑话的反应了。我不但没有因为查尔斯的去世而更多地拥有、「独占」罗纳德,反而拥有得更少了。所以说,在所有的爱中,真正的友情嫉妒心最小。只要新来者有资格成为真正的朋友,两个朋友就乐意有第三方加入,三个朋友又乐意有第四方加入。然后,他们就像但丁著作中那些幸福的人一样,说:「啊,来了一位会增加我们的爱的人。」因为在这种爱中,「分享不是夺走」(引自珀西·雪莱的抒情长诗《心之灵 Epipsychidion》)。
诚然,除了缺乏志同道合的人,还有一些实际的考虑,如聚会场所的大小,讲话能否听见等问题,会限制朋友圈子的扩大。但在这些限制的范围内,随着与我们分享的人的数量增加,我们对每位朋友的拥有不是减少,而是增多。在这一点上,友情展示了它与天国本身光荣的「相似的接近」。在天国里,不计其数的蒙福者增加了每个人从神那里享受的祝福;因为每个人都从自己的角度看神,无疑也会将这种独特的异象传达给其他所有人。一位老作家说,这就是为什么先知以赛亚异象中的撒拉弗彼此呼喊「圣哉!圣哉!圣哉!」(以赛亚书6:3)。我们之间越是以这种方式彼此分享天粮,我们所有的人越会拥有的越多。
因此,在我看来,每一份友情都是同性恋的理论毫无根据。这并不是说友情和不正常的爱情从未有过交织,某些文化在某些时期似乎有玷污友情的倾向。我认为,在以前好战的社会,它尤其容易潜入成熟的勇士与其年轻的副手或侍从的关系之中。无疑,这与行军作战途中身边没有女人有关。在我们认为需要、或者可以断定一种关系是否掺杂着同性恋时,显然应该以证据——如果有的话——而不是以先入为主的理论为指导。亲吻、流泪和拥抱本身并不是同性恋的证据,否则含义就太滑稽了。赫罗斯加拥抱贝奥武甫(英雄史诗《贝奥武甫》中的人物),约翰逊拥抱鲍斯韦尔(Samuel Johnson和朋友James Boswell,都是英国作家),塔西佗(Gaius Cornelius Tacitus,古罗马历史学家)的作品中那些胡子拉茬、身经百战的百夫长在军团解散时相互拥抱、祈求对方给予最后的亲吻……他们都是同性恋吗?如果你连这个都能相信,你就可以相信任何事情了。纵观历史,我们需要作出特别解释的,不是先辈们公开表达友情的这些举动,而是我们的社会缺乏这些举动;不合时宜的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伙伴关系是友情的母体
我说过,在所有的爱中,友情是最不符合生物学的。没有它,个人和社区照样可以生存。但是,有一样东西对于社会却是不可或缺的。它虽然不是友情,但却是友情的母体,常常与友情相混淆。
在早期的社区里,男人们作为猎人、战士的互相合作,如同生育和抚养后代一样必不可少,不喜爱前者的部落与不喜爱后者的部落一样注定会灭亡。早在有历史记载以前,我们男人就从女人中分离出来,聚集在一起,从事自己的工作。我们不得不这样做。喜欢做自己必须做的事,有助于生存。我们不但必须做这些事,还必须谈论这些事——制订狩猎和作战计划,事后分析总结,以供将来使用。我们更喜欢后者。我们嘲笑或惩罚懦夫和笨蛋,赞扬超级明星,陶醉于技术细节:「他早该料到,那种风向他绝不可能追上那头野兽」……「知道吗?我的箭头比较轻,所以射中了」……「我一向都说——」……「我是这样扎下去的,明白了吗?就像握这根棍子这样」……实际上,我们所谈论的都是本行。我们非常享受彼此为伍:我们这群勇士、猎手,因着共同的技能、共同的危险艰辛、圈内的玩笑而紧密结合在一起,远离那些妇女和儿童。正如有人所说的,旧石器时代的男人肩上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棍棒,但他肯定有一个其他类型的棍棒,因为「棍棒 club」和「社团 club」在英语里是同一个词。这个社团可能是他宗教生活的一部分,就像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家)的小说《泰皮》中的那些野人,他们一辈子每晚都要去那个神圣的吸烟社团,在那里感到「异常地舒适」。
这时候,女人们在做些什么?我不知道。身为男人,我从未窥探过良善女神(古罗马女神Bona Dea,保佑土地肥沃和妇女生育)的秘密。她们当然也经常举行一些谢绝男士参加的活动。在妇女从事农业的社会,她们一定也和男人一样,有一些共同的技能、辛劳和成就。然而,她们的世界也许从来没有像男人的世界那样男性化,儿童、也许还有一些年老的男性和她们在一起。这只是我的猜测,我只能从男性的线索中追溯史前的友情。
这种在每天都看到对方经受考验的男人之间相互合作、谈论本行、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快乐,在生物学上是有价值的。如果你愿意,可以将这种现象归结于人类「群居的本能」,但我认为这是舍近求远。大家对这种现象的认识已经远远超出了对本能的理解,这种现象此刻就在许多病房、酒吧、休息室、餐厅、高尔夫俱乐部中发生。我更愿意称之为「伙伴关系 Companionship」或「交际关系Clubbableness」。
然而,这种伙伴关系只是友情的母体。它常常被称为友谊,很多人所说的「朋友 friends」,其实只是指他们的「同伴 companions」。但这不是我所定义的友情。我这样说,绝不是贬低这种纯粹的交际关系;正如人们从金子里区分银子,并不是为了贬低银子。
友情是怎样产生的?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伴发现,他们都拥有别人所没有的某种洞见、兴趣、甚至爱好,并且在那一刻之前,各人都认为这是自己独有的财富或负担,这时,友情就从纯粹的伙伴关系中产生了。典型的开场白是:「什么?你也是?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我们可以想象,在早期的猎手、战士中,只有一个人——也许百年一遇、甚至千年一遇——看到别人没有看到的:看到鹿不但可以食用,而且还很美丽;发现狩猎不但生存必需,还是一种乐趣;梦想神明可能不但强大,而且还很神圣。但是,只要这些独具慧眼的人在有生之年没有发现志同道合的人,我怀疑他们的洞察不会产生任何结果,艺术、体育或灵性的宗教都不会诞生。当两个这样的人发现了彼此,无论是用艰涩困难、嗑磕巴巴的语言,还是用我们看来惊人简练的表达分享彼此的洞见时,友情就诞生了。他们立刻在一个巨大的孤独中站在一起,与外界有了天渊之隔。
恋人们寻求隐私。朋友们也会发现这种孤独感,不管自己希望与否,他们都与群体之间隔着一道屏障。但他们很乐意减少这种隔绝,前两个结交的人会很高兴找到第三个。
在我们这个时代,友情也以同样的方式产生。当然,对于我们来说,共同的活动以及产生友情的伙伴关系,往往不是狩猎、作战这类的体力活动,而可能是共同的宗教、共同的研究、共同的职业,甚至共同的消遣。所有分享它的人都将成为我们的同伴,但分享更多东西的一两个、两三个人则成为我们的朋友。正如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美国散文家)所说,在这种爱中,「你爱我吗?」的意思就是「你和我看到同样的真相了吗?」或者至少是,「你关心同样的真相吗?」若有人认同我们的观点,认为某些别人不以为然的问题至关重要,就可以成为我们的朋友。至于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不必与我们相同。
请注意,在这点上,友情在更加个人、而非社会必要性的层面再现了它的母体伙伴关系的特征。伙伴关系存在于一起做某事的人之间,如狩猎、学习、绘画或任何别的事。朋友也会在一起做一些事情,但这些事会更加内在、更少广泛分享、更不容易定义。仍然是猎人,对象却是非物质的猎物;仍然在合作,工作却是世人不考虑或尚未考虑之事;仍然是旅伴,踏上的却是另外一种旅程。所以,我们把恋人描绘成面对面,却把朋友描绘成肩并肩、直视前方。
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只是「想要朋友」的可怜人永远无法交到朋友的原因。拥有朋友的条件是:我们应该想要除了朋友之外的其他东西。对于「你和我看到同样的真相了吗?」你的真实回答如果是:「我什么也没看到,我不在乎这个真相,我只想要朋友。」那就不会产生友情,虽然亲情当然可能。因为没有作为友情的内容,而友情必须有具体的内容,哪怕只是对多米诺骨牌或白老鼠的热情。一无所有的人无法分享任何东西,足不出户的人不可能拥有同路人。
友情和爱情的共存
发现彼此一起行走同一条幽径的两个人若是异性,他们之间的友情很容易在半小时内发展成爱情。实际上,除非他们不喜欢彼此的外表,或者双方或其中一方已经另有所爱,否则,这样的结果几乎可以肯定迟早会出现。反过来,爱情也可能让恋人之间产生友情。但这并没有抹杀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反而使它们的区别更加明显。如果对方起初只是真正意义上的朋友,逐渐或突然变成你的恋人,你肯定不希望与第三方分享爱情,但却不会嫉妒分享友情。如果你发现自己所爱的人能够自发地与你的朋友建立真正深厚的友情,感到不但我们两人在爱情中连结,我们三五个人还是在同一条路上追求的旅行者,有着共同的憧憬,这对于爱情实在是一个极大的丰富。
友情和爱情的共存还可以帮助一些现代人认识到,友情确实是一种爱,甚至和爱情一样伟大。假设你幸运地「爱上了」你的朋友,并且与之结婚。再假设有两种未来让你自由选择:「要么,你们俩不再是恋人,但却永远共同寻求同一位神、同样的美、同样的真理;或者,失去这一切,但在有生之年保持爱情中的狂喜、激情、新鲜感和狂野的欲望。请选择你喜欢的。」我们应该选择哪种呢?哪种选择不会使我们后悔呢?
友情并非必需品
我已经强调了友情「非必需品」的特点,这当然需要作进一步的解释。
有人可能会反驳我说,友情对于社会具有实用价值。每一种文明的宗教都是从一小群朋友开始的;当几位志趣相投的希腊人聚集在一起,谈论数字、线条和角度的时候,数学便真正诞生了;今天的英国皇家协会最初只是几位绅士在闲暇时碰面,讨论他们、而不是其他大多数人感兴趣的话题;今天所谓的「浪漫主义运动」,前身是华兹华斯先生和柯勒律治先生不断地——至少柯勒律治先生是如此——谈论他们个人的秘密愿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牛津运动、循道主义、废奴运动、宗教改革、文艺复兴都是以同样的方式开始的。
这种反驳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几乎每位读者可能都会认为,以上这些运动有些对社会有益,有些对社会有害。上述例证如果被全部认可,充其量只是表明,友情既可能造福社会,也可能危及社会。即便造福社会,它具有的生存价值也不及我们所说的「文明价值」。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它不是有助于社会生存,而是有助于提高社会的生活质量。
生存价值和文明价值,在有些时期、有些情况下是一致的,但并非永远如此。无论如何,有一点似乎可以确定的是,友情若是结出了可供社会使用的果实,那一定是偶然的副产品。为了社会目的设计的宗教,例如罗马帝国的皇帝崇拜,现代人把基督教当为「拯救文明」的手段来「推销」,并没有多大作用。那些不关心「世界」的一小圈朋友,才是真正改变世界的人。埃及人和巴比伦人的数学既实用、又有社会效益,追求的是为农业和魔法服务;希腊人的数学没有任何实际的用处,只是朋友们闲暇时的消遣;但在今天,希腊人的数学对我们却更加重要。
还有人可能会说,对个人而言,友情极其有用,也许为生存所必需。他们可能会引用一大堆证词,如,「没有兄弟,腹背受敌」,「朋友比兄弟更亲近」等等。但我们如此说的时候,朋友指的其实是「盟友」。在日常生活中,朋友的意思不止于此,或者说,应该不止于此。毫无疑问,在需要联盟时,朋友会证明自己也是盟友,会在我们贫困时接济我们,生病时照料我们,在敌人中间为我们挺身而出,为我们的孤儿寡母竭尽所能。但是,这类的善举并不是友情的本质,对这些善举的需要几乎成为友情的障碍。它们从一个角度说与友情有关,从另一个角度说无关。有关是因为,在需要时不肯伸手相助的,就是假朋友;无关是因为,恩人的角色对于朋友总是偶然的,甚至有点格格不入。
恩人的角色几乎令人尴尬,因为友情中根本不存在亲情中那种需要被人需要的成分。朋友若需要我们接济、借贷或夜间看护,我们会为他遭遇这类的事情而难过。现在,既然难关已过,看在上天的份上,让我们忘记这一切,回到我们真正想在一起做和谈论的事情上去吧。甚至感激之情也不能丰富这种爱,「别客气」这句客套话,在此表达了我们真实的思想。完美的友情的标志,不是在危急关头有朋友相助——朋友当然会相助,但在给予帮助之后,对于友情根本不会产生任何改变,反而只是一种分心、一种反常。朋友相聚,时光苦短,将时间用于帮助,简直是一种可怕的浪费。也许我们只有几个小时的畅谈时间,可是天哪,竟然有二十分钟必须花在事务上!
我们之所以感到惋惜,是因为我们根本不想知道朋友的私事。友情与爱情不同,它一点也不好奇。不了解对方的职业、婚姻状况,你照样可以与之为友,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事实的问题 unconcerning things, matters of fact」(引自约翰·多恩的诗歌《Of the Progress of the Soul》)与真正的重点——你和我看到同样的真相了吗?——有什么相干呢?在真正的朋友圈中,每个人都只是他自己,只代表他自己。没有人会在意他人的家庭、职业、收入、阶级、种族或过去。当然,这些情况大部分你最终会在无意中慢慢知道。它们会在举例、打比方当中,或者作为一桩轶闻趣事的根据,一点点地被透露出来。但是,他们透露这些,绝非是为了让你了解这些事情本身。这就是友情的王者风范。
我们见面时,彼此都像独立国家的主权诸侯,出访在外、立场中立,不受自己背景的约束。这种爱在本质上不仅忽略了我们的身体,也忽略了我们所代表的一切,包括家庭、工作、过去、社会关系。在家里,我们不但是彼得或珍妮,还有一般性的角色:丈夫或妻子、兄弟或姐妹,领导、同事或下属;在朋友之间则不然,每个人都是自由的、赤裸的思想。爱情要求赤裸的身体,友情要求赤裸的人格。
因此,如果你不会误解的话,我会说这种爱具有强烈的任意性和不负责任性。我没有义务成为任何人的朋友,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人有义务成为我的朋友,友情中没有任何的要求,没有需要的阴影。友情并不是必要的,就像哲学、艺术和宇宙本身一样。宇宙并不是必要的,是因为神不是非得创造它不可。友情没有生存的价值,相反,它是赋予生存以价值的事物之一。
友情与欣赏之爱
当我说朋友肩并肩时,是为了指出它与恋人面对面之间必要的对比。除了这点对比之外,我不希望在你的脑海中永远留下肩并肩的印象。将朋友连结在一起的那份共同的追求或愿景,并没有让他们沉醉到始终对彼此无知或相忘的地步,相反,这是他们彼此相爱、彼此了解的媒介。人最了解的是自己的「同伴」,共同的旅程中每一步都在考验他的本质,我们彻底明白这些考验的含义,因为我们自己也在经历这些考验。因此,随着他一次又一次地战胜考验,我们对他的信赖、尊重和钦佩也逐渐升华成一种异常坚定、知根知底的欣赏之爱。如果一开始,我们注意的更多是他本人,而不是友情的「内容」,我们就不会如此了解或爱他。如果你像盯着情妇一样凝视他的双眸,你就不会发现他是个战士、诗人、哲学家或基督徒。要了解这些,你最好与他一起作战、读诗、辩论、祷告。
我认为,在完美的友情中,这种欣赏之爱往往是如此地强烈、根深蒂固,以致每位成员在其他人面前都暗自深感自己的渺小。有时候,尤其是当全体成员相聚一堂,每个人都把其他人身上最出色、最睿智、最滑稽的一面引发出来时,他会纳闷,自己何以置身于如此优秀的人物当中,他会觉得自己很幸运能在这样的团队中度过沙漠。当四、五个朋友在一天疲惫的远足后到达旅馆,穿上拖鞋,伸展双腿舒服地烤着火,饮料伸手可及,大家海阔天空地闲聊,任由思想驰骋于宇宙内外,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要求或责任,都是自由之人、平等之身,仿佛一小时前刚刚相识,同时又有岁月沉淀下来的亲情笼罩着我们,这真可谓是黄金聚会。这是生活——自然的生活——赐予我们的最好礼物。谁能配得上它呢?
异性之间有友情吗?
根据以上所说,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在大多数时期、大多数社会里,友情只存在于男人和男人之间,或女人和女人之间。异性可能在亲情和爱情中相遇,但不会在这种爱中,因为他们之间很少存在共同的活动所形成的伙伴关系,而这种伙伴关系正是友情的母体。在只有男人受过教育、而女人没有受过教育的地方,在一种性别工作、另一种却无所事事的地方,或者两性从事完全不同的工作的地方,异性之间通常没有共同的东西让他们结为朋友。但我们很容易看出,异性之间不能产生友情,正是由于缺乏这种共同的东西,而非由于各自的本性。因为,只要他们能够成为伙伴,他们也会变成朋友。
因此,在像我所从事的这种男女并肩工作的职业中,在宣教士、作家、艺术家中,异性之间的友情很普遍。可以肯定的是,一方表现出的友情,很可能会被另一方误解为爱情,导致痛苦和尴尬的结果;或者双方都以友情开始,最后却以爱情告终。但是,说一物可能被误当作另一物,或转变成另一物,并不是否认两者的差异,反而是暗示了其差异。否则,我们就不应该说「转变成」或「误当作」。
从一个方面说,我们这个社会很不幸。在一个男人和女人从来都没有共同工作、或者共同受教育的世界里,人们可能会相处得很好。在那里,男人之间彼此、而且只能彼此寻求友情,他们非常享受其中。我希望女人也能平等地享受她们的女性朋友。同样,在一个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有充分的共同基础建立友情的社会,可能也会相处得很好。但是,我们现在却两头不靠。孕育友情需要的共同基础、即母体,存在于某些群体的两性之间,但不存在于其他群体中。在很多郊外的住宅区,这种基础的缺乏非常明显。
在一个富裕的社区里,男人毕生赚钱,至少有一部分女人利用闲暇陶冶情操,爱上了文学或音乐。在这些地方,男人置身于女人当中,犹如野蛮人置身于文明人当中。在另一个社区里,你会看到相反的情况。男女确实都「上学」了,但是,男人会继续接受更加严格的教育,成为医生、律师、牧师、建筑师、工程师或作家,女人与他们的差别,就如同孩子与大人的差别。在这两种社区,异性之间都根本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友情。这种状况虽然很可悲,但是,如果双方都予以承认、接受,倒也无妨。
我们这个时代所特有的问题是:处于这种境地的男女,他们常常听到一些传言,说在某些快乐的群体中,男女之间没有这种鸿沟;他们偶尔也能一瞥这样的群体;他们还被平等主义的观念所困扰,认为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的事情,对于所有的人也应该、因而也必定可能。因此,他们拒绝安于现状。于是,一方面,我们看到女教师型的妻子。她们「有教养」,总是极力将丈夫「提升到自己的水平」,拖着他去音乐会,想让他学会跳莫里斯舞(morris-dancing,英国乡村一种由经过特别挑选和训练的几组男子跳的礼仪性质的民间舞蹈),邀请「有教养」的人到家中作客。这种做法对男人造成的损害往往小得可怜,因为中年男性有着巨大的消极抵抗和放纵的力量——可惜女人不知道这点——他们说:「女人总是喜欢追求时尚。」但是,如果男人有文化、女人没有,而所有的女人、以及许多男人都断然拒绝承认这一事实,那么,情形就要令人痛苦得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会看到一种善良的、礼貌的、煞费苦心的和可怜的伪装:用律师的术语来说,女人被「视为」男性圈子中的正式成员。在头脑简单的人看来,她们像男人一样抽烟、喝酒,这个事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证明了她们确实是其中的一员。不允许存在清一色的男性聚会,男人在哪里聚集,女人也必须到哪里。男人已经学会了成天与各种思想打交道,知道何谓讨论、举例和证明。女人如果仅仅拥有从学校学到的知识,结婚后立刻就把学校传授的一点「文化」丢得一干二净,只阅读女性杂志,通常的谈话几乎无一例外是叙述性的,她就不可能真正融入男性圈子。她可以在空间上和物理上身处同一个房间里,可是结果如何呢?如果这些男人毫无体贴之心,他们的谈话她全然不懂,就只能从头至尾百无聊赖地默默坐在那里。如果这些男人有较高的教养,他们会尽量让她参与进来,向她作一些解释,极力纠正她与话题无关的错误观点,使之多少有点意义。但是,这些努力很快就化为失败。为了礼貌起见,原本是一场真正的讨论,结果只好有意被淡化,流于闲聊、说笑话、谈论轶闻趣事。他们带她来分享的东西,恰恰因为她的到来而遭到破坏。她永远也无法真正进入这个圈子,因为一旦她进入了,这个圈子就不再是它本身——正如当你抵达地平线时,它就不再是地平线了。通过学会喝酒、抽烟,也许还会讲一些低俗的故事,现代女性并没有为此而比她的祖母更接近男人一英寸。但是,她的祖母要快乐得多,也更现实。祖母留在家里,和其他女人谈论真正属于女性的话题,可能还显得魅力十足、通情达理,甚至机智幽默。她或许也能这样,或许和夜晚的聚会被她破坏的那些男人一样聪明,甚至比他们更聪明。但是,她真正的兴趣与他们不同,追求兴趣的方式也不同。当我们假装对自己不关心的事情感兴趣时,都会表现得像个傻瓜。
这种女人的大量涌现,有助于解释现代人对友情的贬低。她们常常能大获全胜,使男性的伙伴关系、男性的友谊在整个社区消失。在她们生活的小天地里,没完没了、喋喋不休的「快活」,取代了思想的交流。当女人在场时,她们遇到的所有男人都像女人一样说话。
这种对友情的毁灭常常是无意识的。然而,有一类更激进的女性在预谋它。我曾经听见一位女人说:「永远不要让两个男人坐到一起,否则,他们就会聊起一个话题,一点也没趣。」她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千方百计地说话,说得越多越好,让声音不绝于耳。但是,绝不要有任何话题,绝不可有任何实质性内容。
这种轻率的女性——活泼、有成就、「迷人」、令人难以忍受的无聊——寻求的只是每个晚上的消遣,使聚会自行「瓦解」。但是,有意识地反对友情的战争则可能在更深的层次进行。有些女人怀着憎恨、嫉妒、惧怕,把友情视为爱情、尤其是亲情的大敌。她们有一百种技巧可以破坏她丈夫的友谊:与他的朋友争吵,或者更妙地与朋友的妻子争吵,嘲讽、阻拦、撒谎。她没有意识到,在被她成功地与朋友隔绝之后,这位丈夫已经没有多少价值。她已经将他阉割了。渐渐地,她自己也会为他感到羞耻,也不记得他的生活有多大部分存在于她监视不到的地方。新的友情将会萌芽,但这次是秘密的。他若不是很快又有了其他秘密,算是她幸运,幸运得都不配享受。
当然,所有这些都是愚蠢的女人。明智的女人如果愿意,一定能够提高自己,使自己有资格进入讨论和思想交流的天地;倘若没有资格,就决不会尝试进入或破坏那个天地。她们另有更重要的鱼要炸。在有两性参加的聚会上,她们会被吸引到房间的另一头,谈论女人的话题。就此而言,她们不需要男人,就像男人不需要女人一样。只有不识趣的人才会寸步不离挂在异性身上。自己活,也让别人活。女人常常嘲笑我们男人,这是应该的。
两性之间如果没有任何真正的共同活动,只能在亲情和爱情中相遇,不能成为朋友。一方常常意识到对方的可笑,这是健康的,事实上一向是正常的。正如我们对孩子或动物的欣赏一样,异性若没有有时觉得对方可笑,就没有真正地欣赏过对方。两性都是如此。人性是个悲喜剧(tragi-comica),但性别的划分,使彼此都能从对方身上看到自己经常逃避的笑话、以及悲情。
友情的高度灵性并不等于大爱
我在前面提醒过,本章的任务主要是重建友情的地位。我希望以上几页已经清楚地说明,为什么古人认为友情几乎能使人超越人性,至少对于我来说不足为怪。友情是高度灵性的,它不为本能所左右,除了爱本身自愿承当的责任外,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几乎没有任何嫉妒,也彻底不存在需要被人需要。在人类的想象中,天使之间的爱可能就是如此。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在此,我们发现了一种自然之爱,这爱就是大爱本身?
不要着急下这种结论。我们首先要意识到,「灵性的 spiritual」这个词具有多种含义。在新约的许多经文中,这个词的意思是「与圣灵有关」。在这些经文中,「属灵的 spiritual」东西,根据其定义,就是善的。但是,当「灵性的 spiritual」只用来表示与「肉体的、本能的、动物性的」对立时,灵性的东西未必就是善的。宇宙中既存在灵性的恶,也存在灵性的善,既有圣洁的天使,也有堕落的天使。人最严重的罪是灵性上的罪。我们千万不要认为,说友情是灵性的,就是意味着它本身是圣洁、没有瑕疵。有三个重要的事实仍然需要考虑。
第一个事实前面已经提到,即掌权者对下属之间的亲密友谊往往感到不放心。这种不放心可能没有道理,也可能不无根据。
第二是大众对一切密友圈子所持的态度。对这类圈子,他们的称呼或多或少都带有贬义:最好的称呼是「一群」;一个圈子倘若不被冠以「一伙」、「一帮」、「一小撮」、「一个孤芳自赏的团伙」,就算走运。那些终其一生只知道亲情、伙伴关系和爱情的人,认为朋友是一群「自以为是、不屑与普通人为伍的傻瓜」。这当然是出自嫉妒,但是,嫉妒总是提出她所能想到最真实、或最接近真实的指控。这种指控更加伤人,因而必须加以考虑。
最后,我们必须注意到,圣经在描述神与人之间的爱时,很少用友情作比喻。友情并没有被完全忽略,但是,圣经在寻找最高之爱的象征时,更多是撇开这种看似天使般的关系,深入到最自然、最本能的关系。神是「父」的形象取自亲情,基督是「教会的新郎」的形象则取自爱情。
友情的耳聋是双面刃
我们首先来探讨掌权者对下属之间的友情的疑虑。我认为,他们的疑虑是有原因的,对这个原因的思考会让我们有一点重要的发现。如前所述,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什么?你也是?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友情在那一刻就诞生了。但是,这样发现的共同爱好、理想、观点未必都是好的。艺术、哲学、宗教、道德的发展很可能从这一刻开始,但是,酷刑、自相残杀、以人献祭为什么就不可以呢?对这一刻正反两方面的作用,大多数人年轻时无疑都有所体会:当我们第一次遇到一个人也喜欢自己最爱的诗人,那种感觉很美好。以前几乎无法理解的作品,现在变得清晰起来;以前羞于启齿的事情,现在可以坦率地承认。但是,初次遇见一个和自己怀有同样不为人知的邪念的人,我们也会同样感到欣喜;这种邪念也变得清晰和明确,我们也不再为之羞愧。甚至现在,无论到了怎样的年纪,我们都深知共同的仇恨和怨愤所产生的危险魅力。对于学院里唯一一位和你一样看出副院长缺点的人,你很难不高兴地把他称为朋友。
独自置身于一群没有共识的同伴当中,我只能胆怯地持有某些观点和标准,一半羞于公开承认,一半也怀疑它们是否最终正确。当我回到朋友当中,不出半小时,甚至不出十分钟,这些同样的观点和标准就会再次变得毋庸置疑。当我置身这个小圈子时,它的意见胜过了一千个外人。随着友情的加强,即使朋友远隔千里,小圈子的意见仍然可以起到同样的效果。因为我们都希望被自己的同侪、被那些「合我们心意」的人评判。只有他们真正了解我们的思想,也只有他们才能根据我们完全认可的标准来判断它;他们是我们真正渴望的赞美,真正害怕的责备。早期那些小小的基督徒群体之所以能够存活下来,是因为他们只看重「弟兄们」的爱,毫不在意周围异教社会的看法。但是,由罪犯、狂热分子、变态者分别组成的小圈子,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幸存下来。他们常常对外部的意见置若罔闻,将其视为「不理解」的局外人,「守旧者」、「资产阶级」、「建制派」,是傲慢、假道学和喋喋不休的骗子。
因此,掌权者对于友情的不悦就不难理解了。每一份真正的友情都是一种脱离,甚至反叛。这种反叛可能是严肃的思想家对于流行的哗众取宠的反叛,也可能是追求时尚者对于公认的理性的反叛;可能是真正的艺术家对于流行的粗俗艺术的反叛,也可能是欺世盗名之徒对于文明品味的反叛;可能是好人对于社会弊病的反叛,也可能是坏人对于社会正义的反叛。无论哪类反叛,都不受掌权者的欢迎。
在每一群朋友当中,都有一种内部的「舆论」左右着其成员,使之不受整个社会舆论的影响。因此,每一群朋友都是潜在的抵抗力量。拥有真正朋友的人不大容易受人控制或「受骗上当」,好的掌权者很难对他进行纠正,坏的掌权者也很难使之变坏。因此,如果我们的掌权者通过强力,或通过「团结」的宣传,或通过不显眼的手段,取缔了隐私和自由的闲暇时间,从而成功地营造了一个人人都是伙伴、但却没有朋友的社会,他们将会消除某些危险,同时也使我们失去了防止被彻底奴役的最有力的保障。
但是,友情的危险性是完全真实的。正如古人所见,友情可以是美德的学校,但古人没有看到,友情也可以是罪恶的学校。它具有两面性,可以使好人变得更好,也可以使坏人变得更坏。详细说明这一点将是浪费时间。我们关心的不是去阐述坏友情的坏处,而是要意识到好友情中可能存在的危险。这种爱就像其他自然之爱一样,有沾染某种疾病的先天倾向。
很明显,所有的友情,无论是好的、坏的、还是无关痛痒的,都具有脱离群体、至少在有些事情上对外部世界的声音漠不关心或充耳不闻的特点。即使友情的共同基础只不过是集邮这种小小的爱好,这个圈子也理所当然、不可避免地忽略了数百万认为它很愚蠢的人,以及数千名只是浅尝辄止的人的观点。气象学的创始人理所当然、不可避免地忽略了数百万将风暴归因于巫术的人的观点。这里不存在冒犯的问题。正如我知道自己应该成为高尔夫球手、数学家或赛车手圈子的局外人,同样,我也有权将他们视为我的圈子的局外人。话不投机的人应该减少碰面,志趣相投的人应该常常聚首。
危险在于,这种对外界意见的部分漠不关心或充耳不闻,尽管是合理的、必要的,但有可能导致全面的漠不关心或充耳不闻。最突出的例子不是在朋友圈中,而是在神权或贵族阶级里。我们知道主耶稣时代的祭司对平民的看法。傅华萨的《闻见录》(Jean Froissart百年战争历史文献)中看到骑士对「局外人」农夫既没有同情,也没有怜悯,但这种可悲的冷漠却与一种良好的品质密切相关。他们之间确实有很高的勇气、慷慨、礼貌、荣誉,这个标准在那些谨小慎微、斤斤计较的农民看来简直就是愚蠢。在维护这个标准时,骑士毫不理会、也必须毫不理会农夫的观点,对他们的看法「不屑一顾」。倘若他们顾及了农夫的看法,我们今天的标准就会比现在粗俗、低劣。但是,「不屑一顾」逐渐成了一个阶级的习惯;在应该忽视的时候忽视农夫的声音,很容易导致在农夫呼求正义和怜悯的时候也忽视他们的声音。原本高尚、必要的局部耳聋,助长了傲慢和残忍的全面耳聋。
当然,朋友圈不可能像一个有权势的社会阶级那样压迫外部世界,但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它也具有同样的危险。它可以在一般或贬义的意义,把那些完全是圈外人的人视为「局外人」。这样,就像贵族阶级一样,它可以在自己周围建立一个任何声音都无法穿越的真空地带。一开始,文学圈或艺术圈不理会普通人对于文学或艺术的看法,也许是正确的。逐渐地,可能会发展到对普通人的一切观念都不屑一顾,比如他们应该付账单、剪指甲和举止文明。因此,不论这个圈子具有怎样的缺点,这些缺点都是不可克服的,而任何圈子都有缺点。不但如此,这种局部的、合理的耳聋是基于某种优越性,即使只是对邮票的优越知识,但这种优越感会发展成全面耳聋。于是,这个团体会鄙视并忽略在它之外的人,实际上已经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类似阶级的东西。一个小圈子,就是一个自封的贵族阶级。
友情会产生集体的骄傲
我在前面说过,在良好的友情当中,每个成员在其他人面前往往感到谦卑,认为他们很出色,自己很幸运与他们为伍。但不幸的是,这个「他们」,换一个角度就是「我们」。因此,从个人的谦卑到集体的骄傲,转变是非常容易的。
我指的不是所谓社交的或势利的骄傲——为认识杰出人物,并为别人知道自己认识杰出人物而自鸣得意。那是另一回事。势利小人希望依附于某个团体,是因为该团体已经被视为精英;朋友们则因为已经相互依附,所以才会逐渐产生把自己视为精英的危险。我们只是寻求合己心意的人,为了交朋友而交朋友,然后才对我们已经成为贵族的感觉感到震惊或欣喜。我们当然不会称自己的圈子为贵族阶级,每一位了解友情的读者,可能都会竭力否认自己的圈子曾经犯过这种荒唐的错误。我也是这么感觉的。但是在这类事情上,我们最好不要从自己讲起。不管我们自己的情况如何,我想,我们都已经在我们是局外人的圈子里发现了这种倾向。
我曾经参加某个会议,会上,两位显然是好朋友的牧师开始谈论神之外的「非受造的能量」。我问他们:如果《尼西亚信经》称神为「创造天地的,并造有形无形的万物的主」是正确的,除神之外,怎么可能有非受造物呢?他们的回答是相视大笑。我并不反对他们笑,但也希望他们能用语言给我一个回答。这种笑并非讽刺,也不会让人不愉快,表达的意思类似于美国人说:「瞧他逗不逗?」也像一个爱磨人的孩子提出一种从未被问过的问题,逗得大人开心大笑一样。你很难想象,这笑声是何等地毫无恶意,却又如何清楚地表明,他们充分意识到自己一向活在一个比其他人更高的层次里,他们置身于我们当中,如同骑士置身于农民、大人置身于孩子当中。他们很可能有答案,只是因为知道我太无知,不能明白。哪怕他们只说一句:「这恐怕一时难以解释清楚」,我也不会认为他们怀有友情的那种骄傲。他们的眼神和笑声才是重点,从中流露出一种肉眼可见、肉耳可听、理所当然、不加掩饰的集体优越性。这种优越性几乎完全没有冒犯性,也没有明显的伤害别人或沾沾自喜之意。他们都是很友好的年轻人,但这恰恰突显了他们的奥运精神。这种优越感是如此地稳固,以致到了能够宽容别人、彬彬有礼、无须突显自己的地步。
这种集体优越感并非总是表现为奥运精神,也就是冷静、宽容;它也可能表现为泰坦式的,不安、好战而且痛苦。有一次,当我在一个本科生社团发表演讲后,学生们非常恰当地展开了讨论。一位表情像啮齿动物一样紧张的年轻人对我非常不客气,以致我不得不说:「你瞧,先生,在过去五分钟里,你已经两次称我为骗子。如果你不能在不那样的情况下讨论问题,我必须离开。」我预计他会作出如下两种反应:勃然大怒,加倍侮辱,或者面红耳赤,向我道歉。令人惊讶的是,他什么反应都没有。他脸上那种习惯性的不适表情没有任何改变,除了不再直接说我撒谎以外,他的表现和先前没有任何区别。
我碰到的是一幅铁幕,他早已作好准备,不与我这样的人发生任何真正的个人关系,不论这种关系是友好的,还是敌对的。几乎可以肯定,在这背后有一个泰坦式的圈子——自封的圣殿骑士团(十字军时代的武装僧侣,保护去耶路撒冷的朝圣者),永远全副武装,准备捍卫处于危急之中的巴风特(圣殿骑士团末期被指控敬拜偶像Baphomet)。我们——从他们的角度看,是他们——根本不是作为人而存在。我们是标本,代表不同的年龄组、类型、观点或兴趣的标本,应该予以灭绝。你打掉他们的一把武器,他们又冷静地拿起另一把。他们根本不是在普通的、人际的意义上与我们相遇,他们只是在执行任务——用我曾经听过的比喻来说,是喷洒杀虫剂。
那两位友好的年轻牧师和那位不友好的啮齿动物,知识水平都很高,爱德华时代那班赫赫有名、愚蠢到称自己为「精英」的朋友也是如此。但是,一群极其平凡的人组成的朋友圈,同样可以产生集体优越感,然后以更粗暴的方式炫耀。我们都见过学校里的「老生」故意在新生面前攀谈,或者部队里的正规兵故意在「临时兵」面前攀谈;有时候,在酒吧或火车车厢里,粗俗的朋友彼此之间故意高声说笑,让陌生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些都是为了炫耀。这些人的谈话非常亲密和神秘,以便被人偷听。他们要清楚地告诉每一位局外人,他不在这个圈子里。其实,这种友情除了排外的事实,几乎没有任何「内容」。每个成员在与局外人交谈时,都喜欢用教名或绰号称呼其他成员,因为这样一来,局外人就不知道他指的究竟是谁。
我以前认识一个人,手段更加巧妙。他开门见山地提起他的朋友,仿佛人人都知道,也理应知道他们是谁似的。他的开场白往往是:「正如理查德·巴登曾经告诉我的……」我们当时都很年轻,从来不敢承认自己没有听说过这个人。他给人的感觉仿佛是:显然,稍有头脸的人都知道理查德·巴登是谁,「不知道他,就证明自己是无名小卒」。过了很久,我们才慢慢意识到,其他人也没有听说过这个人。事实上,我现在怀疑,他提到的所谓理查德·巴登、赫西凯·克伦威尔、爱利诺·弗斯特,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人物。但是,有一年左右的时间,我们的确彻底给唬住了。
这样,我们可以在许多朋友圈中发现友情的骄傲,无论这种骄傲是奥运式的、泰坦式的,还是纯粹粗俗的。假设自己所在的圈子不存在这种危险,未免过于轻率;因为我们自己当然都是最后才意识到它的。这种骄傲的危险与友情确实几乎不可拆分。友情一定是排他的。从清白的、必要的排他行为到排外精神,只有轻而易举的一步,进一步还会发展成堕落的排外乐趣。一旦开此阀门,下滑的斜坡将会迅速变得更加陡峭。我们可能永远也不会变成叛逆的泰坦或普通的无赖,但有可能成为「精英」,这从某些方面看来更糟。最初将我们聚集在一起的共同愿景可能会逐渐消失。我们将成为一个为了成为小圈子而存在的小圈子,一个自封的、因而是荒谬的贵族阶级,沐浴在集体自我认可的月光之下。
有时候,这种小圈子开始涉足实践领域。一些与该圈子最初的共同兴趣不大相关的人,因为在某种意义上被认为「靠谱」,被招募了进来。这种明智的扩充,使得该圈子成为地方上的一股势力。逐渐地,其成员身份具有了政zh i意义,尽管所涉及的政zh i也许只限于一个军团、一个学院或一个教会内部。他们把操纵各个委员会、为靠谱的人谋取职位、联合起来对付穷人,当作其主要的工作。那些一度聚会谈论神或诗歌的人,现在聚会谈论牧师职位或生活。对于他们,这种结局很公平。神对亚当说:「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世记3:19)在这样一个已经缩小为一个野蛮人联盟的圈子里,友情也退回到它的母体——纯粹实际的伙伴关系。他们现在和原始的猎人部落一样。事实上,猎人正是他们的本性,但不是我最尊敬的那种猎人。
友情需要谦卑的保护
普罗大众永远不会完全正确,也永远不会完全错误。他们无可救药地错误认为,每一份友情的存在,都是为了享受从自负和优越感而来的快乐;我相信,他们也错误地认为,每一份友情都沉溺于这些快乐。但是,他们认为友情天生就会面临骄傲的危险,则似乎是正确的。正因为友情是最灵性的爱,所以,困扰它的危险也是灵性的。如果你愿意,我想说,友情甚至是天使般的爱。但是,如果人要毫无风险地吃天使的面包,就需要谦卑的三重保护。
也许,我们现在可以大胆地猜测一下,为什么圣经很少用友情来比喻最高级的爱。事实上,友情已经太灵性了,不能成为属灵事物的良好象征。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便站立不住。神可以安全地将自己描述为我们的父亲和丈夫,因为只有疯子才会认为,祂在身体上是我们的父亲,或者,祂与教会缔结的婚姻不是象征意义的。但是,如果用友情来比喻,我们就有可能误将符号当作所象征的事物,友情中固有的危险就会更加严重。由于友情确实表现出与属天生命相似的接近,用它作比喻,可能会鼓励我们进一步把这种接近误当作趋向的接近。
因此,友情就像其他自然之爱一样,无法拯救自己。实际上,因为它是灵性的,因此将面对一个更微妙的敌人,所以,要想永葆美好,就需要更加全心全意地祈求神的保护。想一想,友情的正道是多么狭窄。一方面,它不可以变成所谓的「孤芳自赏的团伙」;另一方面,若不充满相互钦佩的欣赏之爱,它就根本不是友情。因为除非我们的生活陷入悲惨的贫乏地步,否则我们的友情就必须像《天路历程》(约翰·班扬的寓言小说)中的女基督徒和她的同伴那样:
她们彼此一看,大为惊异,因为她们都看不见自己的荣耀,却看得见对方的荣耀。因此,现在她们开始互相看重对方胜过自己:一个说,你比我更美;另一个说,你比我漂亮。
从长远来看,只有一种方法可以让我们安全地品尝这种美妙的体验,班扬在上述引文的同一个段落里提到这点。那是在解释者的家里,在她们沐浴、盖印、换上「白衣」之后,她们才这样彼此看待。如果我们记得沐浴、盖印和更衣,我们就安全了。友情共同的基础越高,就越有必要记住这点,尤其是在明确的信仰友情中,忘记它将是致命的。
因为在我们看来,我们这四五个人已经选择了彼此,每个人都独具慧眼,发现了其他人身上的内在美,喜欢去喜爱一种自愿的高贵;我们已经凭借天生的能力超越了其他人。其他的爱不会引起这样的幻想。显然,亲情需要双方有亲属关系,或者至少关系接近,而这些从来都不取决于我们自己的选择。至于爱情,全世界有一半的情歌和情诗会告诉你,爱上这个人是你命中注定;就像一道霹雳,并非你的选择;因为「或爱或恨,我们无从左右」。说它源于丘比特之箭也好,源于基因也好,总之不是我们自己。
然而,友情中不存在这些,我们认为是自己选择了彼此。其实,如果我们的出生日期相差几年;某些房子之间的距离再多几英里;选择某所大学而不是另一所大学;被分配到不同的军团;初次邂逅时谈及或没有谈及某个话题——这些偶然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使友情与我们无缘。但是,对于基督徒而言,严格来说不存在偶然。一位秘密的司仪一直在那里工作。基督曾经对门徒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翰福音15:16),也可以真实地对每一群基督徒朋友说:「不是你们选择了彼此,是我为你们选择了彼此。」友情不是对我们在择友上的鉴赏力和高品味的奖赏,它是神向每个人展示所有其他人之美的工具。他们并不比其他许多人更美,但通过友情,神打开了我们我们看他们的眼睛。像所有的美一样,他们的美也是来自神;然后,在良好的友情中,通过友情被神加增。因此,友情不但是神用来展示他人之美的工具,也是祂创造美的工具。在这场盛宴中,祂摆设筵席,祂选择嘉宾。我们可以大胆地希望,有时候也是祂、并且总是应该是祂,来主持招待。我们不要喧宾夺主。
这并不是说,在享受这场盛宴时,我们应该始终保持严肃。「创造了开怀大笑的神」不允许这样。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某些事情是严肃的,但仍然保持能力和意志,像对待游戏一样轻松处之。这是生活中一个艰难而令人愉快的微妙之处。对此,下一章将有机会作更多的探讨。现在,我只会引用邓巴(William Dunbar,苏格兰诗人)完美平衡的建议作为本章的结束:人要取悦你的创造者,快乐逍遥,但别给这个世界一颗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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