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与儒家的服务观对话

作者:史爱军     来源:作者原创 时间:2025-09-09 05: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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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非以役人,乃役于人”的服务观念与儒家思想中“以民为本”的观念,分别对服务精神进行了深刻思考。本文尝试以基督论中人子的“仆人”形象为切入点,通过耶儒对话,探索服务伦理在现代社会中的重建路径,以期整合兼具神圣性与现实性的实践智慧,为推进基督教中国化走深走实提供理论依据。

  一、理论溯源:双重维度下的服务观内涵

  “非以役人,乃役于人”引自圣经“深文理译本”,“和合本”将之译为“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全句是:“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非以役人,乃役于人”这八个字是基督的一生及其事工的写照。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在救恩中既为他人存在,又与他人同在,他透过“为了”这一表达形式充分显明了完完全全的人性,他的身体为我们而舍,他的宝血为我们而流,他来是为了服侍我们,为众人作赎价,这是他人性存有的核心。使徒保罗又进一步将此观念进行了深化:“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保罗神学中的“仆人”意象也传达出耶稣基督的服侍精神。耶稣基督的服务观强调谦卑虚己,他作为神之子,却甘愿降卑为人,以仆人的样式服侍人。他教导门徒:“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耶稣基督的服务观也体现出无私爱人的特质。他在世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安慰伤心之人,帮助有需要的人,他以十架舍己牺牲的爱救赎世人。同时,耶稣基督的服务观也具有普世性和超越性的特征,他呼吁门徒要爱邻舍也要爱仇敌,并强调这是天国子民应尽的义务。

  与此同时,儒家思想以“仁”为核心,倡导“仁爱”“忠恕”。例如,孔子提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意思是通过“推己及人”实现“立”与“达”的互惠,表明了仁者爱人的思想,倡导从自身需求出发,主动关怀他人,从而通过成就他人实现社会和谐。

  孟子继承和发扬了孔子的思想,进一步发展出儒家的民本理念,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从政zh i角度来看,这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君、国、民的先后等级,将普通民众视为国家的核心,强调服务人民才是国家的根本。他反对仅服务于统治阶层,在一定程度上超越等级,主张普世价值,从而实现安邦定国的目的,孟子的这一重要理论确立了民本主义的哲学框架,是孟子仁政思想的中心。孟子的“以民为本”涵盖了“爱民”与“养民”的双重内涵。他指出“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孟子·梁惠王下》),表达了“乐民之乐,忧民之忧”的服务理念。他提出“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他主张“制民之产”,并通过“井田制”的措施将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以使为政者真正服务于民。

  二、分析比较:两种服务观的异同

  基督的“仆人”形象与儒家的“以民为本”思想分别代表了中西方文化对服务观的经典解读,当二者会遇之时,既有内在的共通之处,又存在差异。

  首先,二者都是以爱为服务的基础。无论是基督的博爱,还是儒家的礼制仁德,其服务观都以爱为前提。爱的服务跨越了文化和时空,正如特蕾莎修女的见证:“爱不是一种抽象的、某些人的专利品或奢侈品,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虽然我们每一个人做的工作和领受的神恩不一样,但都蒙受同一的呼召去创造一个美丽的世界。因为上主爱的长阔高深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两种服务观的不同在于基督的“仆人”形象强调谦卑、牺牲以及无差别关怀;儒家的“仁政”理念则注重责任与秩序。后者到了宋朝时期,有了较为典型的诠释,例如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的士大夫们的“为民请命”即是对民本思想的延伸,他们既继承了孟子思想中的“民贵君轻”,又结合了宋代理学大儒程颐提出的“格君心之非”的思想,展现出治国平天下的责任担当。可以说,基督的服务观体现了牺牲的特点——爱邻舍、爱仇敌、爱人如己、爱是永不止息,而儒家的服务观突出差序性——克己复礼方为仁,耶稣为门徒洗脚的谦卑之爱与儒家的礼制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

  其次,二者都是以促进和谐为目标。无论是基督教的普世关怀还是儒家的天下大同,都树立了美好的社会典范,也都隐含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观念。儒家思想指向了当下的世界,其服务是为了维护现世的秩序;儒家注重礼制,是在等级秩序中完成和谐。基督教的服务深切关注现实苦难,但其服务意识超越了一般的世俗价值,具有永恒性的意义。儒家的服务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基督教则以效法基督为根本遵循。

  最后,二者都注重实践层面。耶稣基督的服侍精神更强调主动性和奉献精神,透过耶稣的降卑、受苦和牺牲表明神爱世人,十字架是耶稣服侍的最高彰显,耶稣的门徒以耶稣基督为榜样,追随他佳美的脚踪,历代教会的圣徒在世发光做盐,留下了许多美好的见证。同时,儒家采用的路径是通过社会规范、礼仪制度和政zh i策略等,从“修身”开始,履行各项社会责任,最终将服务伦理转化为社会行动。例如古代社会的开仓放粮、修桥铺路等,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前者依托神圣信仰,后者依托人性伦理。

  三、借鉴启示:几点基督教中国化层面的思考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基督教服务观的应用面临着新的实际与挑战,聚焦现实意义,如何在宗教中国化的处境中更为合宜地践行仆人式的服务观是摆在今日教会面前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尝试作以下思考:

  1.丰富基督教服务观的话语诠释。赋予基督教的服务理念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适切表达,增强其文化适应性,打破文化隔阂,在基督教的社会服务事工中,对神学诠释和文化沟通加强探索和研究。结合儒家思想中的服务观,理解差异,互相补益,提供互补的伦理资源,建设更具包容性和创造性的服务伦理。

  2.注重政策框架下的合理调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颁布和实施,教会在开展社会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要求,规范慈善活动。开展社会服务的内容要淡化宗教色彩,引导信徒以公民的身份参与社会服务,承担社会责任,与国家发展同向同行。

  3.加强文化层面的深层对话。要促进耶儒对话,强化基督教的舍己本质和儒家思想的利他动机,充分吸收精华,强化价值共鸣,扩展服务内涵,不局限于自说自话、讲自己的故事,而是在共同体意识下,使基督教作为参与者之一,讲好中国故事,为美丽中国画卷贡献精彩一笔。

  4.尝试服务领域的协同创新。教会要结合自身特色,因地制宜地开展社会服务。如在自然灾害发生时为周围人群提供紧急避险点,组织信徒进行无偿献血等。

  “非以役人,乃役于人”,耶稣基督以仆人的形象显于世人,为今日教会留下了爱与舍己的普世性服务精神,它与儒家“以民为本”思想的相通之处在于,耶儒服务观均以服务他者为伦理的根本与和谐的进路,二者的化合互补,激发出更为丰富的基督教中国化实践可能,为现今社会服务精神的回归与重构以及建设一个“服务型”的文明社会提供了新的范式。

  (作者系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主席、辽宁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东北神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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