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路10:25-37
这段经文所讲述的故事我们耳熟能详:一个犹太人遭遇强盗,被打成重伤,强盗扒光他的衣服,把他扔在路旁。先后有同族的祭司与利未人路过他的身旁,可他们对伤者视而不见;直到一位撒玛利亚人出现,他动了慈心,不顾种族和宗教的隔阂,倾力救助了那可怜的受伤之人。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蔑视撒玛利亚人,然而主耶稣用这个比喻向听众说明一个真理:鉴别人的标准不在于人的身份而在于人的内心。这个故事通篇没有出现“爱”字,但却是一个关于“爱”的最美的见证。
一、爱要普及众人
在这比喻中,耶稣选择了三个意味深长的角色:祭司在以色列人中是会众的代表,是平民与上帝之间的中介,而利未人是仅次于祭司身份的人,他们也参与非常重要的服侍。这两类人在以色列人中有着尊贵的身份,按理说他们是最知道上帝律法、最明白上帝对软弱贫困者的顾恤之情的人,但他们的行为却和他们的身份及知识有极大的反差;撒玛利亚人则是当时社会中被极度轻视的族群,被以色列人认为是狗,在身份上与前两人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但经文对这位撒玛利亚人救助伤者的行动作了详细的描述:“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路10:33-35)爱要付诸行动而无需考量对方是谁,爱是普及众人的。这撒玛利亚人并没有因为伤者大概率是犹太人、自己却是身份敏感的撒玛利亚人,而允许民族、地域的隔阂拦在自己与那个被打得半死、极度需要帮助的可怜人之间。《加拉太书》六章10节说:“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众人”一词显明神的心意正是要我们成为宽广、慷慨的基督徒。
爱不在乎身份。这个故事中,有几个不同的身份:祭司,利未人,撒玛利亚人还有那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可怜人。爱不在乎身份,这话有两层意思:1)不是有钱、有势、有知识才可以爱,不论你的身份是什么,只要你愿意,就可以爱别人。祭司与利未人,以当时人的眼光看,他们的身份更应当去爱人、去救人,但他们如何呢?——“看见受伤的人,就从那边过去了”。而身份卑贱的撒玛利亚人却活出了爱的生命。弟兄姐妹,我们不应抱怨没有人来关心、帮助我们,更不应以自己毫无所长为借口逃避爱别人的本分。《圣经》记载了好几个寡妇,都有助人的义举。2)付出爱的时候也不必在乎对方的身份。从经文所描述伤者的行程轨迹(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判断,他极可能是以色列人。当他受重伤、狼狈地瘫在路旁,撒玛利亚人并没有受困于民族间的仇恨,而是顺从内心的良善,救了那人,见证了大爱无疆。
二、爱要不求回报
爱要付诸行动而不期待任何回报。好撒玛利亚人知道自己所救助之人的贫穷(连衣服都被强盗抢去),但这并不影响他帮助对方的心。《菜根谭》中有这样一句话:“为行善不见其益,犹如草里冬瓜,自应暗长;为恶不见其损,如庭前春雪,当必潜消。” 意思是说,当一个人行善的时候,即便没有立刻得到报答,他也为自己种下善因,就像是草丛里的冬瓜,即使人看不到它的成长,但是它照样在长大;反之,一个行恶的人,虽然一时之间没遭到什么报应,但也会像春天庭院里的积雪那样,慢慢地被融化掉。地球是圆的,那些付出过的善意,总有一天会回到你身上。所以,“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加6:9)
三、爱要同情怜悯
我们要带着真实的同情和怜悯去付诸爱的行动。请看《路加福音》十章33-35节与《马太福音》九章36节中主耶稣行动的对比,我们多么需要这样的怜悯之心!这样的怜悯使我们能觉察他人的需要并驱使我们以实用的、舍己的和社会性的帮助去付诸行动。经文中,我们读到绷带、减轻疼痛的油和清洗伤口的酒,但是在这一切的工作完成之后,我们看到好撒玛利亚人“照应他”──这行动显出怜悯之心真实的涵义。好撒玛利亚人愿意停下脚步,他所付出的首先是时间,这是非常难得的事。今天,有谁愿意为我们付出时间、我们又愿意为谁付出时间呢?好撒玛利亚人动了慈心,他有一颗怜悯的心肠。在今天这个时代,只因不法的事增多,人的爱心渐渐冷淡了。能够不失去一颗慈爱怜悯的心,是多么宝贵的事啊!
四、爱要付出代价
撒玛利亚人若是仅仅动了慈心,却没有任何行动、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就与祭司、利未人无异了。在故事中,撒玛利亚人上前用油和酒倒在那伤者的伤处,包裹了,扶他骑上自己的坐骑,带到客店里照顾他。第二天,又拿出银子给老板,让老板好好照应伤者,费用等他回来再还。他动了慈心,并且付诸行动、付上代价,使这份爱和关怀落实到了行为和诚实上(参约壹3:18)。爱不仅要动心、动口,还要付出行动和当付的代价,要用言语安慰关心,更要力所能及地行动和帮助,要甘于付出物质的代价。雅各就批评过一些人看到弟兄缺乏时,只说“你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吃得饱穿得暖”,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样虚伪的爱是毫无益处的(参雅2:16)。好撒玛利亚人的言语不多,但他的爱是真实的,有份量的,因为他付上了代价。
五、爱要持续行动
爱是永不止息的。这个故事中,祭司和利未人一分爱意都未展现,而好撒玛利亚人的爱的行动则有三个分明的时间点:第一天,他看到伤者并施救;第二天,他拿出二钱银子交给店主,嘱咐店主好好照顾;(至此,撒玛利亚人的所行已经十分值得称赞了,但他的所行不止如此)将来的一天,他还要回来,与店主结清拖欠的费用。这样的行动体现了爱的持续性。
持续性的爱是不容易的。《圣经》告诉我们,神爱世人,这爱从人受造之初从未改变、直到如今,虽然我们的表现很糟糕,天父仍不停止对我们的爱,且舍弃了祂宝贵的爱子,来作成救恩拯救我们(耶31:3,约13:1)。我们需要学习这种持续性的爱与付出。愿我们不要成为故事中祭司、利未人那样看见别人的困难却绕道而行的人,而是效法好撒玛利亚人,哪怕在世人眼中,这好显得有点“傻”。
主所喜悦的,不是我们的身份,也不是我们掌握的知识,而是我们在生命中切实地效法基督、能够看见他人的需要并付出爱与关怀。我们虽决定不了我们的出身、地位、种族,但我们可以选择我们的行动,努力活出合乎上帝心意的样式。律法师想要试探耶稣,他熟读律法,却没有体会律法的真意。《马可福音》中的少年财主(可10:17-31)亦是如此,虽熟知律法却逃避行出来的义务。这与主耶稣的要求有很大的冲突,我们总是说得容易,却迟迟不行动。愿我们都能效法主所赞赏的好撒玛利亚人,将神的爱践行在我们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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