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在其《加拉太书讲义》中曾精辟地论及律法与福音的区分,他指出:“当谈及实际经验时,你便会察觉,在你的良心中,福音是稀客,而律法则是常客。因(你的)良心已经习惯了律法,习惯了有罪的感觉,而理性也助长这种感觉。” 这一洞察在《约翰福音》第8章1-11节的故事里得到了鲜活而生动的印证。
在这个故事中,“行淫时被捉拿的妇人”“文士和法利赛人”“围观的众百姓” 无疑是一群在罪中对律法早已习以为常的人。他们在律法的框架下,或因自己的罪而惶恐不安,或以律法为武器指责他人,却都深陷罪的泥沼而不自知。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耶稣” 作为福音的使者,宛如一束穿透黑暗的光芒,以福音的力量温柔而坚定地唤醒那些被罪束缚的天良。
当文士和法利赛人将行淫的妇人带到耶稣面前,企图以律法定罪于她并试探耶稣时,一场关于律法与福音的深刻较量便悄然拉开了帷幕。文士和法利赛人试图利用摩西律法来定罪妇人,他们深知摩西律法规定行淫者应被处以石头打死的刑罚,因此想要借助耶稣的回应来将其置于两难之境。若耶稣认同以律法定罪,便违背罗马法律赋予罗马官员专属处罚权的规定,从而陷入与世俗权力相悖的困境;若他否定律法的执行,又会遭到他们以不守犹太教传统律法为由的攻击,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而围观的众百姓,起初还在聆听耶稣的教导,然而当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妇人出现后,他们迅速被这场 “闹剧” 吸引,从求知的听众变成了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他们在这场风波中渐离理性,失去了对事件本质的深刻洞察,被表面的纷争所迷惑,随着人群的浪潮或去或留,却鲜有人能真正意识到自己在这场事件中应有的立场和责任。
耶稣面对此情此景,并未慌张也未恼怒,他的反应充满了智慧与慈悲。耶稣弯下腰,在地上画字,这一静谧而意味深长的动作仿佛在为在场的每一个人,包括那些急于指责妇人的文士、法利赛人和吃瓜的百姓,也为我们每一个在生活里容易陷入指责他人或自以为义的我们,争取一丝冷静与反思的契机。他让众人在期待与等待中逐渐平息那因指责而高涨的愤怒与激动,也让人们在这段静默时光里有机会直面自己的内心,去审视那隐藏在心底的罪恶与不洁。
随后,耶稣直起身来,以一句简单却极具力量的话语——“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将问题抛回给那些指责妇人的人。这句话宛如一把利剑,直指众人内心深处最隐蔽的角落,让那些自以为义的文士、法利赛人以及围观的百姓们开始审视自己的灵魂。他们是否真的没有罪?他们是否有资格以纯洁无瑕的道德标准去审判这位妇人?耶稣的话语犹如一束束聚光灯,照亮了他们内心深处那不愿被触及的罪恶,使他们不得不正视自己的虚伪与软弱。
耶稣借着显明在人心的律法叩问所有在场人的天良,他让众人意识到,律法的存在并非仅仅为了定罪他人,而是为了让人认识自己的罪。在那一刻,律法完成了它的使命,引领人们走向了福音的门前。随着耶稣的再次弯腰画字,众人在这沉默与反思中逐渐离场,那些曾想要用石头砸妇人的人,在对自己罪性的认知和对耶稣话语的敬畏下,纷纷选择离去。
这便是律法的力量,它让人无处遁形,使每一个自以为义的人都在神的面前显出自己的赤裸与丑陋。众人的离去,何尝不是他们对自身罪恶的一种无声反思?他们带着沉重的罪感和对耶稣话语的敬畏悄然退去,或许在他们的心中,已开始种下悔改的种子,只是这种子何时发芽、何时成长,唯有神知晓。
当那些指责者一个个离开后,只剩下耶稣与那位战战兢兢、如临大敌的妇人。耶稣再次直起身来,这一次,他不再是以律法定罪,而是以福音赦罪。他轻声问妇人:“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妇人回答说:“主啊,没有。” 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耶稣问妇人是否还有人定她的罪,这是对妇人赦罪的肯定,也是对律法与福音关系的完美诠释。世人因自身的罪而没有权力去定他人的罪,所以他们都离开了;而耶稣,作为无罪的神子,本有绝对的权力和公义去定妇人的罪,却选择以饶恕和怜悯来对待她,这就是福音的恩典。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每个人都能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们有时如同那行淫的妇人,在罪的诱惑下心怀侥幸,暗中犯罪,却未曾意识到自己的罪早已暴露在神的面前,如同白昼下的丑恶行径无处遁形;转过头来,我们又容易变成文士和法利赛人,满心自以为义地去定他人的罪,用自己的道德标准去衡量他人,对他人的过错指手画脚,却对自身如影随形的罪恶视而不见,沉浸在自我陶醉的虚伪之中;再者,我们也屡屡成为围观的百姓,以看热闹的冷漠心态面对他人的罪行,对他人的跌倒幸灾乐祸,对他人的痛苦麻木不仁,却对深陷罪恶的自我毫无察觉,任由罪在生命中肆意蔓延。
然而,所幸的是,在这个故事里还有 “耶稣”。他如同一位慈爱却又智慧无比的向导,在我们深陷罪的泥沼、迷失方向时,耐心地引领我们走向光明与新生。耶稣的出现,打破了律法与福音之间的隔阂,用他那充满爱与力量的话语,释放了被罪所束缚的天良,让我们得以从罪的枷锁中解脱出来,重新踏上通往永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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