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希伯来诗歌,你有没有被某些诗句困扰?比如:"愿他们的住处变为荒场;愿他们的帐棚无人居住。""愿他的儿女为孤儿,他的妻子为寡妇。""拿你的婴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为有福。"读到类似诗句,你是不是觉得诗人在煽动仇恨、鼓励报复?是不是觉得诗歌传递的信息与我们的信仰理念格格不入?这类包含咒诅元素的诗歌,在希伯来诗歌研究中有个专用术语,叫做"咒诅诗"。我们应当怎样理解咒诅诗呢?个人以为,应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第一,纸上陈情,愤懑止于笔墨。诗人咒诅敌人,希望他们灭亡,但他没有用刀剑付诸行动,只是用笔墨宣泄情绪。以夸张的手法咒诅敌人,中国古典诗词和民歌小调均有例证。比如岳飞的《满江红》:"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岳飞如此用笔,仅为抒发"靖康耻,犹未雪"的迫切心境,及"待从头、收拾旧山河"的坚定决心,并非真有吃人肉、喝人血的意图;又如陕北民歌《蓝花花》:"你要死来你早早的死,前晌你死来,后晌我兰花花走。"蓝花花如此独白,仅为表达对包办婚姻的不满,并非真有置丈夫于死地的意图。这类创作手法的核心,是将压抑于心底的情绪毫无保留地铺陈于文字之中,而非将仇恨转化为实际的暴力行动,作者并不压抑情绪,却也没有实施报复。
第二,庭前诉讼,是非判自上天。希伯来诗歌中的咒诅诗,大多并不只是一首诗歌,而且还是一篇祷文,前者写给读者看,后者读给恩主听。撰写咒诅诗时,诗人以天地为法庭,以上主为法官,以诗歌为诉状。面对敌人的伤害,诗人既不鲁莽地实施报复,也不懦弱地忍气吞声,他选择将自己的委屈和愤怒一一呈现在恩主面前,恳求恩主审理案件,为他申冤。诗人恳请恩主审理案件,表示愿意将自己的判断置于恩主的标准之下,尽管他在诗歌中极力渲染敌人的邪恶,极力表明自己的无辜,但他深知自己非常有限,愤怒可能会遮蔽他的双眼。恩主无所不知,必然做出毫厘不差的判决。
第三点,道中疗伤,宽恕抚平仇怨。"诉状"呈上之后,必有神迹发生,但神迹可能是敌人迅速灭亡,也可能是诗人得着医治。恩主听到诗人带血的呐喊,有时并不按着他们的意愿行事,他可能驳回他们过激的诉求,赐给他们意外的平安。在等候裁决的过程中,上主用恩惠的圣道渐渐解开诗人被仇恨勒紧的心弦:从"非要他死"的快意,过渡到"任主发落"的释然,最后到"彻底放下"的治愈。这条轨迹岂不正是从律法到恩典的跨越吗?从仇恨到饶恕,诗人学会了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本能之上,活出"爱你们的仇敌"这一更高维度的生命样式。
这就是咒诅诗给我们的启示:纸上陈情,止住了暴力的手;庭前诉讼,驯服了复仇的心;道中疗伤,治愈了苦毒的人。亲爱的读者,当你下次再读到那些让你困扰的"可怕"的诗句,或当你自己身处委屈与愤懑之中时,请不要掩卷逃避,也不要假装属灵。请记得,你可以像咒诅诗作者那样,把最真实的情绪带到恩主面前。你可以申诉,甚至可以咆哮,因为那位坐在宝座上的法官,有足够的公义审判你的仇敌,也有足够的恩典医治你的创伤。愿我们都将复仇交给上主,将宽恕留给彼此!
2026年6月29日于养心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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