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家庭观

作者:陈丰盛     来源:作者原创 时间:2018-09-22 0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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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阅读:诗128:1-6;申6:4-9;弗5:22-25,6:1-4

  诗128:1(上行之诗。)凡敬畏耶和华、遵行他道的人,便为有福。
 
  诗128:2你要吃劳碌得来的,你要享福,事情顺利。
 
  诗128:3你妻子在你的内室,好像多结果子的葡萄树;你儿女围绕你的桌子,好像橄榄栽子。
 
  诗128:4看哪,敬畏耶和华的人,必要这样蒙福!
 
  诗128:5愿耶和华从锡安赐福给你;愿你一生一世看见耶路撒冷的好处。
 
  诗128:6愿你看见你儿女的儿女;愿平安归于以色列。
 
  申6:4“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
 
  申6:5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
 
  申6:6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
 
  申6:7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
 
  申6:8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
 
  申6:9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
 
  弗5:22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
 
  弗5:23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
 
  弗5:24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
 
  弗5:25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弗6:1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
 
  弗6: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弗6:4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关于家庭、婚姻,我们最先提出的问题是“如何建立幸福、美满的婚姻或家庭”?其实,很多时候家庭与婚姻的“幸福”成为现代基督徒的一种迷信。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基督徒,只要在基督里,就必定能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会有幸福且美满的婚姻。而且,大多数基督徒眼中的“幸福”只停留在物质丰富、身体健康、家庭和谐、生活美满,若是遇到不顺利的事,往往会影响他的生活及信仰。本文,我们需要从圣经中关于“有福”来思考基督徒的家庭观,笔者的理念根基乃是敬畏耶和华,遵行祂的道。
 
  一、有福之家的根基
 
  基督徒家庭的独特之处,就是在家庭中有不容忽视的“第三者”,即所信仰的神。因此,在谈论基督徒的家庭时,最先要讨论的就是家庭与神之间的关系。
 
  1.有福的人生——敬畏耶和华、遵行他道
 
  当人们梦想着“幸福”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忽略神所教导的“有福”的生命。参考圣经,我们发现中文圣经中从未出现“幸福”一词,却出现115次“有福”一词。这让我们清楚,神的子民不能只定睛在个人物质、金钱、健康、快乐等外在的“幸福”之上,而应该建基于神所赐的福之上。
 
  诗128篇第1节为“凡敬畏耶和华、遵行他道的人,便为有福。”原文“有福”是该节经文的第一个词,表明这个“福”贯穿着整首诗。诗人首先提出有福的人生第一个要素就是他对神的敬畏和遵行。关于敬畏,所罗门说:“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箴9:10)。我们相信,敬畏耶和华是有福人生的基础。除了敬畏之外,基督徒的家庭需要将“遵行”神的道作为家庭中最重要的事。诗人布利斯(PhilipP.Bliss)在〈遵命有福歌〉中写道:“听救主永生的诫命,他的命令不变更,守诫信道是我本分,主说遵命有福分。主命令若听而不行,虽应许无益我身,听而惧怕仍无功效,主赐福遵行的人。遵行的人能进圣城,无罪孽、忧愁、纷争,那里永远圣洁荣耀,生命果子必有分。”
 
  有福的人生从敬畏神、遵行祂的道开始。这种有福的生命与世人所向往的幸福有着本质的区别。当我们追求幸福的时候,将幸福定义为物质丰富、身体健康、家庭和谐、生活美满,若不能达到,就可能活在“不幸”当中,沉浸在对神的埋怨当中。但若从有福的角度去思考,我们就会坦然面对人生境遇中所有不幸、逆境、患难,甚至可能将它们视为“化妆”的福分。
 
  2.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
 
  “示玛”(SHEMA),是全体以色列人从小背诵及遵行的,也是全体以色列的父母要向他们的儿女传达的。所有以色列男子,从牙牙学语开始就背这段经文,在其一生的生命中,每日早晚都要背诵。因此,以色列人到如今还可以保持他们的民族特色及独一神的信仰。经文记载:“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该段经文在提出“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之后,提出对神应有的爱,摩西用“尽心、尽性、尽力”作为爱的实践。
 
  “尽心、尽性、尽力”的爱是一种全人的爱,包括人的理智、情感和意志。尽心、尽性、尽力的爱神不单是旧约圣经对以色列人的要求,也是新约圣经对基督徒的要求。主耶稣曾提出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16:24)祂又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保罗则提醒蒙基督救赎的圣徒“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12:1)。又自我宣告说:“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腓1:21),因为“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
 
  3.建立家庭的祭坛
 
  在诗128篇中,诗人说:“愿耶和华从锡安赐福给你;愿你一生一世看见耶路撒冷的好处”。这里用“锡安”与“耶路撒冷”作为以色列民得福的途径。“锡安”与“耶路撒冷”本身就是以色列民敬拜神的地方。作为神的子民,敬拜是不容忽视的。基督徒的生命中,敬拜应当成为一生不变的侍奉。“活祭人生”更应当将敬拜的恩典从个人带到家庭。雅各在伯特利的许愿时说:“我所立为柱子的石头也必作神的殿”(创28:22),就是决心不单自己敬畏耶和华,且将自己的家人带到神的面前。他也真的实践了自己的诺言,在他再度到伯特利时,带着“一切与他同在的人”去敬拜耶和华(创35:6)。
 
  今日教会的复兴需要重视以“家”为单位的复兴,而不能只满足于“个人”。一间健康而复兴的教会,必是由许多家庭组成的。当我们看到越来越多成双成对的夫妻携手、并肩教会参加礼拜的时候,教会的复兴就必然到来。
 
  二、有福之家的相处之道
 
  在核心家庭(是指夫妻与儿女)中,夫妻是家庭中最为关键的关系。在夫妻的关系中,保罗提出:“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2-25)
 
  保罗强调基督徒夫妻之间的相爱必须效法基督与教会。“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这也是夫妻关系需要面对的。经文特别要求丈夫要有“牺牲的爱”,就与妻子顺服丈夫产生对应。作妻子的要顺服丈夫,从表面看好像有些不平等,但丈夫若用牺牲的爱来对待自己的妻子,那妻子所得到的爱将比自己因顺服而付出的更多。牺牲的爱所表现的不是一种自私的爱,而是无私的,是完全付出的爱。丈夫爱妻子就是如此,在这个爱当中,自我利益被抛诸脑后,而面对的就是他完全的爱。
 
  牺牲的爱不是以得着为满足的爱,乃是以付出为乐的爱。夫妻之间总要以对方的快乐为自己的快乐。心里所在乎的不是自己能从配偶那里得着多少爱,而是反省自己是否付出足够的爱。很多时候,夫妻之间矛盾的产生,都是因为夫妻双方着眼于爱的得着,在乎配偶是否付出足够的爱,并且以自己所付出的为满足,甚至认为自己总是付出多。而不是着眼自身,看自己是否让配偶有爱的满足。指望着配偶以“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来回报自己的爱,而忘记自己应当如此回报配偶。我想,夫妻之间若从自身出发,用牺牲的爱来对待自己的配偶,那夫妻间无谓的争吵将自然消失。
 
  三、有福之家的途径
 
  核心家庭中,孩子成为神所赐的产业,他们的成长与父母有重要的关系。“使他走当行的道”是所有家庭教育中不能忽略的原则。
 
  1.成为儿女的榜样
 
  家庭教育并不只凭说教式的教导,更重要的是身教。基督徒父母的行事为人,成为孩子成长中随时随地的榜样,不管是好是坏,他们可能会不折不扣地学效。这比任何学校的教育都来得有效,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保罗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1-3)保罗提出“在主里听从”,可以引伸为在敬畏神的基础上。基督徒父母首先要将自己生命追求中的至宝——耶稣基督,介绍给自己的儿女,使他们得智慧的生命。这一点在提摩太的身上已表现得非常明显,保罗说:“想到你心里无伪之信,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罗以和你母亲友尼基心里的,我深信也在你的心里。”(提后1:5)
 
  神对于子民的要求就是“听”,如摩西所说:“以色列啊,你要听”。家长会因为孩子不听从自己的教导而责备他们,当家长说:“告诉你多少次了,你还是不听”。其实,家长这里说的不是孩子没有听到,而是孩子没有按着父母的要求而行。圣经也是如此教导家长,若要自己的儿女成为“听话”的孩子,自己要先成为神的“听话”的儿女。亚伯拉罕被称为“信心之父”,他信心的集中表现就是听从神的话。当耶和华吩咐他将自己的儿子以撒献为燔祭的时候,他没有任何的反抗、怨言,完全听从神的话。因此,在神赐福给他的时候,提出一个最根本的理由,乃是“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创22:18)在希伯来民族的历史中,神之所以会屡次审判特选的子民,使他们遭遇许多的天灾,将他们交在外邦人手里,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摩8:11)
 
  另外,基督徒父母成为孩子孝敬父母的榜样。《论语》中给“孝”下了一个定义:“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这里的“父之道”是指父亲可见的榜样。若父亲没有什么可以学效的,其子没有什么“志”与“行”可观的。
 
  2.不要惹儿女的气
 
  “不要惹儿女的气”是基督徒家庭教育中容易忽略或难以实践的教导。英国著名清教徒汤姆·华森(ThomasWatson)在其〈父母们啊,当如此行,使你们得着儿女的敬重〉一文中提出父母有以下九项行为会惹儿女的气:
 
  (1)用侮辱性的言辞责骂儿女。
 
  (2)无缘由地责打儿女,或小题大做、指正过当,也会激怒儿女。
 
  (3)有的父母不让儿女拥有必需的东西,以致惹动儿女的怒气;由于对儿女限制过严,使他们常常处于缺乏之中,被迫走上歪门邪道,伸手行不义之事。
 
  (4)父母若是表现出对个别儿女的偏爱,就会激起其他儿女的怒气。
 
  (5)如果父母做了卑劣龌龊的事,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羞耻(比如欺骗或起假誓),那自然会惹儿女的气。就如儿女应当孝敬父母一样,父母也不应使儿女蒙羞。
 
  (6)父母如果叫儿女做让他们违背良心的事,必然会惹儿女的气。
 
  (7)你若想得到儿女的孝敬,就多多为他们祷告吧。不只是为他们提供今生的福分,而且要用成堆的祷告托住他们。
 
  (8)要多肯定和鼓励儿女身上美好可爱的那些方面。俗话说:“好的受到称赞就会更好。”
 
  (9)若想得到儿女的孝敬,父母就要做出好榜样。[1]
 
  3.按着神的心意教养儿女
 
  儿女是神赐给家庭的产业,但他们原本就是属于神。在对儿女的教育上,基督徒不能随世界的潮流,在追求必要的知识之外,基督徒孩子更需要按着神的心意而活,成为一位荣神益人的基督徒。马丁路德提到教养儿女的重要性时说:“如若我们忽略了我们一生最大的目的,不去教养女儿,即令有许多钱财,许多学问,甚至成了圣徒与我们又有什么益处呢?我也相信在所有外面显露出来的罪孽之中,没有比犯罪得罪他们的儿女,不给他们适当的教育,在上帝面前罪担更重的,更应当受严重刑罚的……”他总结出父母忽略教育儿女的三个理由:“第一个理由:有些人纵然有能力教导儿女,但缺少虔诚不端庄。……凡有神爱的基督徒如何能让这般青年不受爱束,任意去毒害其他儿童,引诱别的青年一同作恶……第二个理由:大多数为父母的不知道如何教导儿女,因为他们除了知道叫他们肚子吃饱以外,再没有学习过什么。必须有特别才干的人才知道如何教导儿女。第三个理由:即令有些父母自己愿意也有能力教导儿女,却没有机会没有时间去做,因为他们为着家务和别的事业终日忙碌,没有余下的时间。”[2]
 
  英国清教徒莱尔(J.C.Ryle)在其〈父母的职责〉中提出十七个教养孩子的提示,他首先提醒说:“不要因它们的直率和简明而弃绝他们,也不要因它们没有包含新颖的内容而轻视它们。如果你想要教育孩子,使他们能进入天堂,那么这些提示就不应被轻率地抛在一旁”。
 
  (1)如果你想要正确地教育你的孩子,就要教养他们走当行的道,而不是走他们会去行的道。
 
  (2)尽你一切的温柔、仁爱和耐心去教育你的孩子。
 
  (3)在教养孩子这个问题上要怀有一种长久的确信,就是孩子长大后怎么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
 
  (4)要坚持不懈地怀着这样的思想教育你的孩子——他们的灵魂是首先要关注的。
 
  (5)教育你的孩子学习圣经知识。
 
  (6)教育他们养成祷告的习惯。
 
  (7)教育他们养成勤奋的习惯,忠心参加公共蒙恩之道。
 
  (8)教育他们养成相信你的习惯。
 
  (9)教育他们养成顺服的习惯。
 
  (10)教育他们养成讲真话的习惯。
 
  (11)教育他们养成总是爱惜光阴的习惯。
 
  (12)对他们千万不要娇惯。
 
  (13)教育他们时绝不要忘记神教育祂儿女的方式。
 
  (14)教育他们时不可忘记以身作则。
 
  (15)教育他们时不可忘记罪的力量。
 
  (16)教育他们时不可忘记圣经中的应许。
 
  (17)教育他们时要不断求神祝福你所做的一切。[3]
 
  真正有福的人生从敬畏神开始,在基督里学习如何实践夫妻间的爱与顺服,更在圣经的原则下教养儿女,使人生走在神的旨意里,使家庭因此蒙福。
 
  问题研讨:
 
  1.如何理解“幸福人生”与“有福人生”,你认为孰重孰轻?
 
  2.基督徒该如何成就“基督是我家之主”?
 
  3.你能接受保罗所说“要顺服自己的丈夫”的教导吗?请说明理由。
 
  4.你认为结婚之后,夫妻关系该如何处理“爱她”与“顺服他”?
 
  5.你认为教养孩童有什么重要的原则需要遵守?每人至少讲一条原则。
 
  [1]汤姆·华森(ThomasWatson)著,〈父母们啊,当如此行,使你们得着儿女的敬重〉,载于《父母的职责》,张澄道译,改革宗经典出版社,2007年,第51-54页。
 
  [2]克尔编,《路德神学类编》,香港,道声出版社,2000年11月,第212-213页。
 
  [3]约翰·查尔斯·莱尔(J.C.Ryle)著,《父母的职责》,张澄道译,改革宗经典出版社,2007年,第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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