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的明光

作者:陈翔霖     来源:作者原创 时间:2026-02-03 05: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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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以赛亚书9:1-4

  《以赛亚书》八章记载了当时南国犹大因犯罪面临上帝的管教时依然硬着颈项,他们宁可交鬼、寻求行邪术之人的帮助,也不愿意悔改转向上帝。悖逆的结局必然是落入黑暗与痛苦。但上帝是信实守约的,祂的恩典没有断绝。以赛亚先知紧接着在九章宣告上帝必然拯救:“但那受过痛苦的,必不再见幽暗……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参赛9:1-2)。上帝终必拯救祂的百姓脱离黑暗,以真光引导他们进入生命的翻转、经历得胜的和荣耀。

  一、痛苦幽暗中的盼望

  西布伦和拿弗他利位于以色列北部,即新约中的加利利地区。公元前734年,亚述帝国攻陷北国以色列,北部的西布伦和拿弗他利成为最先被攻破和掳掠、破坏最为严重的地区。亚述王掳走当地居民,又迁入外邦人,强迫以色列人与外族通婚。正因如此,犹太人轻看加利利,因为他们认为加利利是血统混杂、属灵败坏之地,是被上帝弃绝的黑暗角落。

  然而上帝藉着先知宣告:原本被藐视之地,将来却要得着荣耀。这一预言在700多年后得着了应验:耶稣基督的工作并不是从耶路撒冷开始、而是从加利利开始;拿撒勒是耶稣成长的家乡,迦百农更是主耶稣宣讲天国福音的重要中心;这些城镇正是属于西布伦和拿弗他利。神的救赎并不是从最出名、最被人看重的地方开始,而是先临到黑暗最深之处,正如耶稣在拿撒勒会堂里的宣告:“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路4:18-19)

  《以赛亚书》九章2节提到两种人:黑暗中行走的百姓和住在死荫之地的人。“黑暗中行走”并非指着外在环境说的,而是指人心里失去真光的指引,被罪恶捆绑辖制,迷惘、不安的光景,正如耶稣所说:“人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而“住在死荫之地”则流露出更甚的绝望,这样的人长期活在死亡权势的阴影下,毫无盼望。然而其后经文中出现两个极其关键的字:“但”和“必”——但那受过痛苦的,必不再见幽暗。“但”流露出神的怜悯,表明神的心意回转;而“必”则宣告幽暗绝不是结局,基督的光才是。神的怒气是转眼之间,祂的恩典却是一生之久。祂虽击打管教悖逆的子民,但祂打击却不丢弃,撕裂也必缠裹。

  二、黑暗死荫中的明光

  经文的描述让我们看到,不是黑暗与死荫中人寻到了光,而是光照进了黑暗。这就是福音的核心:不是人先寻求神,而是神来寻找人,祂亲自走进黑暗,就近我们。这真光来到世界,不是教导我们一套世界的道理,也不是设立一个高不可攀的行为准则,而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把我们从罪恶和死亡中拯救出来。这真光就是耶稣基督。

  耶稣是道路,祂不是众多道路中的一条,而是让神人重新和好的惟一道路:“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祂在十字架上交付生命的那一刻,至圣所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这意味着神与人之间的拦阻因耶稣的牺牲被除去。正如《希伯来书》的作者所说:“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祂的身体。”(来10:19-20)不论什么人,只要悔改、认罪、相信、接受耶稣基督,就可以坦然无惧来到神施恩的宝座前,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耶稣还是我们蒙福的惟一道路,祂本是无罪,却承担我们的罪,代替我们受刑罚,使我们得平安;祂撕裂黑暗,使我们得见真光;祂以祂的死使我们得生命;祂担当我们的羞辱,使我们可以分享祂的荣耀。祂亲自成为人的样式,住在我们中间,亲身经历人世间的各种艰难困苦,因此祂能真正怜恤我们;祂也受过各种试探,却没有犯罪,因此祂能搭救我们、赐我们力量胜过试探。

  耶稣是真理。“真理”一词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里都带有“真实、可靠、不虚假”的意思。也就是说,《圣经》真理不是抽象的观念或哲学理论,而是可以被经历的真实。人的理论和学说会随着时代和潮流不断改变,然而“天地都要废去,惟有主的道永远长存。”主耶稣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真理不只是头脑知道,更是与主建立真实的关系、经历之后的认识;“自由”也不是随心所欲,而是从罪、惧怕和自我捆绑中被释放出来。耶稣曾对反对祂的犹太人说:“人若立志遵着神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约7:17)真理不是靠辩论来证明,而是在顺服中去经历、在遵行中被印证的。耶稣就是真理本身,祂不是只教导真理,祂更以谦卑服事、无私舍己活出真理。我们惟有藉着祂,才能真正体验上帝的真实和爱。

  耶稣是生命的源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5:12)耶稣也亲自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耶稣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又以自己的死里复活显明祂是生命的主。祂来了,是要叫我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这丰盛不是指物质的层面,而是指生命被圣灵充满、结出丰硕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和节制。这生命成为人里面的光,使人不再行在黑暗中,而是活在爱、喜乐与光明里。

  三、成为这世代的明光

  我们因信耶稣,被神从黑暗的权势下迁入神爱子的国度,成为光明的儿女。因此,我们显在这世代中, 应当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参腓2:15-16)。

  1、要脱离暗昧的事

  我们既已成为光明之子,就应当脱离原本在黑暗权势下行事为人的习性。没信主以前,我们喜欢“随心所欲”,但《圣经》告诉我们那不是真自由,而是被罪裹挟的生活。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使徒约翰也说:“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你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一个真正活在光中的人,一定不会享受罪中之乐,而持续活在罪中的人,其实不曾真正认识基督。脱离暗昧,就是不断回到主面前,认罪、悔改、得医治、被更新,就是在每天的生活中顺服主的教导,存永恒的盼望,真实地操练生命之道,直到见主面的那一天。

  2、用神的话不断改变生命

  “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 是要遵行你的话!”(诗119:9)遵行神的话,就是让神的话进到我们心里,成为我们的眼光和习惯,进而在日常的每一个选择里,都可以按照神的心意行。基督徒要不断地用神的话来检视自己的生命,省察自己的生命中是否有被世界浸染却不自觉之处。不要小看每天诵读、默想的一小段经文,那不只是宗教习惯,更是神在我们生命里动工的方式。我们必须追求与神保持亲密的交通,惟有如此才能胜过罪。有些弟兄姐妹之所以不断跌倒软弱,并非不懂真理,而是因为离主太远。

  3、凡事为荣耀神而行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20)

  “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我们既是基督用重价所买赎的,我们的生命就不再属于自己,而属于主。因此无论何事,我们都要问自己:我所做的能否使上帝得荣耀?“荣耀神”不是停留在口头的宣告,主耶稣要我们在黑暗的世界中活出属祂的、光明的生命。正如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亦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灯台上照亮一家的人。基督徒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人们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参太5:14-16)。

  亲爱的弟兄姐妹,我们已蒙真光的照耀,成为光明的子女,愿我们扎根真理,脱离暗昧,以生命荣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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