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几天,在小广场上看到一位时尚男士,开着特斯拉,左耳垂上有一显眼的装饰物:耳钉。因为正好读到《申命记》15章,所以就引发了我的很多联想。
女人带耳环、耳钉,司空见惯;但男的打耳钉不多见。无论如何,它们都是个性的装饰物,让人看起来更美、更独特。
其实,不只是人,在一些动物的耳朵上也有标志物,称为耳标。它们的作用就相当于身份卡片。
《申命记》15章在讲安息年的条例。每逢安息年的末一年,是豁免年,凡卖身为奴的希伯来人,无论男或女,在这一年都可以重获自由,而且主人不能使他空手而去,在各样的物上反要多多地给他。如果这位奴仆因为爱主人而甘愿放弃自由,就要在他耳朵上做一标记。经文是这样的:
他若对你说:‘我不愿意离开你’,是因他爱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里很好, 你就要拿锥子将他的耳朵在门上刺透,他便永为你的奴仆了。你待婢女也要这样。 (申 15:16-17 )
这个“耳朵在门上刺透”的标记,代表一种归属,表明这个人将永远归他主人为奴仆。它不是一种装饰,也不是象动物耳标那样的身份标志,而是一个记号,一个甘愿舍己、放弃难得的自由,而全然委身于主人的谦卑顺服的记号。这个记号很美!
主耶稣贵为神的儿子,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 2:6-8 )。祂虽然耳朵上没有锥记,但手上、脚上的钉痕岂不就是一个最美的、最宝贵的顺服的记号吗?
本可以重获自由的奴仆因着爱却甘愿舍弃自由,终身为奴服侍主人,这岂不是保罗所说我们当献上的“活祭”吗?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罗 12:1 )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在为自由打拼:人身自由、榴莲自由、财务自由…,而且有诗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但在摩西那个时代(也可以说历世历代),就有人甘愿放弃自由,舍掉自我,来服侍其他人。
人的自由都是相对且短暂的。耶稣基督却拥有绝对完全的自由,因为祂是神的儿子,然而祂却全然顺服父,来到人间,且为我们的罪死在十架上。祂手上、脚上的钉痕是最美的、最荣耀的记号,闪耀着柔和谦卑和爱的光辉。
我们的身上或许也有这样或那样的装饰物或标记,但心里有圣灵的凭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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