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耻与权利

作者:耶米玛     来源:雅博网作者 时间:2013-11-17 07:22:43

   *穿衣是神给人的权利

  创3:1-7耶和华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2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3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4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5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6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7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

  创3:21耶和华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

  人是知羞耻的,人类犯罪前,因着神的荣光照着人体,创2:25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但人类犯罪后,失去神的荣耀,赤身露体就是一种羞耻,因此制作了人类的第一件衣服——无花果树的叶子编作的裙子。先祖是知羞耻的。

  但天起了凉风,无花果树的叶子不仅不能遮体、避寒,还会干枯、破碎、脱落,满有慈爱怜悯的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皮子表明着有牲畜的牺牲。皮子不仅能遮体、避寒,而且结实耐用。

  赤身露体在神看是羞耻,因此人们需要衣服,遮羞保暖。

  *不穿衣是羞耻不是权利

  这是个不知羞耻的时代,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青年女性以薄、露、透为美,以不穿衣为荣,正应了保罗在腓3:18-19所说的话:

  腓3:18-19因为有许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我屡次告诉你们,现在又流泪的告诉你们: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

  2011年,一句“如果不想被强奸,就不要穿得像荡妇,”让一场反抗运动席卷全球。这场运动的名字并不文雅,组织者们将其直接命名为“荡妇游行”。参与者们用这一略显尴尬的字眼完成了权利的诉说,也完成了反对的嘲讽。

  一群荡妇高喊:“裸露的权利。”裸露是权利吗?不,穿衣才是神给人的权利,其它动物不需要衣服。裸露不是权利,是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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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耶米玛,雅博网编辑,河北邯郸人,1999年8月20日受洗归主,2000年开始侍奉到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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