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福音?大家可能很熟悉,所以我们很容易会忘记。“福音”就是好的消息。如果你告诉别人:有人死了,有人被埋葬了,有人三天后复活了,这是福音?你试试将这设定为布道会的主题,然后邀请人来。如果那人从来未上过教会,也未曾在基督教学校读书,未曾听过任何圣经故事,他的第一反应,必定认为你是疯的。这算是哪门子的好消息?什么是福音?
因此,我们多数以华丽的题目作为布道会的主题,先把人骗进来,听完后,才跟他说十字架的事。什么是福音?我们所信的,到底是什么?《新约圣经》没有骗我们,保罗用了“愚拙”这个字。你是懂这个字的,你懂得 moron 这个字吧?用来骂人的,意思是蠢人、笨蛋。这个字由希腊文而来,愚蠢、愚拙的福音。
保罗说:犹太人要求要神迹(signs and wonders),犹太人要求的是一个时代的记号,希腊人要求的是智慧(Sophia)。保罗说:我只知道钉十字架的基督。看起来是愚拙的,在当时罗马的世界,若你告诉别人这是个好消息,难怪无论保罗走到哪里,犹太人(保罗的同胞)会拒绝他。难怪会堂也不让他讲道,还有些犹太人想打死他,又或是跟着他并到处跟他唱反调。在雅典希腊人听保罗讲道后,便拒绝了。
福音到底是什么?为何我们说相信福音,而这福音叫我们心悦诚服地跟从耶稣?这三堂讲道,我们尝试紧贴保罗的教导(哥林多前书15章)。保罗在哥林多前书教导复活的真理之前,他这样说(哥林多前书15章):“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保罗很少说“第二点”,通常只有一点。在沙田宣道会听蔡医生讲道,我们开玩笑说他是学了保罗,他讲道只有一点,不够时间讲第二第三点。这里保罗有第二点,他说:“而且埋葬了;并且有第三点,三个重点的讲章,保罗十分标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
受死、埋葬、复活,这是我们的福音,是我们信仰的核心。这就是我们所信的,是叫我们愿意放下所有、义无反顾去跟从耶稣的原因。为什么?很多时候,我们信主并非为了这个原因。我可能因为神的医治而相信祂,可能是因为祂回应祷告,或安慰了我。在我寂寞的时候陪伴我,抱着我,像“足印”的故事,说主抱着我走过死荫幽谷。但保罗没有说这些,保罗说我们所信的福音是:第一,是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第二,基督埋葬了;第三,基督照圣经所说的,第三天复活了。
今日、今天晚上、明天早上,我们尝试从圣经开始,探讨为何这是福音,为何这是我们信仰最重要的核心。基督的受死。刚才周牧师为我们读出了马可福音第15章,这是我们很熟悉的经文。只有四卷福音书,没有第五卷福音书,没有次经的。四卷福音书记载了耶稣钉十字架的经过,你大概也很有印象,应该不需要花时间再读一次,应该不用了。但若然我问你们这四卷福音书的相异之处,我猜你回答不了。通常我们都不会深入研究。
今天我们尝试仔细一点看。第一,四卷福音书记载耶稣的一生,都是以耶稣的受死作为高潮,抑或是反高潮?还是复活才是高潮?明天再探讨。但篇幅最长的经文,你是否有留意?福音书花最长篇幅记载的并非复活,复活只在最后一章记载。明早我们会读马可福音最详细的记载,耶稣基督的福音,最重要的是祂的死亡,是祂钉十字架。马太、马可、路加、约翰这四卷福音书也一样,无论是哪卷福音书,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均是福音书最重要的主题、焦点和核心。
但四卷福音书所记载,耶稣钉十字架这件重要的历史事实,却又有很明显不同的焦点、不同的内容、不同的主题。有留意过吗?如果你单独读一卷福音书,是不会发现的,因为你会在脑海内自行作补充,用其他福音书的内容填补空白的位置。但如果你把四卷福音书全读了,便会发现并非同一件事情重复说了四遍。不像是在一些政zh i场合,没办法的,其实是你迫他的,你总想他说错话。所以他的训练、防卫机制,告诉他只能重复同一句话。并非只有香港是这样,九七回归前,我还记得,英国外相贺维爵士(Geoffrey Howe)在启德机场,登机前有半个小时的记者招待会。所有中、外记者都在追问他,到底九七年之后香港会怎样。你也心知肚明,他是不能说的。英国人有他们的外交辞令,他们懂得微妙地重复同一句话达30分钟之久。最后他多谢各位记者,我亲耳听到电台的转播,并非道听涂说,贺维爵士说:Thank you for allowing me not answering your questions. 这是英国人的幽默,他是不能回答你的,你也是知道的,但你又拼命问,他便只能重复同一句话。
这是政zh i的游戏,谁都是一样。但圣经不是,圣经并非一个政zh i游戏,圣经没有统一口径。其实是可以的,彼得可以招聚其他使徒,其中选三个代表,可以组成一个权力最高的核心小组,审议所有教会初期出版,尤其是关于耶稣的记载。时至今天,罗马天主教会仍有这样的规矩,如果你买他们的书,可以看看版权页,有两行拉丁文,很有趣的:第一行是作者所属教区的大主教同意他出版此书;第二行,如这书是关于信仰和教义神学的讨论,还要得到梵蒂冈的批准。初期教会没有这样做,彼得绝对不是第一任教皇。因此四福音记载耶稣钉十字架,这件十分重要、核心的历史事实,是存在出入的。
看你们的眼神,开始怀疑我在讲异端。周六下午,冒着大雨来听培灵会,你竟然说这些。稍安毋躁,记得雅各布书怎样教导吗?“要快快的听,慢慢的说...”,最后那句最好,记得了吗?这是圣经的说话,提醒我们先小心聆听。给你举一个熟悉的例子:通常我们不会在周六下午三时举办培灵会,通常教会在什么时候的下午聚会?昨天(周五),为何是下午三时?有解释的,这是因为圣经记载“从午正到申初”。你懂得十二时辰吗?只懂得十二生肖吗?这是中国文化。“午正”就是正午十二时,“申初”就是下午三时。根据福音书这句记载,大部分受苦节的聚会都喜欢定在下午三时,直到有弟兄姊妹认为下午三时聚会不方便他们,因此便改变了聚会时间。始终是“客户永远是对的”,你想弟兄姊妹参加聚会,要迁就他们方便的时间。
受苦节聚会大多在下午三时举行。我再问:受苦节聚会时间长吗?很长的,有圣餐。我曾经参加过一个受苦节聚会,那间教会有钟楼。在我们跪下来默想、安静祈祷的时刻,教会的钟便敲打33下,每五秒钟敲打一下,象征耶稣一生33年。那年我刚好是33岁,所以感受很深。你需要有这样的空闲和空间,因为受苦节聚会是不能匆匆完成的。很多华人教会的受苦节崇拜占时很长,是因为要讨论“十架七言”。近期比较少说这个吧?是的,我近期也很少听到。他们还有七个讲员,每个人负责“十架七言”的其中一句。每个讲员都花上一些时间,结果聚会时间便很长了。
我并非想讨论这个传统,我只想问你,是否记得十架七言?考考你,耶稣第一句说了什么?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第一句说话是什么?“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这是第一句话。第二句话呢?这么有把握,肯定读出来的,肯定不是背诵出来的吧。“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对谁说的?对旁边的强盗说的。耶稣旁边有两个强盗,其中一个在嘲笑耶稣,而另一个强盗则责备嘲笑耶稣的强盗,然后对耶稣说:“你得国降临的时候...”,“得国”是什么意思?不是欧洲的“德国”。意思是:祢的国降临的时候,祢得着国度、权柄、荣耀降临的时候。亦即代表这强盗曾经听耶稣讲道,明白主祷文的最后三句话。因此这强盗对耶稣的讲道有一定认识。这是第二句话。第三句话:“母亲,看,你的儿子!”然后对约翰说:“看,你的母亲!”耶稣将母亲交托给祂最爱的门徒。第四句:“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这句有希伯来文/亚兰文的音译在先:“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或作“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翻译出来就是“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第五句:“我渴了。”第六句:“成了!”第七句:“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
然而圣经是没有这样记载的。这七句话是出自同一本福音书吗?绝对不是。请问马太福音记载了多少句?还以为你们会懂得回答。马太福音记载了一句。马可福音记载了多少句?一句,相同的一句。马太和马可都只记载了:“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刚才我读了两个音译(“以利!以利!”和“以罗伊!以罗伊!”),这是马太和马可在希腊文音译上的出入。同一句说话,马太和马可的音译是有不同的。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记载了多少句?每本福音书分别记载了三句,是不同的三句。路加福音记载了哪三句?约翰福音记载了哪三句?第一、二、七句?路加有说过这些说话的次序吗?没有。是谁定的?(回答:“后人”)我以为是你定的。我们绝对不能肯定: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第一句话是“父啊!赦免他们...”。最后两句话更难排序,因为有福音书说,耶稣说了“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后,“说了这话,气就断了。”因此我们认为这是最后一句。但“成了!”也能是最后的话。而中间那几句说话,经文并没有清楚说明排序。
假如我们认为耶稣在十字架上说了七句话,不多不少。没有一卷福音书有兴趣记载这七句话的排序。没有的。因此不同福音书回顾这事的时候,记忆是有出入的。有人记得耶稣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另一人记得耶稣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有人听到耶稣说“我渴了。”另一人听到耶稣把母亲交托约翰,然后又跟约翰说“看,你的母亲!”另一人听到耶稣跟强盗说话...有很多可能性。各人回忆的时候,把不同的片段记载下来。四卷福音书均没有尝试记载这七句话的次序,让我们后人知道。因此我们后人读经便要十分谨慎。我们所关心的和注意的焦点,并不是这几句话的次序,或并非事实上的先后次序。明白吗?
我们反而要问:四卷福音书中,耶稣说了最少七句话。福音书记载耶稣钉十字架的过程,最重要的是耶稣说的话。四卷福音书都有记载十字架下发生的事,例如祭司长、群众、强盗的说话,但最重要的是耶稣说的话。耶稣所说的话,门徒必然清楚地保存。如挂在木头上的是你们的牧师,你也会小心记下他的话吧?或以我自己作例子,如我临终前说了几句话,你也会立刻记下吧?因为是很重要的。四卷福音书记载了耶稣所说的七句话,如果我们追问下去,哪一句是最重要的?你们回答得很快,习惯了回答牧师的问题吧。有些教会的会众是不回应的,谢谢你们,你们很有黑人教会的传统。我在普林斯顿神学院的时候,有一次他们邀请了 Jesse Jackson 来讲道。那天他带了一班弟兄姊妹来,都是黑人的弟兄姊妹。这些黑人弟兄姊妹十分踊跃回应 "Hallelujah"、"Amen"、"brother"、"Amen"...他们是很有默契的,是真的启应,是很自然的启应。
十架七言,哪一句是最重要的?刚才有人说是“成了”,有没有其他选择?“以罗伊!”那句。为什么?其实福音书已替我们选择,有留意到吗?你们读圣经是有思考吗?你在职场上很精明,开会的时候很精明,老板说一句,你便立刻明白重点,你便知道这是他最有兴趣的部份。但回到主日学,却没有思考。不能这样的,要思考的。福音书的确做了筛选的。福音书并没有把这七句说话重复记录七次。在耶稣的至少七句话中,我们只能说最少七句,耶稣可能说了第八句。但其中两句被误会过,例如有人以为祂在喊以利亚。真的是风马牛不相及,又不懂读圣经,外邦人来。耶稣最少说了七句话,而马太和马可这两卷福音书,都决定不记载另外六句,只集中记载一句。看到吗?这是福音书刻意的,并非挂一漏万,并不是马虎地选择一句,是由圣灵感动,千锤百炼。马太和马可决定不做约翰和路加所做的,这并不代表马太和马可认为其他六句话不重要。但对于这两卷福音书的作者来说,最值得记录下来的,是这句话(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但马太和马可并没有批评约翰和路加,只是他们选择了只记载这一句。
就好像今天晚上,当你们回顾这场讲道,每个人所关注的都不一样。哪句是最重要的呢?对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重点。对马太和马可来说,重点就是这一句:“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耶稣在十字架上经历父神的离弃?三一上帝:圣父、圣子、圣灵。若圣父离弃了圣子,是很严重的。很严重的。为什么圣父要离弃圣子?没人回答吗?因为耶稣在十字架上背负世人罪孽。因此天父从天上圣洁的宝座俯瞰十字架时,看不见祂的爱子,只看见我们的罪孽。上帝是圣洁的、公义的、荣耀的,祂看见的是罪孽。因此他离弃了背负世人罪孽的耶稣。这是你们熟悉的解释。请记得,你们这样理解的唯一根据,就是耶稣说的这句话。这是唯一的根据。如果耶稣没有说这句话,我们绝对不会看到、想到、找到任何证据,告诉我们上帝离弃了耶稣基督。这不是耶稣自己说的吗?除了这句话,你细阅整本圣经,再没有任何根据告诉我们上帝曾经离弃祂的爱子耶稣基督。相反,上帝每一次说话:“这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登山变像:“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他的”;“这是我的爱子”。这是上帝与耶稣之间极密切的关系。耶稣又是怎样说的?“我和父原为一”。这是我们熟悉的经文。
若非耶稣在十字架上说的这句话——现在你开始明白,马太和马可选择记载这句说话是有原因的。路加没有记载,约翰没有记载,保罗也没有记载(保罗当时也不在场),使徒行传也没有记载。如果马太和马可没有记载这句话,你和我便不会知道了。因此马太和马可的记载,是我们的唯一根据。而且这句话,让我们后人明白:原来上帝离弃了祂所爱的儿子耶稣基督,耶稣基督经历了被父神离弃这个最大的痛苦。先等一等。刚才说过了,读圣经的时候要思考。这是 John Stott 说的,他是我最尊敬的老人家,已过身。先等一等,我们应该问:第一,上帝何时离开了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时候?耶稣在十字架上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上帝离开了耶稣多久?你们不会这样问吗?读圣经的时候要问问题。圣经是不怕多问的。有时候,只是讲员们怕被提问。圣经是不怕多问的。
请问,如果上帝真的离弃了耶稣,那是所有在十字架上的时间,上帝都掩面不看?不是吗?为什么?你自己是有判断的。刚才我们说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第一句话:“父啊!”耶稣在跟父神说话。难道在跟已离弃他的父神说话吗?没可能的。你们现在开始思考了。耶稣最后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如果圣父离开了,耶稣的灵魂岂不弄丢了?这不是我说的,奥古斯丁也问过。奥古斯丁说:感谢三一上帝,圣灵把耶稣的灵魂接着。这是很严肃的问题。奥古斯丁是教会第五世纪最伟大的神学家,影响我们至今。他说:圣灵在中间。虽然圣父离开了,但圣灵将耶稣的灵魂接着。当你阅读路加福音,你完全不会有这个印象。“父啊!赦免他们”。路加福音记载的第二句:“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还有最后一句:“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并不是第一句和第七句,而是路加福音所记载的,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话,首尾呼应,“父啊!”。如果你仍然坚信父神离弃了耶稣,那你是否认为:耶稣说第一句话,父神便离弃他了;然后耶稣说最后一句话之前,父神又回来了。否则路加记载这两句说话是没有意思的。耶稣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这句话时很有把握,父神应该也在。这样解释是不合理的,不应这样理解圣经,明白吗?
你读福音书的时候,读完马太和马可后,心想:真可怜,耶稣被上帝离弃了。让我先读一下路加和约翰。你要这样读经的,因为圣经有四卷福音书,不全读了是你的损失。这并非圣经的责任,圣经给你四卷福音书,你不能只看一半。当你读路加福音,你会疑问:路加所记载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是非常有信心的。“父啊!”、“父啊!”、“今日...在乐园里”。你一点也不会感受到他被父神离弃的痛苦。完全看不到。因此你唯一的根据,就是马太和马可福音所记载的:“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看到吗?你只有这一个根据。根据路加的记载,你完全不会认为父神离弃了耶稣。约翰呢?约翰记载的那三句话呢?“母亲”,耶稣关心十字架下他的母亲。然后耶稣说:“我渴了。”这句很痛苦。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解释,有一个很有名的讲员这样解释:耶稣在这里正经历地狱之火,因此他渴了。你明白背后的逻辑吗?即耶稣是神的儿子,不轻易口渴,只有经历地狱火湖的煎熬,才忍不住说了这句话。将耶稣为罪人所受的苦,不单是承担罪孽,被上帝离弃,并且经历地狱之火的煎熬,因此便情不自禁说了一句“我渴了”。我不能告诉你这是谁的解释。
你不读旧约圣经,便能自圆其说。耶稣这句“我渴了”,约翰福音提醒我们:“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就说:‘我渴了。’”约翰并没有说耶稣正经历地狱之火,然后禁不住说我渴了。约翰提醒了我们,只是我们没有理会。请问是哪句经文要应验?在圣经哪里说过?读新约圣经的时候,如不检视旧约圣经,是很危险的。因为你能自圆其说,这是不行的。诗篇69篇21节:“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应验经上的话,并非单单指着“我渴了。”这三个字,耶稣并不是机械式的,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才说一句“我渴了”。耶稣不是机械人,耶稣跟我们一样,是一个人。祂引用这句经文的目的是什么?要根据上文下理来理解的。我们要检查旧约圣经,就是为了这样。
由诗篇69篇19节开始:“你知道我受的辱骂、欺凌、羞辱;我的敌人都在你面前。辱骂伤破了我的心,我又满了忧愁。我指望有人体恤,却没有一个;我指望有人安慰,却找不着一个。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记得福音书的记载吗?约翰福音记载:耶稣说“我渴了。”然后有人拿醋给祂喝。醋并不是麻醉药,亦不能解渴。如果为了解渴,应该拿水给耶稣喝。结果他们拿来了醋。根据诗篇69篇19至21节,这里所描写的,并非雪中送炭的情况,相反,他们落井下石。在耶稣临死前,他们也不让祂好过。这样扭曲的、在刑场上的那些人的心态,这是约翰福音所描述的。耶稣有害怕吗?有绝望吗?耶稣有生气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耶稣便应该如群众所说的跳下来。祂跳下来的时候,群众便吓破胆了。就算不是这样,耶稣也可以不作声。但约翰福音却记载,耶稣说:“成了!”看到吗?你读约翰福音和路加福音的时候,是完全不会认为父神离弃了耶稣。
如果你明白了,便会知道问题的严重性。那为何马太和马可会记载耶稣说这话?要问下去的。明明路加和约翰没有这个了解。路加记载的耶稣呼叫父神,约翰则记载了一个对比:周围的人戏弄耶稣,但耶稣胸有成竹,“母亲,看,你的儿子!”、“成了!”那为何马太和马可记载耶稣说这话?答案很简单。刚才我们看过,耶稣说“我渴了”来自诗篇69篇,其实耶稣还有另一句说话是来自诗篇的,但我们从来没留意过。所以我不问你们了。“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这句话在诗篇31篇4至5节:“求你救我脱离人为我暗设的网罗,因为你是我的保障。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耶和华诚实的神啊,你救赎了我。”
读经的时候,不单要全面地读四卷福音书,用了旧约经文的新约圣经,你也要留意。不要在公交车上灵修,因为这样你没有时间这样做。找个较好的地方坐下,可以读一些参考书,帮助你理解圣经。错误理解圣经是很严重的。多读两段经文,理解上文下理。在今天也是一样。你出门的时候——前两天我送女儿上飞机,我太太没离开,当时不知道,但回想起来是有神的时间。周一我们还需要参加好友的安息礼拜,然后她才上飞机,原来到了那里也有另一个安息礼拜要参加。时间在上帝手中,这是很清楚的经历。耶稣所说的话,引用的典故,就像今天你出国读书,有人会给你念一句唐诗。不是“床前明月光”,只懂这句吗?“慈母手中线”。是因为孟浩然有先知的恩赐,预先知道你母亲会为你补衣服吗?当然不是。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典故。只要你是中国人,稍为认识唐诗,便会明白。“床前明月光”,你是中国人,因此你明白他并非在说月光,说的是“思乡”。
看,这就是典故的作用。一句“我渴了”,当时大家都熟悉诗篇,所以大家立即明白到周围的人是如此戏弄耶稣。但就连耶稣身边的一个强盗,也知道不该这样做。“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根据诗篇31篇的上下文,是说:“耶和华诚实的神啊,你救赎了我。”耶稣对这个把握从来没有丝毫犹豫。耶稣从来没有怀疑过上帝的同在,上帝与祂同在。那耶稣为什么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答案很简单,这是第三句旧约诗篇的金句。这句金句在诗篇22篇。而我们从来只读诗篇23,诗篇22篇第1节就是这句话。现在才知道吗?不迟。从现在开始,不要胡乱解释圣经,好吗?
诗篇22篇1节:“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如果这句话是耶稣在极大痛苦中,因为他被圣父离弃,以致他迫不得已、情不自禁地喊出这句话来,“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惨绝人寰。如果这是唯一的解释,虽然路加没有提及,虽然约翰没有提及,但由于马太和马可提及了,因此我们都必须接受这事实。不过还有另一个可能性,有一半机率不是这个解释。耶稣的这句话并非绝望的呼喊,因为耶稣是在背诵诗篇。正如他说“我渴了”是在背诵诗篇,正如他说“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是在背诵诗篇。怎么这么多诗篇?怎么临死前还在背诵?如果你熟悉唐诗可能也会这样。例如当外面很嘈吵而你想休息的时候,“车辚辚,马萧萧”。有人不懂我在说什么,但有人是明白的。还可能会接力下去“耶娘妻子走相送”。是用诗歌对答的。约伯跟他三位朋友就是这样。你自己不懂,不代表其他人不懂。
这些就是典故。每一个犹太人,一生熟读《旧约圣经》,熟悉诗篇。就好像中国人熟悉“床前明月光”、“慈母手中线”,只要一句,整首诗歌的感情便涌出来。但我们不懂,因为我们不是犹太人,我们只懂诗篇23篇。如果耶稣说的是“耶和华是我的牧者”,你便明白了,还能接续背诵下去。因为我们只懂诗篇23篇。你是否留意到,《新约圣经》从来没引用过诗篇23篇?你留意到吗?只是我们喜欢引用。有些是我们懂的,“神爱世人...”,你便懂得背诵下去。“起初,上帝创造天地...”,你应该懂背诵下一句吧,“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创造天地的开始。“我们在天上的父...”,你便能记起整首主祷文。如果你不能记起,建议你把它背诵下来。不知是否可以这样要求你们。“我信上帝...”,你们的版本跟礼贤会的不同,有文言文和白话文的版本。我曾经在温哥华唐人街的教会事奉过一年,我们每一个同工,都要陪同年老的师母到牧师坟前扫墓。由一个同工接载师母去扫墓。扫墓完毕,最后便要在坟前背诵主祷文。一直都还好,直到有同工小声提醒我:思敬,背诵的是文言文的版本。幸好他说了,那便不是“我们在天上的父”,应该是“我父在天,愿尔名圣,尔国临格,尔旨得成...”四个字为一句,是很优美的。她老人家一气呵成,你却背不出来吗?那你下个月就要被开除了。
不同的典故。“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福音书很特别,耶稣七句话中,只有这句将原本的音译记录下来。如你认识英国文学,便知道有些说话是翻译不到的。"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该如何翻译?就连梁实秋的翻译都打了折扣。倒过来说,你要如何将《红楼梦》翻译成英文?“真作假时假亦真;无为有处有还无。”能翻译到吗?因此来到这些关口,要引用原本的句子。你应该能留意到福音书的这些蛛丝马迹。是的,马太和马可没有说“为要叫经上的话应验”,只有约翰福音提醒我们。耶稣说的话是“为要叫经上的话应验”。“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我们再看一下诗篇22篇。是的,诗篇22篇的开首很凄惨:“为什么远离不救我?不听我唉哼的言语?我的神啊,我白日呼求,你不应允,夜间呼求,并不住声。”太可怜了。上帝真的离弃祂了,所以再呼求也没有反应。但你要继续读下去,诗篇22篇还没读完。
第3节:“但你是圣洁的”。看到这个连接词吗?“但”即相反。就像“不过”、“然而”,意思就是刚才说的这两句话并不是真的。“但你是圣洁的,是用以色列的赞美为宝座的。”圣经应该有标识:“宝座”或译作“居所”。如果你读过希伯来文,便能明白了。在希伯来文,这个字既可解释为“坐”,也可解释为“住”。用的是同一个字 -- “Yashaf”。上帝坐在哪里?宝座。上帝住在哪里?无论是“坐”或“住”,你找到祂吗?他在以色列的赞美。刚才我迟到了,不是,只是唱诗早了开始。我通常不会在唱诗的时候忘记了自己是讲员。刚才是很例外的其中一次。当唱诗投入的时候,会忘记了待会要讲道。这是敬拜赞美,而非表演的时刻。选择诗歌的时候,拜托不要选择太高音的诗歌。只有你能唱,别人唱不到,那并非会众的诗歌敬拜(Congregational Hymn Singing)。感谢神,刚才有很好的敬拜赞美。上帝在哪儿?上帝就住在这里。这是诗篇22篇第3节说的。不用到处找上帝的。上帝到哪里去了?“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其实诗篇22篇3节已有答案:上帝在以色列聚会的时候、敬拜的时候、赞美的时候,上帝在这里。
第4节:“我们的祖宗倚靠你;他们倚靠你,你便解救他们。他们哀求你,便蒙解救;他们倚靠你,就不羞愧。”看到这几句斩钉截铁的话吗?上帝离弃了我吗?不是的。诗篇22篇1至5节回顾了以色列的历史。到哪里找上帝?在以色列的历史中。我们的祖宗倚靠上帝,上帝便解救他们。很清晰。我们接续看下去,第6节(第二段的开始):“但...”这里又用了连接词,“不过”、“然而”...这里是指,上帝是帮助我们的,上帝与我们的祖宗同在,上帝的宝座在我们的赞美当中。他继续说下去,十分精彩:“但我是虫,不是人,被众人羞辱,被百姓藐视。”明白吗?意思是:他们当然能这样了。以我自己作为例子,这就像你在想:李思敬的祷告当然蒙应允,我又是谁呢?哪能与他相比?“但我是虫,不是人”。大卫说的是:我并非亚伯拉罕,也不是摩西,也不是撒母耳。我十分微不足道。他当然不是微不足道了,后来也成为了伟大的大卫王。但写这篇诗篇的时候,他还未登基。“但我是虫,不是人”。大卫认为:神听他们的祷告,不离弃他们,但我怎能与他们相比呢?我谁也不是。“我是虫”。“凡看见我的都嗤笑我”。这句话也出现在福音书。“他把自己交托耶和华,耶和华可以救他吧!耶和华既喜悦他,可以搭救他吧!”福音书的这句话来自诗篇22篇。
问完了,答案是什么?“但...”看到吗?要小心留意连接词,很重要的。现在由另一人回答他:“但你是叫我出母腹的;我在母怀里,你就使我有倚靠的心。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里;从我母亲生我,你是我的神。”诗篇22篇的第一句是什么?“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第二段的结束又在说什么?“你是我的神。”听到吗?这是首诗歌,是很精彩的。上帝在吗?在!上帝有离开吗?没有离开!说这话的不是耶稣,而是大卫。或不一定是大卫,可能是一名希伯来人,是以前写诗篇22篇的一位犹太人。他认为上帝与他的祖先同在,但未必与他同在。他提出了连串问题,但其实答案心中有数。这在英文叫做 rhetorical question,中文就是“明知故问”。
以前有老师评论我的作文:上半篇极力装腔作势。这成语来形容京剧。装腔作势,就是为了唱出最精彩的高音。意思就是,前面问的问题不是真的。诗篇22篇并非出自一个绝望人的口。相反,诗篇22篇是出自一个很有把握的人的笔下。若你继续读下去,你便会发觉他的处境恶劣,完全看不到上帝的同在。看到的只有敌人、戏弄、黑暗。所有分析出来的结果都是反面和消极的,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上帝与我同在。除了圣经的说话。耶稣在十架上,要不就是加入了绝望的人群,经历上帝的离弃。但刚才我们说过,有一半机率不是这样的。另一个可能性,耶稣在背诵诗篇。那耶稣为什么不继续背诵下去?背诵到第10节便清晰了。你回家可试试看。你试试把双手举起半小时,然后再背诵圣经。你便明白,为什么耶稣只能背诵到一句。就是这样简单。但耶稣是犹太人,而在十架下的也是犹太人。因此当我说“我信上帝...”,你们崇真会的弟兄姊妹便懂接着背诵下去。“我们在天上的父...”,宣道会的弟兄姊妹便会加入。“神爱世人...”,连天主教也加入。这句人人都懂。因此耶稣背诵一句,能够假设听的人,能接着背诵下去。
但有人误会了耶稣。不单是我们后人,当时有一个人,以为耶稣在呼叫以利亚。这个人明显不熟悉诗篇。如果你认识诗篇,便会明白上帝从来都没有离弃。时间不容许,我们只多读一节(24节):“因为他没有藐视憎恶受苦的人,也没有向他掩面;那受苦之人呼吁的时候,他就垂听。”这是诗篇22篇的处境。大卫当时在苦难中。这并非耶稣在十架上的处境。耶稣并非在苦难中向上帝祈求,耶稣是在罪人当中,是在人拒绝上帝,历史最黑暗的时刻。这是保罗在罗马书说的,代表人类文明最高度成就的两种人:第一是罗马、希腊帝国的成就,法律、军事、文化、哲学的成就;另外就是宗教、信仰上的成就——犹太人。耶稣的十字架,是犹太人联同罗马巡抚,是两群在当时世界最有代表性的民族、群体,联手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拒绝耶稣基督的,是所有人。包括上帝所拣选的子民。
论到绝望,绝望的并非耶稣,绝望的是我们。人类的最好也不过如此,那不是很绝望吗?在这个时刻,若然上帝要离开,是天公地道的,是绝对正确的。你已离弃我,我何解还要停留?当你们呼求我的时候,再回应你们吧。我是上帝,不是你的外佣。上帝绝对有理由离开。请问上帝有离开吗?现在你明白了,不要随便解释马太、马可引用的这句话,事情是很严重的。若然上帝真的离开,人类便真的绝望了。因为在人类最高的成就的文明,联手的那个历史时刻,他们选择拒绝耶稣基督。如果上帝真的就此离开,那我们剩下什么?什么也没有。那什么是福音?再尝试一次?什么是福音?福音就是:钉在十架上的是谁?你别忘记,那是上帝自己,那是三一上帝的圣子。在那刻他不是变回拿撒勒人耶稣,那些基督论只是幻影说,是错误的。上帝从来没离开过。
因此,二十世纪德国图宾根大学的神学教授 Jürgen Moltmann,写了一本非常精彩的著作,可惜读过的人不多,书名是 “The Crucified God”。被钉的上帝。清楚吗?人类拒绝上帝,要把祂钉在十字架上,上帝在这个时刻从没离开。这就是福音,这就是盼望。这是你我今天,能在最黑暗的时候,所有观察、所有分析的结果都是绝望的时候,你相信经验和分析,还是相信圣经?分别就在这里。在这些时刻,没错,诗篇22篇说“我是虫,不是人”,没错,“犬类围着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四面受敌。但我自出母胎以来,你是我的神。若你相信上帝的应许,连神学家也认为,上帝是应该离开耶稣的,因为世人的罪在祂身上。但新旧约圣经联手告诉我们:上帝选择没有离开。上帝还在,这就是福音,这是我们相信的核心。我们所相信的,是这样的上帝。《受难曲》的最后一幕,天上有眼泪滴下来。他的上帝太遥远了,他的上帝观高高在上,不沾人间疾苦。这又称为“impassibility of God”。不要拼错为“impossibility of God”,差天共地。
上帝选择在耶稣基督里,启示祂并没离弃任何一个罪人。你和我在任何境况中,就有希望了。就有福音,就有把握,就可以告诉别人:不用怕,上帝在。他可能会与你辩驳说他感受不到,你便以温柔敬畏的心聆听他后,告诉他:耶稣也在,不如让我们来讨论一下耶稣,好不好?什么是福音?这就是福音。我们同心一起祷告。
天父我们多谢祢,若非圣经的教导,我们真的以为,祢的公义令祢要离开顶撞祢的罪人,而得罪祢的罪人,就只有在黑暗中哀哭切齿。原来并不是这样。原来在十字架上,我们没法从环境的证供,能推敲出祢的同在,但圣经的说话清楚确实。没错,我们的经历很真实、很立体、很有说服力,让我们在分析以后,真的认为祢并不同在。原来并非这样。原来在这些时刻,我们应该相信的并非自己,是祢的说话、祢的应许和圣经上的教导。就好像耶稣在十架上,祂所说的话都是来自圣经。多谢祢主耶稣,祢真的是道路、真理、生命,向我们显明父神是怎样的一位上帝。叫我们今天不用在黑暗里偏行己路,我们可以相信福音,我们可以跟从祢。虽然我们不明白,虽然我们看不到,但祢牵着我们的手,祢与我们同在。无论在任何光景当中,我们知道这是祢的应许,从来没有改变,甚至在十字架上也没有改变,在人类最黑暗的历史时刻也没有改变。我们的心就能安稳。
弟兄姊妹,让我们有一点安静的时间。我不知道你的情况,或许你正在经历很大的试炼、很大的艰难;或许你看见有别的弟兄姊妹在这样的情况中,你为自己祈祷,为他们祈祷。让神的说话,成为我们唯一的根基和倚靠。能够胜过我们的经验,能改写我们的分析。以下有一点时间,请你安静,自己祷告。将你所听见和明白的,作为你对天父的回应。
天父上帝,祢鉴察人心,知道我们的心思意念。祢明白我们的需要,所以我们能坦然无惧的来到祢面前,将我们的心向祢敞开。求祢帮助我们,垂听我们的祷告。奉耶稣基督的名求,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