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然降卑的敬拜者

作者:麦特·雷德曼     来源:作者原创 时间:2016-05-31 06:48:15


  写敬拜诗歌最棒的一件事,就是可以抄袭圣经,你这么做,不但没有人会告你,反而还对你鼓励有加!几年前我写了一首诗歌叫《不庄重》(Undignified),虽然名义上是我写的,事实上,我是借自大卫王几千年前说的一句话。当时他们好不容易把约柜迎回耶路撒冷,大卫兴奋地手舞足蹈,像疯了似的。他的妻子米甲因此瞧不起他,他于是说出了这句经典名句:

  「所以我必在耶和华面前跳舞。我也必更加卑微,自己看为轻贱。」(参见撒母耳记下6章21-22节)

  大卫欢欣鼓舞的举动中,最令我震撼的是它发生的背景。在这次事件中,大卫可不是平民老百姓,他是君王,拥有世上最高的地位,必须保护自己的公共形象。他所受托的权力、权威和财富,大到超过我们的想象。然而他却一马当先,在民众面前热烈地敬拜神,甚至失态。他心中的热火烧掉了一切禁忌和骄傲。真正的敬拜总是浑然忘我的。

  希伯来文有好几个字代表赞美,其中之一是Hallal(「哈利路亚」就是从这个字来的),意思是在主面前「大声喧嚷、傻里傻气」或「疯狂」。若以「热情的理由」为主题来一场竞赛,神的教会应该可以想出很多理由,轻松地拿个冠军。然而,我们却常发现教会在这方面屈居人后。在我们的敬拜中,是否该多有一些「神圣的狂热举动」?

  坦白说,由于我的个性,我在这方面真的没做到,但在内心深处我知道有另一个我。其实我可以更自由地敬拜,这念头常如微光乍现似地提醒着我。十五岁那年有一晚,我如往常一样参加周五晚上的青年聚会,但那晚的敬拜诗歌给我很大的感动,我觉得心中仿佛有一股爱的力量快要爆开来似的,我好想把对神的爱和敬拜表达出来,但光是唱歌似乎无法宣泄,而我从来不曾真正跳过舞,所以根本没想到可以用舞蹈来表达。但由于敬拜之情涨溢到顶点,非倾泻不可,于是我跑出教会,连鞋子都忘了穿,就绕着停车场跑了约10分钟,别人也许看我像个白痴,但当时我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不管谁看到我,也不管我看起来有多怪异——我只是在神面前,只有神和我。诚如章伯斯(OswaldChambers)所说:“因为我们的生命完全被神得着,以致根本不会去想撇下一切的结果是如何。”

  我们深陷神奇妙的爱中,以致忘记别人会怎么想,只管自己沉浸在神的喜悦之中。我渴望这种情况多多出现——亦即,愿我的心常被耶稣占满,以致不顾一切地献上敬拜,将满腔热情化为行动,发挥得淋漓尽致。

  我们有时需要提醒自己,神对我们的爱何其浓烈,而最能描绘出神浓烈之爱的一幅图画,就是耶稣所讲的浪子的比喻。光看那位父亲欢迎浪荡的儿子回家的那一幕就已经非常感人了。再看他欢迎的方式,更是令人动容。这位富有而尊贵的父亲,放下一切身段,不顾一切地奔向儿子。此举不合乎他的身份位,他若有什么事需要用跑的,只要吩咐仆人一声就行了;但这次他亲自向儿子跑过去。这一幕让我们看到的是不顾一切的爱,江河泛滥的爱。我们的天父就是如此不顾一切地爱我们,而我们唯一合理的反应,就是献上满腔热情,不顾颜面地敬拜。

  巴克莱(WilliamBarclay)曾写道:

  「爱并不会停下来仔细计算少一点或多一点;爱也不会在不失体面的情况下尽量少付出。爱会把所有一切都给出去,像是用之不竭似的,而且从不计较代价。在爱里,绝对找不到斤斤计较。」

  最近在《灵魂幸存者》事工中,我们在曼彻斯特举办了一场大型聚会,看到许多完全献上,毫无保留的美好见证。由于这个聚会是在财务不足的情况下勉强举行的,所以最后一场聚会中,我们决定收奉献以支付所需经费。有一位姐妹投入一张支票,数额很特别——好像是4521.02英镑。我们看了,一方面深受感动,一方面也很好奇,为什么奉献这么奇特的数字呢?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她把户头里的钱全部提出来作为对神的敬拜。

  这位姐妹的例子点出了何谓「全然降卑」的敬拜——不多做思考,就把自己完全献上,只因整颗心被神夺去了。这位姐妹做出此举之前并没有停下来计算代价,衡量利弊得失,而是在「全然降卑、浑然忘我」,甚至会被说成「愚蠢」的情况下,欢喜地献上所有。神喜欢给得乐意而慷慨的敬拜者。

  查理·卫斯理(CharlesWesley,译注:约翰·卫斯理之弟)也是个慷慨付出的敬拜者,不顾颜面的爱主之辈。在50年的生涯中,他写了约6,500首赞美诗,有一首是他为了庆祝信主一周年而写的,就是「哦,愿我有上千舌头,前来赞美救主」。记得我第一次听到这首诗歌时,以为是讲千人齐来颂主,所以心想:「一千人向神唱诗赞美也没什么大不了,今天随便找个基督徒,大概都参加过千人以上的大聚会吧!」后来我才发现,其实那是作者在发挥想象力,他想象自己全身上下有上千口舌!他的意思是:「但愿我有一千张嘴,因为那样就可以用每一张口舌来赞美神了!」从某方面看,他真是愚蠢到家,但另一方面,这却是一幅敬拜到极致的美好画面。

  我深信我们本来就应该有那么一股傻劲——甚至使生活与奉献整个被打翻。我很年轻就信主,随着年岁渐长,我最害怕的一件事就是失去那股傻劲。年纪越大,所背负的压力和责任也越大,分心的事越多,但关键在于,向着神的心总是要保持活泼有力,愿意不顾一切地献上。今天我还会像当年那样绕着停车场跑吗?还是会先把鞋穿好,再仔细考虑一下,决定不跑,「免得被人看到」?

  回到当年在耶路撒冷,大卫王专心在神面前跳舞,跳得浑然忘我,一点都不在乎别人如何看、怎么想。他全心爱慕神,全力敬拜祂。在路加福音6章45节,耶稣告诉我们:“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

  因此,我们心里所存的,就会唱出来、服事出来、活出来。大卫王热烈地舞蹈的真意即在此。他不是在作秀,更不是肾上腺素作用或兴奋过度;而是因他心中充满对神的爱,所以自然真情流露。

  这对我们是一项宝贵的功课,当敬拜到非常热烈,甚至疯狂时,千万记得,一切都要发自对耶稣的真心,绝对不是在他人面前作秀。带领敬拜者尤其要注意这点。当我们站在台上面对众人,很容易把原本发自真心的单纯举动变成带有表演性质的行为。当我们带领众人到天上宝座前,必须防备任何表演的因素不知不觉渗入。神的荣美足以激发我们赞美到永远,领敬拜者真的不需要刻意加深印象或制造高潮。事实上,那样做反而会把人的注意力转移,不再注视神。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大家其实都心知肚明,注意力已经不在神身上了。所以,领敬拜者必须以最敏锐的心,将众人的注意力引向神,绝不能导向自己。

  我常如此定义:所谓成功的敬拜带领者,应该是带领的手法高明到足以使人跟从,却不致使自己成为焦点。仔细想想吧,若带领敬拜到最后是为自己赢得许多人的注意,其实并没有达到带领敬拜最终的目标。道理就是这么简单。有首古老圣诗讲到一个敬拜的层次:在我们的乐声中荣耀神,在我们的爱慕中,容不下一点骄傲。

  神的宝座前容不下一丝骄傲。我们若要带领人进入瞻仰神的神圣之地,千万记住,在我们内心深处绝不可以有丝毫想要成为众人瞩目焦点的念头。祂必兴旺,我们必衰微;祂必加增,我们必减少。

  神哪,求你带领我们——无论是敬拜者或领敬拜者——进入那地,在那里,我们深深被你的大爱吸引,全心投入敬拜,以致毫不在乎自己的地位名声。在那里,我们在敬拜中遇见你,因赞美你的奇妙与慈爱而全然降卑,浑然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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