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若恨你们

作者:黄彼得     来源:作者原创 时间:2015-10-21 08: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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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约翰福音第十五章18至27节

  引言:

  这是耶稣在与门徒临别前一个惊人的宣言:世界或世人要恨信徒。这个宣言惊人,却是为信徒当有的准备,我们作传道的,一定会被恨。明白了这真理,当有人恨我们时,我们就不觉得奇怪了。

  一.为甚麽世人会恨我们

  因为他们作恶的行为被我们圣洁的行为光照了(约三:19)。如果我们与他们同流合污,就不会被恨恶。

  因为我们的生活不效法世界的样式(罗一二:2)。世人生活的样式是不敬虔的,放纵情慾的;我们却是公义,自守,敬虔(多二:12)。

  因为他们的黑暗被圣徒的光所显明(约三:18-20;腓二:15)。圣徒的生活如明光照耀。

  因为他们的眼睛瞎了(林後四:4)。不能分别好歹善恶。

  因为信徒不属於他们(约一五:19)。信徒不是属於这世界的人。

  因为世界是我们战争的对象(弗六:12;约壹五:4)。

  因为他们是神的敌对者。我们若与世俗为友,世人就不会恨我们,但我们就与神为敌了(雅四:4)。

  因为信徒恨恶他们的道路(约壹二:15-17)。

  因为信徒从世界中分别出来,不染世俗(雅一:27),脱离世上的污秽(彼後二:20)。

  因为信徒对世界已死,世界看信徒也死了(加二:20,六:15)。

  这是主所预告的(约一五:18-27)。

  二.我们在心理上当有的几个准备

  该知道我们的恩主已被他们恨了(约一五:18)。

  该知道我们不属於世界,不是世界的(约一五:19)。

  该知道神已选召我们(约一五:19)。我们是蒙拣选的。

  该知道我们的主已受了逼 -/迫(约一五:20)。我们是仆人,不能大於主人,不能不被恨。

  该知道不是单单我们被恨,而是圣父,圣子与所有不属世界的都被恨(约一五:23-24)。

  该知道是无故的被恨,没有理由可说(约一五:25)。

  该知道在被恨的时候,就是作见证的时候(约一五:26)。要见证我们是属於主的。

  三.效法主以胜过世人的恨

  求父赦免他们的不知道(路二三:34)。

  不因他们的恨恶而心里难过,忧愁,胆怯(约一四:1,27)。

  不因他们的恨恶而跌倒,不要恨他们(约一六:1)。

  不因他们的恨恶而停止工作,或无心再工作。“起来,我们走吧!”(太二六:46)

  不要因人的恨恶就忘记与父灵交。主一直被人恨,但一直保持与父的灵交。

  不要因人的恨恶就停止安慰代祷的工作。

  不要因人的恨恶就显出自卑感或可怜相,想方法去取得人的同情;却要有刚强的意志,忠心去完成神所托付的使命。

  结论:

  我们是世人所恨的,是世人看为渣滓的人。但我们却仍要发光,去照耀黑暗的世人,如耶稣一样,又如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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